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江华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绩效评价通知》(江财绩〔2018〕2号),我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规定,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 基本概况
江华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是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之一,承担全县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测绘行业管理等职责。
(一)机构设置情况
局机关有办公室、监察室、基建办、用地股、法规股、财务股、耕保股、地籍股、地环股、信息中心、信访股等11个内设股室,辖执法监察大队、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矿产事务所、征地拆迁事务所等6个直属事业单位和23个乡镇基层所。
(二)人员情况
江华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12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2人,事业编制人数115人,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止职工人数113人,其中属于行政正式编制人员15人,职业编制人员105人,退休人员19人,遗属人员6人。
二、绩效目标
1、负责拟定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测绘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拟定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措施;贯彻实施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2、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参与报省、市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乡镇(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基础测绘计划。
3、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处权属纠纷,对国土资源实施动态巡查,查处违法案件。
4、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措施,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确保耕地面积的增加。
5、贯彻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等工作。
6、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抵押和政府收购储备土地管理办法。
7、组织和指导城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确认土地使用价格。承担报国务院、省、市、县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8、依法管理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核登记;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质资料汇编;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调醒评价;按规定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
9、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和污染,保护地质环境;按权限管理地质遗迹保护区。
10、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县性或重大测绘项目、较大测绘科技项目。
11、依法管理测绘业务登记;审查对外提供测绘成果,依法管理地图编制工作,审查向社会出版、展示的地图,管理并审核全县各地名在地图上的标示。
12、管理县给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根据授权审核发布本县重要地理信息数据,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江华县行政区划图,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管理全县的国家测绘基准和测理控制系统,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和测量标志的保护。
13、安排并监督检查国家财政拨给的地质勘查、基础测绘专项资金以及省、市、县财政拨给的其他各项资金的使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国土资源管理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
14、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年度预算情况
根据江财预【2017】1号文件,批复我单位的部门公共财政拨款2048.49万元;批复我单位的部门支出118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0.27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情况
2017年度预算可用指标2048.49万元,决算收入数3729.97万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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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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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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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 |
1080.27 |
1244.75 |
16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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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 |
100 |
1620 |
1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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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2048.49 |
3729.97 |
1684.48 |
预决算差异原因:
1、基本支出预算1080.27万元,决算数1244.75万元,超支164.48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政策性增资等追加财政拨款。
2、项目支出预算100万元,决算数1620万元,主要原因:
其中1000万元为县级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资金,620万元为县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
(四)“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1、 2017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执行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3.96万元,决算数63.96万元,控制率100%。明细列表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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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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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支出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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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
26.94 |
26.94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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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支出 |
37.02 |
37.02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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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63.96 |
63.96 |
0 |
2、三公经费”管理情况
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从制度上严抓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了我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 经济性评价方面
1、本年预算配置方面,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100%, “三公经费”控制较好。
2、预算执行率偏低,上年结转及本年项目追加预算较多。
3、预算管理方面较好,本着厉行节俭、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标准和审批制度与程序,公用经费、三公经费都得到了有效控制。
我单位建立健全了财政收支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制度执行总体有效。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17年度评分为86分。
(二) 社会效益和行政效益
1、全力保障发展用地需求。一是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成了涔天河扩建工程移民安置点、大锡、蔚竹口等乡镇的异地扶贫搬迁工程等11个单个项目涉及土地利用规划的调整,解决了因规划制约项目落地建设的“瓶颈”问题。二是积极向上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共拿回沱涔公路等28个项目188.78公顷(2832亩)的用地批文,拿回的新增建设用地量在全市县区中排名第一。三是严格项目用地预审,在项目选址方面坚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在项目用地方面尽可能少占或不占耕地,全年预审项目用地37宗43.25公顷(648.75亩),审批农民建房2160宗23公顷(345亩),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41宗21.60公顷(324.01亩)。四是依法征地测绘,严格依法依程序实施征地工作,对涔天河灌渠等项目测绘出图150余宗200公顷(3000亩),完成征地251.16公顷(3767亩),有力的保障了全县用地需求。
2、强力推进增减挂钩项目。在县委县政府的高位推动下,牵头组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通过半年多不懈努力,第一批增减挂钩项目复垦面积3000亩已经市国土资源局初步验收,与湘潭经开区签订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转让合同,交易流转耕地指标1158亩,交易总价2.4亿元。第一批指标全部交易,预计能实现交易总额约6亿元,可有效解决我县乡村振兴建设资金问题。去年10月31日在江华召开的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推进增减挂钩工作现场会、11月28日举办的全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培训会以及11月30日召开的全市第3次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现场推进会上,我县分别做典型发言,其增减挂钩的主要经验获得全市、全省的广泛认同并得到推介,我市双牌等县和湘西保靖,怀化洪江、通道、中方等十多个兄弟县区纷纷来我县学习借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3、精心经营土地市场。2017年实现土地储备入库面积193.56公顷(2903亩),对县社会福利中心、小圩农贸市场等13个基础民生项目划拨供地121.49公顷(1822.35亩),通过土地招拍挂程序,将29宗面积38.12公顷土地投向市场,共实现土地出让收入1.37亿元。通过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前4年供地率分别达到90.49%、94%、60.52%、56.14%。去年3月1日向社会公布实施新的城镇地价体系,进一步加强了土地市场管理、促进了土地保值增值。
4、加强耕地和矿产管理。在耕地保护方面,继续实行县、乡、村、组四级耕地保护责任制,按上级要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3242.03公顷,完成了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投入5296万元,实施了5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7个涔天河灌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4个县级土地开发项目,建设规模达15468亩,新增耕地4335亩,通过“补改结合”方式,不仅实现了耕地占补数量、地类和质量方面的平衡,还较好地改善了项目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在矿产开发方面,完成了第三轮矿规修编,组织出让了1宗采矿权,办理了1个采矿权初始登记、6个采矿权延续登记、2个采矿权扩界变更登记手续,督促指导我县53个采矿权企业和5个探矿权单位在全市率先完成矿业权勘查开采年度信息公示工作,积极做好湘江流域相关矿权的退出工作。
5、深入开展国土执法监察。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对土地矿产执法工作的重视,推动县委、县政府将拆违控违工作列入了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先后出台了《控违拆违工作意见》、《控违拆违工作考评细则》、《控违拆违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强化了乡镇政府国土资源管理的主体责任。坚持巡查制止与集中打击相结合,全年开展国土资源动态执法巡查500多次,制止违法行为100余起,立案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近100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9宗,收缴罚没款46.4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2.84万元。积极开展拆违控违,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与白芒营、大路铺等乡镇联动执法,开展了8次集中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100余人,拆除基础18宗约 2000平方米;拆除厂棚4宗约500平方米,拆除房屋1宗80平方米,取缔非法采砂点15处,切断通电线路6处2300余米,遣散工人48人,捣毁采砂设施12套,扣押非法采矿机械设备4台,拆除工棚10间,通过集中整治行动,涉土涉矿违法行为得到遏制。
6、扎实推进生态国土建设。牵头组织全县粘土砖集中整治,通过做工作,全县34家实心粘土砖厂中自行拆除5家,停产13家,同时对16家不符合产业政策、不按要求整改的粘土砖厂依法强制拆除,对中央环保督查交办我局牵头的平顶山石场粉尘污染、沱江架枧田村水污染、沱江架枧田村乱砍滥伐等事件进行了调查处理,并组织各相关部门完成了整改。全年收取5家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34.89万元,对10个达不到复绿要求的矿山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矿山企业完成复绿任务。进一步完善了县、乡、村、组四级群测群防防治体系,层层签订防灾责任状120余份,发布黄色预警消息5次,下发防灾通知3次,印发宣传资料3200份,重点对涔天河水库道路改扩的X081和S355道路工程等地段开展了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推进了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全县地灾得到稳控和防治,无人员伤亡。
7、不断规范不动产登记工作。采购并安装了不动产登记服务叫号系统,规范了登记秩序;设立了优秀党员服务岗,推出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各类特色服务,将登记办结时限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缩减为15个工作日,提高了办事效率,赢得了群众广泛好评。完成了115800宗林权档案和18027宗房产登记档案资料移交,启动了房地存量数据整理汇交,在全市率先开展林地林权登记和集体土地上不动产登记发证业务。去年以来,共发放不动产登记证书2400本,不动产登记证明3600份,不动产抵押融资23亿元,不动产登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群众合法财产权益的作用显著提升。
8.全力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在行业扶贫方面,全年共拨付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补助资金近500万元,同时还向上争取资金300余万元,在小圩竹材、桥市野猪桥实施土地整理项目。在驻点帮扶方面, 按照全县精准扶贫工作部署,认真开展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活动、“千名干部下基层、精准帮扶解难题”活动、“三走遍、三签字”活动,对驻点帮扶小圩壮族乡绣球村、桥头村和白芒营镇小贝社区,安排素质高、能力强的3名工作队长深入驻点扶贫村,50名党员干部全面覆盖贫困户,与99户433人结成了对子帮扶,入分析致贫原因,制定产业发展、易地搬迁、危房改造、医疗救助、教育助学、社会兜底、生态补偿等主要帮扶措施,48户191人通过脱贫验收,今年力争帮扶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
9、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签订依法行政工作责任书30份,全局115人在岗在编人员全部通过执法监察考试和普法考试。在政务服务方面,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会审。在信访维稳方面,推进信访事项分类处理,为小城镇开发400余户购地户解决了办证遗留问题。共组织听证会8次,依法起诉应诉4次,胜诉率100%;4宗执法案卷被省市国土资源部门评为优秀案卷,涛圩国土资源所被评为2016-2018年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县国土资源局荣获2017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信访先进单位。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前述对我单位整体支出情况的分析,反映出目前在整体支出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部分指标下达时间晚,造成年终资金结余,影响项目的支付进度。
2、预算执行情况不是很好,年中追加项目较多,追加项目预算执行缓慢,结转下年度资金较多。
六、改进措施和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
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杜绝预算编制粗放、拍脑袋现象的发生,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遵循预算管理办法,对于年度无法预计的临时追加的相关工作所需费用和结余资金确保资金严格按照预算专项资金使用程序申报及使用,按照预算项目和使用用途执行,杜绝费用项目之间调剂使用现象的发生。
3、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支出预算财务分析,及时对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和预警,定期对下属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4、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提高财务的精细化管理。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的审核,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控制超支现象的发生;严格按照实际的费用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5、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精神, 进一步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流程,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抓好公车的节能降耗工作,控制公务出国费用支出,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6、针对指标文下达工作,尽早计划和开展年度专项的申报,加强报批工作的沟通和跟踪,及时落实项目专项的报批进度和指标文的下达;对财政资金下达时间滞后的项目,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尽早取得资金的拨付,保障项目资金的投入进度,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7、在项目资金及时到位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的推进,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公安机关备案号:431129020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