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 构 职 能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乡镇工业小区开发的政策、法规。 2、制定和实施全县工业小区建设的发展规划,重点办好沱江工业小区,努力把沱江工业小区建设成为“高科技、外向型”的高效经济小区。 3、负责审核进区办厂请示和用地计划,并报县政府主管工业小区的领导审批,交国土规划部门办理土地出让和规划手续。工业小区土地出让金由工业小区办收取,全额上解县财政专户储存,用于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 4、改善工业小区投资环境,搞好“四通一平”建设,会同规划建设部门把好基础设施建设关。 5、负责工业小区的招商引资、项目安排、市场信息发布、高科技引进、大型骨干企业引进,通过骨干企业的辐射作用带动工业小区及乡镇企业的发展。 6、为工业小区办厂者统一办理有关手续,提供服务。 7、协调有关部门在工业小区内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保护投资者在工业小区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8、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