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 构 设 置
(一)办公室(加挂“发展计划与计财审计股”牌子)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报告、汇报材料和文件,组织综合性会议;组织新闻宣传和调查研究;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收发、房管、计划生育、保卫等工作;指导全局系统的档案工作;负责本局重大事项和决定的督办工作;拟定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抓好全县农业信息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布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系统信息网络建设;协助局领导抓好抗灾救灾工作。 研究拟定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规划、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归口管理中央、省、市安排的各项专项资金和市直单位基建计划的立项与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各类专项资金的汇总、上报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研究提出有关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财政、税收、信贷和保险的政策建议;指导农业行业和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监督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全县农业统计工作。
(二)政工股(纪检监察室)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职工调资和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负责职工的思想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工人技术等级考试考核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材料的报送评审有关工作;负责全局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党组、党支部、工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局职工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等工作;组织有关股室搞好全局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的考核评比工作;处理举报、控告、申诉、查办违纪案件,承办职工的违纪违规的处理事宜。
(三)政策法规与科技教育股(加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牌子) 宣传贯彻农村政策和涉农法规,并负责检查监督落实,参与查处和纠正农业部门执法人员的不当的行政行为;监督执行 农业主管产业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负责清理本局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废除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上报工作;承办农业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指导农业部门的有关法制工作;研究拟定农业科研,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承办重点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的遴选及项目执行的管理工作;管理农业科技成果,组织实施开发利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科研课题协作攻关;承担农学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实施“绿色证书”工程;协同监督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协同管理农业主管产业的标准化、计量和质量工作;指导农业系统的质量认证工作,负责农业技术标准监测体系建设;组织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培训农业执法队伍,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种子、化肥、农药、推广、农业环保、基本农田保护和植保植检的执法监督、指导和管理;负责农业行政复议案件的立案、调查和审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时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关农业行政执法的投诉和申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