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政人发〔2008〕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国有林场、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提名,县人民政府决定: 石林辉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城西开发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刘添富同志任县法制调纠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县房产局副局长职务; 艾兴同志任县物价局局长; 石金銮同志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唐功作同志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何永德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拥军同志任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 金志球同志任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徐积贵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伍继承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邓珍平同志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石贵湘同志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蒋建军同志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黄曙明同志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二○○八年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干部任免 石林辉△ 通知 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200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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