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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全面提升医疗救助水平
  • 发布时间:2018-11-13 09:31
  • 来源: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作者:赖华湘 张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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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县民政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全面提升医疗救助水平。一是提高资助城乡低保参保标准。2018年特困供养人员参保按参保标准100%资助参保,城乡低保对象参保标准按50%比例资助。二是提高了重点对象住院救助标准。特困供养人员普通病县内住院救助比例100%,县外住院救助比例70%;城乡低保对象普通病县内住院救助比例70%、县外住院救助比例50%,年度限额5000元。重点对象重特大疾病县内住院救助比例70%,县外本市住院救助比例50%,省外和省级救助比例30%,年限额12000元。从2018年1月起增加了建档立卡未脱贫对象普通疾住院救助,8月1日起实行“一站式”结算台平,对全县所有建档立卡对象全部纳入普通疾病住院救助,从7月1日起实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住院救助和特殊病种(43种病)门诊医疗救助。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住院不限病种,按政策范围内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医疗费用超过4000元以上的部分救助50%,救助最高限额不超过5万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殊病种门诊医疗救助按病种救助,特殊病种门诊医药费用在获得基本医保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年度累计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救助50%。年度救助最高限额不超过8000元。低收入对象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设起付线1万元以上救助比例60%,年限额12000元。三是提高尿毒症病患者门诊救助标准。据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统计,全县共有尿毒症病患者208人,从2018年1月起将尿毒症病患者的门诊救助标准从2017年的3000元提高到4000元,每次救助从20元提高到30元。
   我县从2018年7月开始医疗救助资金实行按月发放。2018年1-10月累计发放医疗救助7007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497.28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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