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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档案局2014年财政预算信息
  • 发布时间:2014-10-23 16:12
  • 来源: 县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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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华瑶放自治县县直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江发[2002]12号)文件精神,设置江华瑶族自治县档案局(馆),即江华瑶族自治县档案局、江华瑶族自治县档案馆实行局馆合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归口县委办管理。根据受权,县档案局主管全县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工作。

1、      主要职责

(一)对全县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按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拟定全县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以及全县档案业务建设规范和技术标准圆舞曲;制订全县档案事来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进行行政执法监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县直单位和各乡镇的档案业务工作。

(二)集中统一管理县直单位的重要档案和有关资料,依照档案法规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县直单位和各乡镇的重要档案和有关资料。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维护档案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化和现代化管理,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组织编研档案史料出版和档案史料展览,定期向社会开放馆藏档案资料,向社会提供利用和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参与县直机关和乡镇档案室(馆)销毁档案鉴定,承办销毁档案清册的审核备案工作。

(三)组织全县性的档案宣传活动,收集、整理和编发有关档案内刊资料;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档案工作稳步事活动和对外交流。承办县档案学会日常工作。

(四)组织档案科学技术与基础理论研究;制订全县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办理全县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五)提出并呈报县档案馆向社会开放档案的办法和控制范围,以及负责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负责向各级国家档案钻馆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卖、转让、赠送档案以及外国组织、个人利用国家档案馆档案的审核工作。

(六)指导全县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服务工作,推进档案信息网络建设。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档案局(馆)设3个职能股室:办公室、

业务指导股、管理利用股。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档案局(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其中局长(馆长)1名,副局长(副馆长)3名;内设机构股长(主任)4名。

四、2014年收支平衡情况

  (一)2014年单位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4年收入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6万元,事业收入4万元。(包括企业改制档案移交、整理、消毒及档案用品收入)

现已取消档案查阅利用收费项目。

(二)2014年单位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支出总额7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9万元,档案库房设备及维护、档案保管、征集、保护、抢救及档案保健津贴15万。

                          

     

附:江华县档案局2014年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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