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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2022年度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 发布时间:2023-05-15 14:31
  • 来源: 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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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江财绩[2023]2号)精神,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江华县统计局属县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单位行政单位,局机关设4个局属单位(社会经济调查队、法规检查所、电子计算站、统计业务普查中心)。主要负责职责有: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局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改革,完成国家、省、市统计调查任务;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2.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以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3.指导和协调全县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性的县情县力普查及有关专项调查;审核县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4.为县委、县人民政府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并对全县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检查和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5.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经济、社会、科技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公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6.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级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7.组织协调全县城市、农村、企业调查工作。8.指导全县统计专业队伍建设,指导全县统计法制教育、统计宣传工作。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底,人员编制28 人,实有在职人员27名,其中:机关行政人员9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7人,事业单位人员11人,退休人员7名。公车0台。

二、部门整体收支结余情况

县统计局2022年收到财政资金492.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2022年全年实际支出49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73万元,项目支出192.97万元:无结余财政资金。

三、预算执行与管理情况

2022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2年度评价得分为89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预算配置控制较好得5分。其中:在职人员控制得5分;“三公”经费预算数无变动,变动率等于0,得5分。无重点支出安排。

2、预算执行得15分。预算完成较好,预算完成率得5分、预算控制率得0分,主要是年中追加的项目较多;无新建楼堂馆所,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概算控制率共得10分。

3、预算管理得24分。政府采购执行率得0分,年初预算过大;预算管理制度比较健全,管理制度健全性得8分;资金使用合规,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资金使用合规性得6分;预决算信息按规定内容在规定时限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得10分。

4、职责履行得10分:2022年我单位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5、履职效益得30分。我单位的各方面工作都得到社会大众的肯定和好评,年度绩效考核评定为良好。

四、绩效情况

(一)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分析

1.各项统计调查任务。一是着力抓好“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统计工作。扎实做好工业、能源、科技、投资、商贸、劳动工资、房地产、建筑业等各项常规专业2021年年报和2022年月、季度定期报数据联网直报采集统计和上报工作。二是积极开展各项调查。根据上级统计部门的部署,开展一系列专项调查和常规调查。如贫困监测、劳动力调查、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生猪监测、粮食产量监测、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等,顺利完成了各项调查任务。

2.统计督查整改工作。2021年9月4日至16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和批准,国家统计局2021年第4统计督察组对我省开展了统计督察,并对我县开展了延伸督察。2022年5月25日,督察组向省委、省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指出了我省统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对此,江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推进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并确保取得实效。我县严格对标对表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先后出台《江华瑶族自治县落实统计督察初步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十条措施》《江华瑶族自治县贯彻落实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各责任单位按照任务分工,高质高效抓好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类似问题,系统梳理分析,科学精准施策,全面整改。国家督察反馈意见交办的4个方面1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3.依法统计工作。一是强化统计法治宣传。今年以来开展了“9.20统计开放日”、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对统计机构、相关部门、乡镇、企事业单位、统计调查对象等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业务培训,并组织参加上级统计部门开展的线上学习,组织全县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不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选编》等文件精神。通过教育培训,切实增强了全县统计人员业务水平,依法统计思维,提升了统计调查对象遵纪守法意识。二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今年以来,开展了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制定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落实月度统计执法一览表报送制度,建立统计执法监督、业务核查工作协同配合机制。对全县112家“四上”单位和237个固定资产项目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核查和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入库退库检查。2022年对全县10家企事业单位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基层统计建设,加大对数据质量监控力度,确保主要统计数据真实的反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

4.统计规范化建设。一是完成数据质量监管平台建设。县财政拨付统计数据质量监管平台建设专项经费22万元,2022年5月,已完成县级监管平台的建设,实现智能化协同监管。二是推进乡镇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大力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深入开展全县乡镇(园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提档升级,提质增效工程。目前我县已有10个乡镇和1个园区达到全省规范化建设标准,力争在2023年实现全县乡镇园区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全覆盖,全面提升乡镇、园区统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5.统计服务工作。今年以来,全局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统计服务意识,优化统计服务,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全县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和分析。对月度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每月按时收集、整理、编印《江华统计》,为全县各级各部门科学决策提供动态统计数据。二是强化预警监测,以优质的统计服务全面推进全县高质量发展。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加大对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的监测,对主要核心指标强化跟踪,必要时开展专题研究,从统计角度提出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保障。

6.乡村振兴工作。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今年我局先后入驻河路口镇布里坪村、水口镇黄沙村,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每名干部职工联系服务群众8户。今年以来共组织干部职工20余次到乡村振兴联系村入户走访,开展疫苗清零、宣传务工信息等工作,了解群众存在的困难,并协调解决,解决了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

(二)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2022年,县统计局认真完成了各项中心工作任务。一是高质量完成各项调查任务工作;二是对国家督察反馈意见交办的4个方面1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通过对全县10家企事业单位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加大对数据质量监控力度,确保主要统计数据真实的反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

(三)行政效能分析

县统计局严格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成效明显,主要体现在:一是保障了职工工资,津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离退休费用等现象;二是财政供养人员控制较好;三是资金使用无虚列支出及随意使用现象,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四是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各项工作开展顺利。2022年度荣获全县绩效评估优秀等次单位、全县产业项目建设先进单位、乡村振兴先进集体。

五、存在的问题

本单位通过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我们看到:本单位年初预算编制不合理,年内存在预算追加的情况,影响了预算的控制与执行,预算编制的合理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绩效管理不只是财政支出方面,而是要从年初预算制定工作抓起,要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预算要结合本部门的事业发展计划、职责和任务测算,要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切合单位实际。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强化绩效管理考核,将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要加强重点工作督查,对重点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督查及建立健全绩效问责机制,充分体现财政资金使用主体责任,形成“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权责机制,才能确保各项绩效考核指标保质保量完成。

六、后续的工作计划

1.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同时严格预算执行,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2.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增强依法采购意识,提高依法采购水平,同时加强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采购实施按规定、按计划执行。

3.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4.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附件:

1.绩效评价通知附件1-3(县统计局)

2.2022年度统计业务工作、基层统计调查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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