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2日的全省的“雷霆一号”行动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获悉,我县森林公安局获全省“雷霆一号”行动
先进单位,成为全省30个“雷霆一号”行动先进单位之一。 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促进生态建设,有效遏制森林案件高发态势,为林业改革发展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林区社会治安环境,我县根据省市精神,于2009年5月31日至10月30日在全县范围开展了代号为“雷霆一号”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通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顽强拼搏,全县“雷霆一号”行动取得了良好成绩,共查处各类林业案件244起,其中森林刑事案件12起、公安行政案件22起,林业行政案件210起,收缴非法木材824立方米,为国家、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0多万元。一是狠刹了盗滥伐林木歪风,查处了盗伐林木案25起,滥伐林木案98起,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林木采伐案件相继侦破;二是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共清理经营野生动物集贸市场21个,规范宾馆、饭店、酒家、餐馆120余家,查处野生动物案件4起,没收放生蛙类18公斤、蛇类50多公斤、鸟类18只。办理破坏野生植物案4起,逮捕犯罪嫌疑人6名;三是木材流通领域的走私活动得到遏制,共查处非法运输木材车辆80台次,查处非法运输木材案件69起,没收木材385.323立方米,有力堵住了木材走私活动的地下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