近日,我县2018年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同时符合在“沱江镇城区、各乡镇规划区域范围内、江华国有林场、铜山岭有色金属矿城镇非农业户口且实际居住的; 低保户或城镇低收入(人均月收入低于660元,认定标准参照《永州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住房困难家庭;无房户(申请家庭所有房屋经县级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且实际无人居住的,视为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区提出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格申请,各乡镇、社区在规定时限内将申请家庭的相关资料报送至县住房保障办公室。
县住房保障办公室将会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民政、交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商等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程序,对申请人的房产、收入、车辆、住房公积金、经商等情况进行审核、公示、认定。做到政策公开,程序透明,打卡发放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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