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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关于2024年第二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生态环境执法和监测系统队伍综合能力不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时间:2025-10-15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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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 生态执法和监测系统队伍综合能力不强,结构性‘缺人’比较突出,监测能力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不到位,执法力量薄弱,环境监管信息化、科技化水平不高,相关仪器装备及车辆未得到有效保障,部分县级监测站不具备执法和应急监测能力,监测时效性和有效性难以保证”的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永州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流程的函》(永环函〔2025〕1号)等文件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整改。目前,各项整改任务已按既定目标和要求全面落实,已具备销号条件。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生态执法和监测系统队伍综合能力不强,结构性‘缺人’比较突出,监测能力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不到位,执法力量薄弱,环境监管信息化、科技化水平不高,相关仪器装备及车辆未得到有效保障,部分县级监测站不具备执法和应急监测能力,监测时效性和有效性难以保证。

二、整改目标

逐步提升生态执法和监测系统队伍综合能力,逐步解决结构性“缺人”问题,全面推进监测能力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环境监管信息化、科技化水平,购买相关仪器装备和车辆,确保具备一定的执法和应急监测能力,监测时效性和有效性得到保证。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和监测队伍建设

1.积极招录人才。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积极向市生态环境局申报招录计划,2024年遴选公务员1名,2025年招录公务员1名、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名,为环境执法和监测队伍补充新鲜血液,充实队伍力量,逐步解决结构性“缺人”问题。

2.加强队伍培训。积极组织执法和监测人员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不断提升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2024年以来共参加11次省、市、县组织的环境执法和环境监测业务培训,参加培训20余人次,有效提升业务能力。

3.建立激励机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工作积极性。对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中给予表彰奖励,2024年有6名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4名在职中共党员获评县级“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二)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1.加强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以规范机构职能、强化装备能力、规范队伍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为切入点,全面提升我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执法效能和执法监管能力。2024年,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配备了无人机、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检测仪等现场调查应急设备135台套。2024年12月获湖南省县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机构和湖南省县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授牌。

2.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5号)对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作出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制定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和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并报送县司法局和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备案。严格按照《永州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流程图》的要求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坚决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实行全面“扫码入企”,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的多项检查原则上合并一次进行,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

3.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贯彻落实《2025年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对违规执法行为严肃处理。

4.强化信息公开。提高执法透明度,及时公开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所有行政处罚决定都按要求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三)持续加强监测能力建设

1.推进丙级站能力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县市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考核细则〉的通知》(湘环办〔2022〕152号)文件要求加大投入,近两年投入资金约50多万元,购买实验室相关设备。目前,永州市江华生态环境监测站拥有标准化实验室面积约500平方米,人员8人,均为本科以上学历(其中1名研究生),均为技术人员(其中副高2名、工程师3名、助理工程师2名、技术人员1名),技术人员占比100%。实验室设备有:可见光分光光度计、声级计、实验室PH计、水质便携式多参数仪、万分之一分析天平、烟尘烟气测试仪等约30多台套设备。2023年9月顺利取得实验室CMA资质,具备水和废水检测参数13项、环境空气和废气检测参数9项、噪声与振动检测参数5项等共计27项检测能力。同时,积极组织环境监测从业人员参加培训和上岗证考核,目前CMA资质范围内所有检测项目均满足2人以上持证要求,持证上岗率100%,基本达到丙级站能力建设要求,2024年上报了《永州市江华生态环境监测站丙级站达标验收资料汇编》。

2.保障水、气自动监测站的正常运行。近两年,累计投入100多万元,用于空气自动监测站臭氧仪等8台设备的更新、完成涔天河上游1000米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四通一平建设、修复界牌乡界牌桥水质自动监测站采水设施、更换涔天河上游1000米水质自动监测站雷击损坏的变压器等。保持与第三方运维的密切沟通,积极解决运维反馈地方保障的各种问题,如及时安排电工修复空气自动监测站因雷雨天气造成的电力故障,修复涔天河上游1000米水质自动监测站地下水抽水故障等问题,全力保障空气、水质自动监测站的正常运行。

3.强化环境质量数据分析。安排专人紧盯水、气自动监测数据变化,对异常数据及时开展排查和分析,今年以来共计排查20余次,及时开展水、气数据分析,每月编制《空气质量月报》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积极参与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环境质量年度报告书的评比,目前,共计参与2次(2021年、2023年),编制的《2021年江华瑶族自治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和《2023年江华瑶族自治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均分别获得省生态环境厅评定的二等奖。

下一步,我县将不断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和监测队伍建设,逐步解决结构性“缺人”问题,强化执法和监测队伍业务培训,及时按照国家、省、市工作要求配备相关仪器设备,不断提升江华环保信息化、科技化水平,确保江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稳定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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