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环保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工作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
1、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5、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汇总表
7、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2019年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表
9、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汇总表
10、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1、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2、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3、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14、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5、2019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16、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7、2019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江华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规划、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污染规划;参与编制我县可持续发展纲要组织实施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目标;负责提出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县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县政府委托对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按国家、省、市规定审核、审批全县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县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全县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负责全县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负责全县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设三个股室,下有2个事业单位。内设股室分别为:办公室、管理股和法宣股,所属事业单位为:江华瑶族自治县环境监测站和江华瑶族自治县环境监察大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环保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纳入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即我局本级预算。我单位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表7、表8和表12为空。
(一)收入预算:预算收入只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收入较去年减少77.27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拨款减少。
(二)支出预算: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64.2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306.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9.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1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77.27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工资福利支出和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收支平衡情况: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364.2万元,部门预算支出364.2万元,部门预算收支平衡。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64.2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306.43万元,占84.14%;社会保障和就业29.13万元,占8%;卫生健康支出11.46万元,占3.14%;住房保障支出17.18万元,占4.72%。具体安排情况下:
1、基本支出:2019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43.2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招待费、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9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21万元, 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专项和运行维护专项。其中,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01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方面;污染防治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污染防治。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38.6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54万元,上升42.61%,主要是正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9万元,公车运行费5.99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2万元,拟召开会议,人数25人,内容为:环保相关表格申报。
(四)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03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止2018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均为公务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2019年拟新增家具、用具、装具及被服15件,新增通用设备13件,业务用房一栋。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2万元,项目支出121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