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局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改革,完成国家、省、市统计调查任务;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2、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以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3、指导和协调全县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性的县情县力普查及有关专项调查;审核县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4、为县委、县人民政府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并对全县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检查和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5、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经济、社会、科技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公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6、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级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7、组织协调全县城市、农村、企业调查工作。8、指导全县统计专业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县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江华县统计局属县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单位行政单位,局机关设3个局属单位(经济调查队、法规所、电子计算站)。截止2018年12月底,实有在职人员19名:其中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7名,事业人员2名,退休人员4人。公车0台。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1、基本收支情况
2018年收入总计360.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8.3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万元。全年总支出358.34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全年控制数15.03万元,公务接待控制数15.03万元,实际支出15.00万元,比上年减少1.8%;公务用车运行费全年控制数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出国(境)经费0元。
3、专项收支情况
2018年本级财政下达专项经费预算为60万元(“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物品费、办公费、差旅费、资料制作印刷费、邮电费、业务培训费、普查员的补贴等。
4.资产管理情况
(一)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为41.15万元,同比增长5.14%。主要由以下两部分构成:流动资产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86%;固定资产39.1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5.14%,主要包括办公设备等。
(二)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新增固定资产20100元,及时登记账卡管理,经认真统计、对比,我单位填报的资产情况数据与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数据相符,资产状况良好。
三、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
2018年我局制定各项工作责任制。一是定期全面自查。每年底,我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从自查情况看,基本做到了专款专用。二是主动接受审计。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了整改。三是随时接受专项清查。根据工作安排,加强了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保证专款专用。
1、专项组织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省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专项项目组织管理,严格落实各专项支出相关制度,确保各项目的工作质量。
2、专项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本级财政专项工作资金的相关规定办法进行开支,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各类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精神,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组,2019年7月在江华县统计局召开了现场评价工作安排部署会,完成现场评价工作,现场绩效评价工作主要有:
(一)核实数据。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19年度和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二)查阅资料。查阅2019年度预算安排、非税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三)实地查看。现场查看实物资产等。
(四)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
(五)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六)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讨论。
(七)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我局充分履行职责职能,严格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成效明显,主要体现在:一是保障了职工工资,津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离退休费用等现象;二是财政供养人员控制较好,控制率为≤92%;三是资金使用无虚列支出及随意使用现象,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四是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各项工作开展顺利,其中有两项工作获得先进:江华县2018年度绩效评估优秀等次单位,江华县2018年度推进新型工业化三等奖。
五、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见附件)的评价结果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18年度评价得分为97.8分。 从预算配置情况看,预算资金覆盖所有统计工作的各个需求方面,“三公”经费预算没有超过上年预算安排, 2019年预算资金能保障单位正常运转需要,分配办法科学,考虑的因素必要合理,分配的结果合理,能基本保证人员经费支出和单位全年统计工作任务的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目标设定情况较好得5分。
2、预算配置控制得10.8分。其中: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19人/编制16人*100%=118.75%,得2.7分;“三公”经费预算数没变动,变动率等于0,得4分;无重点支出安排,得3分。
3、预算执行比较到位得22分。其中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6.76万元/支出预算数358.34万元)*100%=1.88%,得1.1分。
4、预算管理较理想,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强化。得15分。
5、资产管理制度健全,部门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帐实相符。得10分。
6、职责履行得15分。2018年我单位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7、履职效益得20分。
(1)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得10分:我单位的各方面工作都得到社会大众的肯定和好评。
(2)行政效能得5分:我单位不断改善行政管理、严格经费及资产管理,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提高了行政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5分:在满意度调查考核中成绩优异。
六、经验教训与建议
(一)经验教训
本单位通过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我们看到:本单位年初预算编制不合理,年内存在预算追加的情况,影响了预算的控制与执行,预算编制的合理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绩效管理不只是财政支出方面,而是要从年初预算制定工作抓起,要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预算要结合本部门的事业发展计划、职责和任务测算,要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切合单位实际。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强化绩效管理考核,将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要加强重点工作督查,对重点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督查及建立健全绩效问责机制,充分体现财政资金使用主体责任,形成“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权责机制,才能确保各项绩效考核指标保质保量完成。
(二)建议
(1)要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同时严格预算执行,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2)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增强依法采购意识,提高依法采购水平,同时加强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采购实施按规定、按计划执行。
(3)加快预算执行力度,以减少存量资金。
江华县统计局
2019年7月30日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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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备注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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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指标解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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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15分) |
目标设定(5分) |
职责明确(1分) |
部门的职责设定是否符合“三定”方案中所赋予的职责和年度承担的重点工作,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工作的目的性与计划性。 |
符合(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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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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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合规性(1分) |
部门的活动是否在职责范围之内并符合部门中长期规划,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活动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评价要点:1.部门活动的设定在部门所确定的职责范围之内;2.部门活动符合省委、省政府的发展规划及本部门的年度工作安排与发展规划。 |
全部符合(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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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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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合理性(1分) |
部门所设立的活动是否明确合理、活动的关键性指标设置是否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活动目标设定的合理性。 |
全部符合(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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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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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覆盖率(1分) |
部门年度申报绩效目标项目资金额与部门项目预算资金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落实财政部门绩效目标申报要求的资金覆盖情况。 |
达到目标值得1分,未达到目标值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覆盖率/目标值×1,超过目标值不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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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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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管理创新(1分) |
部门编报整体绩效目标和申报项目绩效目标的数量超过规定的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创新工作情况。 |
每超过1项得0.1分,满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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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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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配置(10分) |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3分)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目标值≤100%;达到目标值得3分,每超出1人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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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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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变动率(4分)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目标值≤0;达到目标值得4分,未达到目标值的采用比率扣分法:扣分值=“三公经费”变动率×4×10,变动率达10%以上的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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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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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支出安排率(3分) |
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
目标值≥70%;以3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重点支出安排率/70%×100%×3,超出目标值不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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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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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50分) |
预算执行(25分) |
预算完成率(2分) |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较,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的完成程度。 |
目标值≥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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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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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调整率(2分)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目标值为≤10%;达到目标值得2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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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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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进度率(6分) |
部门年度支付数与年度预算(调整)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和均衡程度。 |
半年进度:结果≥50%,得2分;50%>结果≥40%,得1分;结果<40%,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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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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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结余率(3分) |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较,反映和评价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目标值为0;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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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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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结余变动率(3分)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
目标值为≤0%;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的采用比率扣分法:扣分值=结转结余变动率×3×10,变动率达10%以上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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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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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经费控制率(3分) |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反映和评价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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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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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控制率(3分) |
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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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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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执行率(3分) |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与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的比较,反映和评价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目标值为100%;以3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政府采购执行率×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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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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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管理(1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全部符合(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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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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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合规性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全部符合(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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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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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信息公开性(3分)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全部符合(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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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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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完善性(4分)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评价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符合全部四项(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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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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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10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全部符合(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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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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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完全性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资产运行情况。 |
符合全部三项(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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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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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利用率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
目标值为80%;以3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固定资产利用率/80%×100%×3,超出目标值不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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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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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15分) |
职责履行(15分) |
项目实际完成率(4分)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的项目数与计划完成的项目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履职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目标值为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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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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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质量达标率(4分) |
部门已完成项目中质量达标项目个数占已完成项目个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目标值100%;以4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项目质量达标率×4,≤95%的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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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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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办结率(4分)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目标值100%;以4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重点工作办结率×4,≤90%的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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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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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绩效自评项目占比率(3分) |
部门自评项目在所有项目中所占的份额,反映和评价部门对项目自评的重视程度。 |
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占比率/目标值×3,超过目标值不加分。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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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20分) |
履职效益(20分) |
经济效益(5分) |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建议部门(单位)根据2013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汇总提炼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 |
该单位为事业单位,因该单位工作内容与工作性质,经济效益考核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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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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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5分) |
该单位为事业单位,因该单位工作内容与工作性质,主要是社会效益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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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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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5分) |
该单位为事业单位,因该单位工作内容与工作性质,生态效益考核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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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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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
通过问卷调查了解社会公众对部门履职效果、解决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厉行节约等方面的满意程度,反映和评价部门支出所带来的社会效益。 |
按照满意度调查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给予该项指标打分:优秀(5分);良好(3分);合格(1分);不合格(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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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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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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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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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指标体系评分表参照财政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制定。







公安机关备案号:431129020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