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江华县高新产业园管委办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江华县高新产业园管委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江华县高新产业园管委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江华县高新产业园管委办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江编[2012]8号文件规定,江华县高新技术矿冶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根据国家、省、市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产业园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二)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产业园建设规划的编制、实施及管理。(三)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等建设。(四)负责产业园招商引资和引进项目的立项、建设、生产等各项工作。(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产业园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产业园的土地经营和项目投融资管理。(六)协助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税费征管和财务监督,管理产业园国有资产。(七)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落实院内征地拆迁、人口转移和劳动力安置事宜;负责产业园的社会治安工作。(八)负责产业园内企业宏观指导、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江华县高新技术矿冶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为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行政财务部、招商发展部、产业事务部、工程建设部。核定事业编制30名,在编人数13名。
第二部分 江华县高新产业园管委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江华县高新产业园管委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总收入296.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为280.4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为16.51万元),比上年减少76.54%。总支出280.40万元,比上年减少83.30%。减少原因主要是财政拨款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280.40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占本年收入的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支出280.40万元中,财政拨款支出280.4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总收入296.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为280.4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为16.51万元),比上年减少76.54%,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总支出280.40万元,比上年减少83.30%,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原因主要是财政拨款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80.4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比上年减少83.30%。财政拨款支出减少原因主要是财政拨款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1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80.40万元的20.73%;科学技术支出217.3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7.51%;住房保障支出4.9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7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支出决算数280.4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60.41万元增加74.80%。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63.0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60.41万元增加4.40%;项目支出决算数217.3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00万元增加117.33%。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项目支出方面,科技条件专项支出增加主要是申请拨付了园区融资贴息资金。
具体到项级科目的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58.1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3.93万元增加32.30%。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支出决算217.33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年中追加园区融资贴息资金。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4.94万元,年初预算安排4.9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0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80.40万元的22.49%。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63.07万元,占基本支出63.07万元的100%,日常公用经费0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8.32万元,与上年8.32万元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与上年0元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与上年0元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8.32万元,与上年8.32万元持平。我单位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7年我办公务接待119批次,1188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加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保持了园区运行总体平稳。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单位2017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5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5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单位无车辆;无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公安机关备案号:431129020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