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单位简介
2005年6月,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关行政编制为7名,全额预算事业编制3名(参照公务员管理),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纪检组长1名,股长(主任)5名(含纪检<监察>负责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名。内设4个职能股(室):办公室、法规股(加挂“江华瑶族自治县招标投标指导协调办公室”的牌子)、综合改革股(加挂“江华瑶族自治县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三产业办公室”牌子)、政工室。归口管理单位:县物价局、县湘西地区开发办公室、县以工代赈办公室、县经济信息中心、县物价局所属事业单位(物价检查所、价格认证中心)。
向社会的服务承诺
1、一次性告知审批、备案项目所需材料。2、对申报材料齐全的审批、备案项目,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3、对投诉案件,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属发改委职责范围内的,10天公布查办结果。4、接受社会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746-2332243。
办事程序和要求
投资者→向政务服务中心提供申报材料→发改委业务股室审核→委领导审批→发改委办公室发文→政务服务中心→投资者。行政审批事项及申报要求,请咨询发改委有关业务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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