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江华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规划、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污染规划;参与编制我县可持续发展纲要组织实施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目标;负责提出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县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县政府委托对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按国家、省、市规定审核、审批全县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县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全县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负责全县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负责全县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级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2018年我局共有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办公室、环境管理股和法制宣传股三个股室。下设环境监测站和环境监察大队两个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为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总计3139.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48.34万元,增加18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2048.34万元。
2018年度支出总计2902.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53.54万元,增加241%,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增加2053.54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897.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49.45万元,增长241%。本年收入决算各项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财政拨款收入2897.57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902.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53.54万元,增加241%。本年支出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基本支出244.62万元,占比8.4%,项目支出2657.95万元,占比91.6%。本年支出按功能分类各项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一)节能环保支出2755.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95%。
(二)城乡社区支出1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47%。
(三)住房保障支出16.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5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总计为3139.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088.03万元增加2051.34万元,增长188%,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902.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846.23万元增加2056.34万元,增长243%,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任务,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772.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6.34万元,增长227%。主要原因根据工作任务,增加了项目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772.57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44.62万元,占比8.83%;项目支出2527.95万元,占比91.17%。按照功能分类各项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1.节能环保支2755.88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99%,;
2.住房保障支出16.69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41.47万元,支出决算数2772.57万元,预决算差额原因主要是财政根据政策及实际需要在年中追加了部分项目经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决算227.93万元,年初预算是169.42万元,完成预算134%,没有完成预算主要是环境保护项目开支增加。
(2)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支出146.15万元,年初预算是116万,完成预算125%,主要是环境保护项目开支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实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实务支出770.8万元,年初没有预算,主要用于垃圾热解炉建设。
(4)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决算支出1481万元,年初没有预算安排,主要用于鱼塘坡饮用水源专项整治和农村污水治理。
(5)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00万元。年初预算100万,完成预算100%
(6)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支出10万元。年初没有预算,主要用于涔天河废弃网箱清理。
(7)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环境执法监察决算支出20万元,年初没有预算主要用于环境执法监察能力提升。
(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决算支出16.69万元,年初预算16.69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合计244.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8.55万元,占比6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奖励金。公用经费合计86.07万元,占比3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开支总额7.38万元,年初预算数7.3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公务接待费1.39万元,年初预算数1.3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99万元,年初预算数5.9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与上年持平。
3.因公出国(境)费无,年初无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7.38万元,公务接待1.39万元,占比18.8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99万元,占比81.17%。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接待费支出1.39万元,主要为市、其他县单位业务工作检查交流工作发生的就餐支出,全年共接待30批次,30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99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的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和保险费等支出。局本级本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台。
3.因公出国(境)费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0万元,支出130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及县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认真开展绩效自评,按财政要求及时报送了《江华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估报告》,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07万元,比年初预算27.08万元增加了58.99万元,增长217.83%。主要原因是:印刷费、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费及劳务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度会议费合计0.52万元,用于召开上级检查交流会和企业业主培训会。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总支出115.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采购100.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115.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2.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7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本单位账面共有车辆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 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说明绩效自评得分情况。
我单位根据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的自评,得分是88分。具体情况如下:在投入阶段的预算配置指标中,在职人员控制率,得5分;“三公经费”与去年持平,得5分,共得分10分。在过程阶段的预算执行指标中,我单位预算完成率达到100%,得5分;预算控制率得0分;2017年我单位无新建楼堂馆工程,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得5分;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率得5分,共得分15分。在过程阶段的预算管理指标中,公用经费比年初预算略有增加,得4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7分;政府采购执行率得6分;管理制度健全性得7分;资金使用合规性得6分;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得5分,共得分35分。在产出以及效率阶段的职责履行指标,我单位的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100%,得8分。在产出以及效率阶段的履职效益指标中,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方面,我单位得10分;在行政效能方面,得6分;在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我单位得4分,共得分28分。
二、基本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江华县环境保护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贯彻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环境保护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规划;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负责全县环保行政审批许可和环境监测统计与信息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江华县环境保护局为正科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法宣股和管理股三个职能股室,有环境监测站和环境监察大队两个事业单位。全局实有行政编制人员6人,工勤编制人员2人,事业编制人员18人。
三、绩效目标
(一)绩效总目标
抓好全县的环境保护工作,做好环境保护局宣传工作,提高全县人民的环境保护整体意识。加强全县空气和水质量监管,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0%以上,水环境质量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做好减排工作,加强环境监管,保护好生态自然环境,确保全县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确保全县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和全县环境安全。
(二)年度绩效目标
巩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成果;通过加强生态教育,将县规划展示馆创建成省级生态教育基地;通过加强对大气和水的监测,使全年全县地表水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达标率100%,水质优;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0%以上;通过全面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四、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年度预算情况
根据财政局批复我局的部门公共财政拨款441.47万元,支出是441.4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7年度预算完成数为2897.56万元,比年初预算441.47万元增加556%,预算支出441.47万元,决算支出2902.56万元,比年初预算书增加557%。主要是年中追加了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经费、饮用水源地整治专项经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专项经费、涔天河废弃网箱清理专项经费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涉农资金。本年度无楼堂馆所建设支出。本年度基本支出数244.62万元,占本年度支出的8.4%,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8.55万元,主要是单位干部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地方附加津贴、绩效工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69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6.07万元,主要是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及印刷费等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1、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执行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38万元,决算数为7.38万元,控制率100%。明细表如下:
项 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差异 |
因公出国支出 |
0 |
0 |
0 |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
0 |
0 |
0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
5.99 |
5.99 |
0 |
公务接待费支出 |
1.39 |
1.39 |
0 |
合 计 |
7.38 |
7.38 |
0 |
(四)预算管理情况
根据财政局的要求,我局建立了一系列的针对预算管理的相关制度并逐步落实到位,具体如下: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与财政局的要求制定年度预算,报财政局审核后,再上报县人大会审议,通过后我局再严格执行。
2、“三公经费”的控制,我局根据财政局的要求,制定了“三公经费”的预算制度,并秉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减少“三公经费”支出。达到了“三公经费”支出不能超过上一年支出的要求。
3、政府采购的执行,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我局每年都制定采购预算,并严格按照采购预算执行采购,花的每一分钱都做到了先审批,再使用。
4、预算公开,从2014年开始,我局在江华县政府网站上公开部门预算、决算情况。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部门履职情况分析。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部、省环保厅、市环保局下达的关于环保方面的相关方针和政策,切实完成县委县政府给予我局的考核指标,较好地按质按时地完成了任务。
(二)社会效益分析。
2018年我局强抓全县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我局还积极做好全县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了沱江、涔天河、白芒营等6个乡镇28个重点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有效提升了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在河路口、大石桥等乡镇建成了4个垃圾热解炉,对处理乡镇生活垃圾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三)行政效能分析。
2017年,我局认真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做好环保项目工程,对环保违法行为零容忍,为我县拥有蓝天白云、青山绿水有力地提供了保障。2017年,我局还被人社部和生态环境部评为了全国环保系统先进集体。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指标下达时间晚,造成年终资金结余,影响项目的支付进度。
2、预算执行情况不是很好,年中追加项目较多,追加项目预算执行缓慢,结转下年度资金较多。
七、改进措施和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局内机构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规范预算编制程序。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 保障预算执行进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的推进,加强项目进度跟踪与检查,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压减年末结余资金规模,提高预算完成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