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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1-03-09 21:17
  • 来源: 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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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工作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七、部门联系方式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1、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5、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汇总表

7、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2021年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表

9、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汇总表

10、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1、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2、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3、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14、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5、2021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16、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7、2021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部门工作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及永州市人民政府相关工伤保险政策法规。

(2)负责全县工伤保险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审核、稽核检查工作。

(3)负责全县工伤保险基金的征缴、审核与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参保单位工伤人员和供养亲属办理工伤保险待遇审批手续,并支持相关待遇的拨付工作。

(5)负责全县工伤保险各项数据的收集、汇总及报表的编制与上报工作。

(6)向社会公众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7)负责与全县工伤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

(8)管理全县工伤保险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0)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职责。

2、基本情况

江华瑶族自治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为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副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为独立核算的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编委核定,现有在编在岗人员5人。

3、机构设置

站内根据职能设基金征缴、工伤认定调查、待遇审核拨付、办公室等部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我单位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7、8表为空。

1、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6.1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16万元(经费拨款36.16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 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0年减少11.68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

2、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6.16 万元,其中,公共安全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2.04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65万元,住房保障2.4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1.68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

3、收支平衡情况,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36.16 万元,部门预算支出36.16 万元,部门预算收支平衡。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6.1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4万元,占83.08%;卫生健康支出1.65万元,占4.56%;住房保障支出2.47万元,占6.83%;专项工资福利支出1.29万元,占5.5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34.87 万元,是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招待费、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4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专项工资福利支出1.29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1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1.68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0.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费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2021年“三公”经费较2020年不变的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完善公务接待经费核算制度等措施,控制接待费增长。二是无公务用车。

3、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无会议费预算。

4、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单位国有资产总额10.120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9.1982万元,负债总额1.4637万元,净资产-8.2658万元。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占用的固定资产主要有: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价值0万元;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含公用部分),价值0万元;

(2)通用设备9.1982万元,其中汽车0台,价值0万元;

(3)专用设备0万元;

6、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部署,2021年我单位推行部门整体和20万以上项目绩效目标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16万元。其中,20万以上项目绩效目标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16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部门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春晓路64号

     邮编:425500

     联系人:杨善玉         联系电话:0746-2323198 

附件: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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