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整体基本情况
1、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为全额拨款的正科级行政单位,行政编22人,事业编127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122人,退休人员24人。
2、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税政法规、预算、预算绩效管理、行财、农财、工交外经、社保、经建、会管、财政监督、金融债务、综改办共14个职能股室,下辖会计核算中心、乡财、非税、国库、投资评审中心、国资产权管理办、政府采购管理监督办、会计函授站、工资统发中心、信息中心共10个事业单位。
3、主要职能
县财政局是主管全县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和执行地方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
(2)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
(3)管理和监督全县各项财政收支,负责财政资金调度和拨款,审核汇编财务收支计划和决算,管理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
(4)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转让和处置以及产权纠纷调处,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5)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6)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查。
(7)承办上级财政部门和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重点工作
(1)全县财政总收入确保增长8%,力争增长10%。
(2)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确保民生民本支出、确保干部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重点支出需要。
(二)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总收入数286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60.4万元,其他收入6.8万元。总支出2566万元,结转294.4万元。
(三)部门整体目标实现情况
1、财政收入任务圆满完成。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7118万元,较上年增长10.77%,超额完成年初奋斗目标,增幅居全市第4位。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6157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83.51%,较上年提高1.82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20961万元,占支出结构更加优化。
2、支出结构更加优化。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11184万元,居全市第三位,同比增长15.90%,增幅排全市第一。支出结构不断优化,着力把“三保”支出放在第一位,优先民生支出。
3、通过加强收支管理有力保障了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程及重大项目的需要。一是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2018年共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68亿元,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为全县脱贫摘帽提供了坚强的财力保障。二是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力度。积极支持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国家园林县城建设成果,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年节能环保支出15804万元,较上年增加3986万元,增长33.73%,有力保障了全县生态环境持续优化。三是积极偿还到期债务。全年偿还到期债务4.43亿元,牢牢守住了“债务不新增、借新还息不发生、三保资金不断链”的风险防控底线。
二、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的主要用途、范围以及资金的管理情况,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节能降耗情况、“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1)基本支出
2018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9.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01.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9.47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实际开支78.6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3.55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8年决算数1201.72万元,是我局为完成特定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
1、投资评审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查。
2、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履行乡镇财政财务监督管理职能、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和监督管理、维持乡镇财政所运转、标准化财政所和星级财政所创建等各项工作开支。
3、国库工作经费、综合治税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税政法制、预算绩效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经费、税收增收成本专项经费、上年结转的矿产资源管理和征收专项经费。
三、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
为加强财务管理,更新了财务制度,制定了《县财政局机关财务报账管理办法》加强了对各项支出报账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一般行政运行支出。局办公室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局财务室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与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相衔接。大额的采购必须经局党组会形成采购决议,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确定及变更严格按照采购规定要求办理。
局绩效监督股对各业务股室(单位)尤其是涉及指标管理、资金拨付的重点领域进行了进一步的排查,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非税收入严格按要求转入非税账户。国有资产业务管理加强了信息化系统化,加强了财务系统的固定资产管理模块建设,新购资产及时入账,固定资产处置规范。
局党组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的集体决策机制,非工资性日常支出单项超过2万元的一律由党组会决议,重大项目安排都必须经过党组会充分调查,充分研究讨论,严格执行风险管控要求,严格落实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要求。
纪检部门联合各业务股室就乡镇财务管理和乡镇财政所的内部控制进行了全覆盖专项检查,就存在的风险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就防控风险开展了整改,通过建章立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实施办法》,巩固了检查成果。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8年,财政工作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年度财政收支目标,迎难而上,担当作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全县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财政实力稳步提升。一是财政收入任务圆满完成。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7118万元,较上年增长10.77%,超额完成年初奋斗目标,增幅居全市第4位。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6157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83.51%,较上年提高1.82个百分点,收入质量持续改善。二是转移支付资金稳定增加。2018年全县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7.39亿元,较2017年增加9100万元,有效弥补了刚性支出增加的缺口,保障了2018年各项支出目标实现。
(二)支出结构更加优化。
1、足额保障“三保”支出。一是保障工资足额发放。全年按时发放在职和离退人员工资津贴8.09亿元。二是基本民生支出保障力度加大。我们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首要目标,着力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公共服务,重点做好了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公共安全等领域的资金保障。2018年全县民生民本投入29.7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2.43%,同比增长12.15%。
2、重点保障三大攻坚战需要。一是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2018年共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68亿元,为全县脱贫摘帽提供了坚强的财力保障;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2018年涉农整合资金使用3.27亿元,支出率达88.86%,超过省委、省政府考核标准8.86个百分点。二是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力度。积极支持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国家园林县城建设成果,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年节能环保支出15804万元,较上年增加3986万元,增长33.73%,有力保障了全县生态环境持续优化。三是积极偿还到期债务。全年偿还到期债务4.43亿元,牢牢守住了“债务不新增、借新还息不发生、三保资金不断链”的风险防控底线。
(三)财政管理更加高效。
1、是预算公开常态化、制度化。政府预决算、专项资金、政府债务、全县75个县直一级预算单位及7个二级机构的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政府采购预决算等全面公开。
2、国库集中支付更加规范。严格按照“指标-用款计划-支付申请”的基本流程支付资金,全年累计下达指标18478笔,审核用款计划18603笔,办理支付申请业务102410笔。
3、政府采购制度全面落实。2018年申报政府采购预算18422万元,实际完成政府采购金额17652万元,节约采购资金771万元,资金节约率4.19%。
4、财政投资评审高效运转。2018年完成评审项目274个,评审资金8.85亿元,审定资金6.65亿元,审减资金2.2亿元,平均审减率24.83%。
5、预算绩效管理扎实推进。组织71个一级预算单位对2017年度部门支出进行评价,涉及资金36.4亿元,聘请中介机构开展了6项资金检查,逐步建立起了绩效评价全覆盖、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资金安排、部门下年及以后年度预算编制及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挂钩机制。
6、乡镇财政管理更加规范。深入开展了“村账乡代理”专项整治和乡镇财政财务治理,通过对13个乡镇78个村进行重点抽检,进一步规范了乡镇、村财务收支管理方式及程序,乡镇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加强涉农补贴发放管理,全面推行“两卡两折”,全年通过打卡发放涉农资金68项,发放金额3.2亿元。
7、会计核算中心业务转轨顺利完成。自2018年1月1日起,会计核算中心会计集中核算业务向委托代理记账转轨。在会计核算中心广大柜组会计的积极努力下,委托代理记账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8、《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积极组织开展了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培训,参训人数340余人,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深入人心,各项准备工作有序开展。
9、综合治税成效初显。2018年,我们通过综合治税平台数据分析,从城区房屋租赁、自营行业入手,开展了税收清查,查征2017年漏征税款365.7万元。
10、担保公司逐步发力。担保公司与新阳村镇银行、长沙银行及农商行合作,全年共为贵威生物、飞优特电子等7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贷款4100万元。
11、总部经济迅速崛起。在我局积极争取下,我县成功引进江苏渝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我县设立江华渝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华爱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总部经济业务,年度实现税收达千万元以上。
五、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见附件)的评价结果
2018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18年度评价得分为94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目标设定情况较好得5分。
2、预算配置控制较好得10分。其中: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122人/编制127人*100%=96.06%,得3分;“三公”经费预算数变动率等于-1.08%,得4分;无重点支出安排,得3分。
3、预算执行仍需加强得19分。其中预算调整率扣2分、支付进度率扣3分,结转结余率扣1分。
4、预算管理较理想,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强化。得15分。
5、资产管理制度健全,部门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帐实相符。得10分。
6、职责履行得15分。2018年我单位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7、履职效益得20分。
(1)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得10分:我单位的各方面工作都得到社会大众的肯定和好评。
(2)行政效能得5分:我单位不断改善行政管理、严格经费及资产管理,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提高了行政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5分:在满意度调查考核中成绩优异。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预算编制按往年惯例,预算编制精细度不够,以人员经费以预算编制期间的工资标准为基础编制,没有考虑工资变动因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数低于实际需求,预算调整数较大。
(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对资金需求量核算不够,造成存在资金结余情况。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应把握以下重点:
(一)提高对预算编制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预算编制的精细程度,夯实部门预算编制基础数据库,提高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准确性。
(二)强化部门项目经费绩效考核,绩效目标设置应明确合理便于考核,将绩效目标管理融入预算编审环节,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1-1: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9年8月6日
附1-1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备注 |
得分 |
|
指标名称 |
指标解释说明 |
|||||
投入(15分) |
目标设定(5分) |
职责明确(1分) |
部门的职责设定是否符合“三定”方案中所赋予的职责和年度承担的重点工作,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工作的目的性与计划性。 |
符合(1分); |
|
1 |
活动合规性(1分) |
部门的活动是否在职责范围之内并符合部门中长期规划,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活动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评价要点:1.部门活动的设定在部门所确定的职责范围之内;2.部门活动符合省委、省政府的发展规划及本部门的年度工作安排与发展规划。 |
全部符合(1分); |
|
1 |
||
活动合理性(1分) |
部门所设立的活动是否明确合理、活动的关键性指标设置是否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活动目标设定的合理性。 |
全部符合(1分); |
|
1 |
||
目标覆盖率(1分) |
部门年度申报绩效目标项目资金额与部门项目预算资金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落实财政部门绩效目标申报要求的资金覆盖情况。 |
达到目标值得1分,未达到目标值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覆盖率/目标值×1,超过目标值不加分。 |
|
1 |
||
目标管理创新(1分) |
部门编报整体绩效目标和申报项目绩效目标的数量超过规定的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创新工作情况。 |
每超过1项得0.1分,满分1分。 |
|
1 |
||
预算配置(10分) |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3分)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目标值≤100%;达到目标值得3分,每超出1人扣0.1分,扣完为止。 |
|
3 |
|
“三公经费”变动率(4分)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目标值≤0;达到目标值得4分,未达到目标值的采用比率扣分法:扣分值=“三公经费”变动率×4×10,变动率达10%以上的扣4分。 |
|
4 |
|
|
重点支出安排率(3分) |
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
目标值≥70%;以3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重点支出安排率/70%×100%×3,超出目标值不加分。 |
|
3 |
过程(50分) |
预算执行(25分) |
预算完成率(2分) |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较,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的完成程度。 |
目标值≥100%; |
|
2 |
预算调整率(2分)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目标值为≤10%;达到目标值得2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
0 |
||
支付进度率(6分) |
部门年度支付数与年度预算(调整)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和均衡程度。 |
半年进度:结果≥50%,得2分;50%>结果≥40%,得1分;结果<40%,得0分。 |
|
3 |
||
结转结余率(3分) |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较,反映和评价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目标值为0;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
2 |
||
结转结余变动率(3分)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
目标值为≤0%;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的采用比率扣分法:扣分值=结转结余变动率×3×10,变动率达10%以上的扣3分。 |
|
3 |
||
公用经费控制率(3分) |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反映和评价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
3 |
||
“三公经费”控制率(3分) |
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
3 |
||
政府采购执行率(3分) |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与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的比较,反映和评价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目标值为100%;以3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政府采购执行率×3。 |
|
3 |
||
预算管理(1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全部符合(2分);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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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合规性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全部符合(6分); |
|
6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3分)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全部符合(3分); |
|
3
|
||
基础信息完善性(4分)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评价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符合全部四项(4分); |
|
4
|
||
资产管理(10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全部符合(4分); |
|
4 |
|
资产管理完全性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资产运行情况。 |
符合全部三项(3分); |
|
3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
目标值为80%;以3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固定资产利用率/80%×100%×3,超出目标值不加分。 |
|
3 |
||
产出(15分) |
职责履行(15分) |
项目实际完成率(4分)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的项目数与计划完成的项目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履职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目标值为100%; |
|
4 |
项目质量达标率(4分) |
部门已完成项目中质量达标项目个数占已完成项目个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目标值100%;以4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项目质量达标率×4,≤95%的扣4分。 |
|
4 |
||
重点工作办结率(4分)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目标值100%;以4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重点工作办结率×4,≤90%的扣4分。 |
|
4 |
||
部门绩效自评项目占比率(3分) |
部门自评项目在所有项目中所占的份额,反映和评价部门对项目自评的重视程度。 |
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占比率/目标值×3,超过目标值不加分。 |
|
3 |
||
效果(20分) |
履职效益(20分) |
经济效益(5分) |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建议部门(单位)根据2013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汇总提炼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 |
该单位为事业单位,因该单位工作内容与工作性质,经济效益考核不适用 |
|
5 |
社会效益(5分) |
该单位为事业单位,因该单位工作内容与工作性质,主要是社会效益考核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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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5分) |
该单位为事业单位,因该单位工作内容与工作性质,生态效益考核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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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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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
通过问卷调查了解社会公众对部门履职效果、解决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厉行节约等方面的满意程度,反映和评价部门支出所带来的社会效益。 |
按照满意度调查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给予该项指标打分:优秀(5分);良好(3分);合格(1分);不合格(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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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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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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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注:该指标体系评分表参照财政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