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环保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环保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环保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环保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江华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规划、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污染规划;参与编制我县可持续发展纲要组织实施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目标;
2、负责提出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县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3、负责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县政府委托对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按国家、省、市规定审核、审批全县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4、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
5、拟订全县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全县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负责全县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6、组织实施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负责全县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
7、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8、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县环保局是独立核算的正科级单位,是一级预算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我局机关内设股室3个,所属事业单位2个。
第二部分 环保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环保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环保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总收入1281.23万元。比上年下降55%。总支出1038.32万元,比上年下降56%。
二、关于环保局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年收入927.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2.45万元,占总收入的98%,其他收入15万元,占总收入的2%。
三、关于环保局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年支出1038.32万元中,财政拨款支出1023.3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8%。其他支出1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
四、关于环保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266.23万元,比上年增加下降55%,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总支出1023.32万元,比上年下降60%,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关于环保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023.32万元,比上年下降60%。
(二)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住房保障支出15.4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3%;节能环保支出995.0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支出决算数1023.3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912.45万元增加10.83%。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537.3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536.76万元增加0.11%;项目支出决算数485.9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75.49万元增加29.42%。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其中主要追加项目是: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申报材料编写、抚恤金、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补贴和离退休费提标、绩效考核奖励经费。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537.3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2.5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266.71万元,占基本支出537.36万元的49.63%,日常公用经费270.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37%。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7.38万元,比年初预算7.4万元减少0.27%,比上年7.4万元减少0.2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9万元,比年初预算6万元减少0.1%,比上年6万元减少0.1%;公务接待费支出1.39万元,比年初预算1.4万元减少0.07%,比上年1.4万元减少0.07%。三公经费支出下降主要是我局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16年没有购置新车,并对车辆维修、加油、保险严格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并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支出全部为运行维护方面支出,年末车辆保有量2台。与公务接待支出相关的公务接待85批次,350人次。
八、关于环保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0.65万元,比上年56.55万元增加376%。主要原因一是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县聘请湖南师范大学写规划、资产负债表等申报材料劳务费增加;二是委托了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全县的环境进行了监测,增加了委托业务费。三是业务量增加,增加了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7.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2.66万元、工程采购101.9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神,努力做好与省市环保部门的工作衔接,做好全县的的环境保护工作,节能减排,积极开展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全年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江华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