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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石林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作 者:发布日期:2008-09-22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江政人发〔2008〕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国有林场、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提名,县人民政府决定:
    石林辉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城西开发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刘添富同志任县法制调纠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县房产局副局长职务;
    艾兴同志任县物价局局长;
    石金銮同志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唐功作同志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何永德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拥军同志任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
    金志球同志任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徐积贵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伍继承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邓珍平同志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石贵湘同志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蒋建军同志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黄曙明同志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二○○八年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干部任免  石林辉△  通知          
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200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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