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要 职 能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三)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公文的需要,对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五)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六)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 (八)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对涉及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收集、整理、传递政务信息,为县政府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的规划及业务指导工作;编辑出版县政府机关刊物《江华经济》、《江政通报》。 (十)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十一)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直属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二)管理县政府驻长沙办事处,管理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县人民政府纠纷调处办公室、县政务公开管理办公室、县移民开发办公室,为主管理县信访局。 (十三)负责上级政府各部门领导来我县检查指导工作以及外地政府领导来我县期间的接待工作。 (十四)办理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