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华瑶族自治县大圩镇深入践行“两山”理论,全面推进林长制,让林长制各项制度全面落地见效,促成了大圩的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喜结连理、儿孙满堂!
大圩镇工作人员入村组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压实责任、块块无缝隙。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县级领导包乡镇、镇级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山头的“四包责任制度”,全面落实“五级林长”工作责任制,发挥基层科技员、护林员、监管员、执法员的“基层四员”优势。全面加强对林区火源的管理,制止乱砍乱伐、非法捕猎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队伍配备,山山有人“护”。建立镇、村组三级林长队伍,设立镇级林长、副林长10名,林长办成员5名,村级林长60名,科技员2名,护林员67名,监管员30名,执法人员2名,实行护林员常态化巡山护林制度,真真做到了责任落实不留空白,确保每座山头有人护,把大圩镇的每一座山,每一片林,都精心呵护起来。
机制严实,人人不懈怠。自推行林长制工作以来,大圩镇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工作落实方案,建立健全了《大圩镇林长工作制度》《大圩镇护林员选聘制度》《大圩镇护林员巡山制度》等6项制度,给各级林长套上“紧箍咒”,各级林长既负责分管的“山头”,又要经常性进行巡查督查,考评结果纳入护林员年终绩效考核中。
“只有环境好了,才能让生态饭越吃越香。”大圩镇以林长制为抓手,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切实把生态资源转化为乡村振兴的优势,使绿水青山成为大圩人民的“幸福靠山”!
一审:高辉
二审:欧阳群九
三审:黄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