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县文广新局2014年决算
一、江华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发展规划并具体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
2、指导、管理全县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重点扶植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活动。
3、拟定全县文化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对全县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娱乐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承担,指导和监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县文化艺术经营活动,文化类产品网上传播进行监督;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机构进行监管;负责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发行前置审批)。
4、按权限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的行政许可和监督;指导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印刷,网络领域的行业学会和协会工作。
5、负责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统筹安排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和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专项文化经费。
6、承担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7、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广播电视创作,协调指导广播电视事业建设和广播电视系统的对外交流,管理全县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社会公共场所电视显示屏,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全县信息网络视听节目,负责管理开办视屏点播业务,拟定全县电影放映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8、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安全播映保障体系建设,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组织制定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协调落实防范措施;协调重大宣传活动和重要保障期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项。
9、负责全县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新闻单位记者证的核报、管理工作;管理全县著作权工作;处理有关版权纠纷,负责受理出版物的检测鉴定。
10、指导全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全县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指导国家级、省级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文化遗产展示活动。
11、拟定全县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和促进全县文化产业发展。拟定全县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2、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对外文化交流规划,组织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拟定全县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对外及港澳台的文化交流政策。
13、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文化艺术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社会艺术教育和文化艺术行业职业教育。
14、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接待、保卫、卫生、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综合治理、水电、计划生育、宣传报道和信息处理等工作。
2、文化市场管理与文化产业发展股
拟定全县文化市场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权限范围内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经营活动的行政审批事项。
3、文化艺术股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学艺术事业发展规划;指导专业文艺创作、生产、评论、理论研究等工作。
4、广播电影电视股
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创作;负责审核全县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站台的设立和变更,并对全县广播电视播出(转播)进行监督;管理全县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
5、新闻出版与版权股(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县非法出版物鉴定;负责全县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和计算机软件正版化工作,承担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人员基本情况
全局在职人员73人,离退休人员35人,遗嘱抚养人员8人.
其中:①局机关在职人员9人,离退人员13人,遗嘱抚养人员8人;②文化馆在职人员13人, 离退人员7人;③歌舞团在职人员26人,聘请演员12人、离退休人员8人;④文物管理所在人员7人;⑤图书馆在职人员7人,离退休人员7人。
二、其他事项
归口管理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县文物管理所、县民族歌舞剧团、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电影公司。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江华县文广新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预算、下属文化馆、图书馆、文物所、歌舞团、电影公司、单位决算。
四、江华县文广新局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安排情况
江华县文广新局2014年收入决算1009.4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989.3万元、其他收入20.17万元。
(二)支出决算总体安排情况
江华县文广新局2014年支出决算1009.4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67.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0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40.9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5.19万元,项目支出513.3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4年文广新局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事务115.49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的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及遗嘱抚养人员的生活费共计109.1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共6.3万元,非遗保护经费、扫黄打非工作经费共计7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事务36.58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遗产保护等项目支出5万元。文物管理所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6.6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经费4.9万元.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102.8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馆在职职工的工资福利、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84.8万元、正常办公经费、群众文化活动等支出18万元.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174.68万元,主要用于下属歌舞团 在职职工工资福利、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抚恤金,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图书馆(项)66.6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在职人员工资福利、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55万元。及日常运行经费5.6万元、图书购置费6万元
6、项目支出513.32万元:用于农村文化建设资金285.82万元、农村电影放映81.9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5万元、村村通19.17万元、三区人才19万元、免费开放经费经34万元、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费12万元、歌舞团聘请演员养老保险费4.38万元、等支出。
(四)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3.16万元(含下属单位),主要用于上级检查、来访接待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4.05万元。主要用于文物执法下乡,舞台车文化下乡、广播电视村村通下乡、移民下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五、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决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通过公共财政决算安排给单位的收入。
2、其他收入:是指财政部门通过财政专户安排给单位的收入。一般是指,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并由财政部门按预算单位核拨单位使用的收入,主要包括、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演出收入费等。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物保护(项):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文化馆,歌舞团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图书馆(项):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江华县文广新局2015年预算
一、江华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发展规划并具体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
2、指导、管理全县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重点扶植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活动。
3、拟定全县文化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对全县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娱乐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承担,指导和监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县文化艺术经营活动,文化类产品网上传播进行监督;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机构进行监管;负责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发行前置审批)。
4、按权限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的行政许可和监督;指导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印刷,网络领域的行业学会和协会工作。
5、负责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统筹安排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和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专项文化经费。
6、承担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7、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广播电视创作,协调指导广播电视事业建设和广播电视系统的对外交流,管理全县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社会公共场所电视显示屏,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全县信息网络视听节目,负责管理开办视屏点播业务,拟定全县电影放映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8、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安全播映保障体系建设,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组织制定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协调落实防范措施;协调重大宣传活动和重要保障期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项。
9、负责全县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新闻单位记者证的核报、管理工作;管理全县著作权工作;处理有关版权纠纷,负责受理出版物的检测鉴定。
10、指导全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全县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指导国家级、省级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文化遗产展示活动。
11、拟定全县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和促进全县文化产业发展。拟定全县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2、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对外文化交流规划,组织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拟定全县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对外及港澳台的文化交流政策。
13、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文化艺术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社会艺术教育和文化艺术行业职业教育。
14、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接待、保卫、卫生、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综合治理、水电、计划生育、宣传报道和信息处理等工作。
2、文化市场管理与文化产业发展股
拟定全县文化市场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权限范围内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经营活动的行政审批事项。
3、文化艺术股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学艺术事业发展规划;指导专业文艺创作、生产、评论、理论研究等工作。
4、广播电影电视股
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创作;负责审核全县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站台的设立和变更,并对全县广播电视播出(转播)进行监督;管理全县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
5、新闻出版与版权股(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县非法出版物鉴定;负责全县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和计算机软件正版化工作,承担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人员基本情况
全局在职人员73人,离退休人员35人,遗嘱抚养人员8人.
其中:①局机关在职人员9人,离退人员13人,遗嘱抚养人员8人;②文化馆在职人员12人, 离退人员7人;③歌舞团在职人员26人,离退休人员8人;聘请演员12人④文物管理所在人员7人;⑤图书馆在职人员7人,离退休人员7人。
二、其他事项
归口管理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县文物管理所、县民族歌舞剧团、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电影公司。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江华县文广新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下属文化馆、图书馆、文物所、歌舞团单位预算。
四、江华县文广新局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江华县文广新局2015年收入预算515.1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4.83万元、其他收入20.33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江华县文广新局2015年支出预算515.1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75.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1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28.5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8.13万元,项目支出48.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文广新局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事务122.88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的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及遗嘱抚养人员的生活费共计94.7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共8.1万元,非遗保护经费、扫黄打非工作经费、文物保护经费、民族艺校补助经费共计20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事务38.07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遗产保护等项目支出2万元。文物管理所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9.7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经费6.3万元.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93.44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馆在职职工的工资福利、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80.94万元、正常办公经费、群众文化活动等支出12.5万元.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176.33万元,主要用于下属歌舞团 在职职工工资福利、聘请演员工资、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图书馆(项)64.1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在职人员工资福利、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51.8万元。及日常运行经费6.3万元、图书购置费6万元。
(四)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1万元(含下属单位),主要用于上级检查、来访接待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文物执法下乡,舞台车文化下乡、广播电视村村通下乡、移民下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五、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通过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给单位的收入。
2、其他收入:是指财政部门通过财政专户安排给单位的收入。一般是指,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并由财政部门按预算单位核拨单位使用的收入,主要包括、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演出收入费等。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物保护(项):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文化馆,歌舞团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图书馆(项):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江华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社
2015年7月17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