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是我们企业的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表以及申请医疗保险优惠政策的请示,现在我们企业严格落实有关稳岗政策,全面复工复产,未裁减员工。看到政策通知,可以缓征和减免职工医保费用。今天特意过来申请,能够减免医保费这将大大减轻了我们企业的压力。”日前,江华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经办人员小赵到江华县医保局说道。
为贯彻落实上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江华县医保局出台《江华瑶族自治县阶段性减征及缓缴职工医保费的实施方案》。从2020年2月1日起,按规定对全县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2个月。江华县内企业可向县医保局申请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政策执行时间为2020年年度内,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减征期间不能同时享受缓缴政策。
据统计,截止4月底,江华县享受减免医保费用企业227个,总计减征企业医保费195万元,申请并审批缓缴企业5个,有效减轻了江华县内企业的资金压力,全力支持江华企业复工复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