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内应配备必要的消毒剂和个人防护用品,家庭成员和实施医学观察的人员要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减少接触。
2.医学观察对象尽量单间居住,减少与共同居住者的接触机会,家庭内保持通风。其使用后的卫生间做好必要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3.医学观察对象不能或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外出时要戴好口罩,避免到人群聚集的场所。
4.每天早晚各测量1次体温,做好记录。出现体温超过37.5℃或有流涕、咽痛、鼻塞、咳嗽、头痛、肌肉痛等流感样症状,要及时向所属区县疾控中心报告。
5.医学观察期间,如果出现急性发热或呼吸道症状,应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6.观察期间饮食要清淡,充足睡眠,适当的室内锻炼,不吸烟不饮酒,咳嗽和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经常使用肥皂及流动水彻底洗手,单独使用生活用品、用具,不与家人共用,同时单独进餐,餐具用后须消毒。
7.医学观察期限为7天,指与病例或其分泌物等最后一次接触之日算起顺延至第7天结束。医学观察期满时,如无发热或出现呼吸道症状,可解除医学观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