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设 机 构
(一)办公室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秘书事务、政务信息、保密和对外宣传接待、信访、政务督办、提案以及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委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指导委属单位财务工作。 (二)法规股(加挂“江华瑶族自治县招标投标指导协调办公室”的牌子) 组织、协调有关规划性文件和管理办法的起草;负责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开展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接受举报和投诉;负责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县招标投标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管理、监督和执法的具体工作。负责需国家、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投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审核申报。承担县招标投标指导协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综合改革股(加挂“江华瑶族自治县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三产业办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措施;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分析研究全县经济形势,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监测、预测并提出相应措施;组织研究提出年度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措施;研究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政策建议;负责本系统信息网络规划、建设与管理,推进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重要材料的起草、重要信息发布;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有关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的出台前的论证,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规划、方案、实施中的衔接配套问题;指导和协调各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承担江华瑶族自治县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监测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编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出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措施;提出全县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协调安排国家、省、市拨款的建设项目,安排县财政性建设资金、专项建设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研究提出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和计划;组织协调重大项目的实施;按国家、省、市的规定,审批、核准、登记备案和申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编制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措施;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牵头负责环境保护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参与编制土地利用总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协调地区经济发展,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协调开发区及工业园区的重大问题;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 监测分析全县利用外资状况,研究提出利用外资战略,协调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有关重大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利用外资规划,组织协调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和管理,拟订和执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提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备选项目;承办限额以上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和在境外的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有关工作;负责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等进出口计划。组织编制全县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预测分析第三产业发展和改革的趋势;研究提出全县第三产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负责全县第三产业生产力布局与结构调整,拟定和衔接第三产业主要行业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组织修订全县第三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安排第三产业引导资金。衔接平衡第三产业与第一、第二产业的协调发展。承担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三产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分析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研究提出贯彻国家财政政策和直接融资等政策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措施;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确定有价证券的发行规模、结构和投向;负责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监督使用情况;参与全县财政金融措施制定及相关体制改革研究工作。监督分析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及县内外市场状况,负责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管理粮食、棉花、食糖、石油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县级储备,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的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和要素市场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形势;研究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畜牧、水利、气象等行业的发展规划和措施,参与编制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申报和安排相关行业的项目,提出相关的县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编制和协调全县生态环境建设规划。负责以工代赈工作和湘西地区扶贫开发计划。负责向省、市以工代赈办和西部开发办衔接项目、争取资金工作。 分析工业发展情况,确定新型工业化发展措施;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拟订主要工业行业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对工业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负责全县工业生产力布局与结构调整;组织工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承担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职能,安排相应的技术改造投资资金;协调、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参与研究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相关措施。研究提出县能源、交通等发展战略改革建议;衔接平衡能源、交通等行业规划、专业发展规划及措施,规划能源、交通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审核、申报和安排能源、交通等重大建设项目;监测和分析能源、交通等基础产业的建设发展状况,参与制订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措施,承担国家安排我县火电和新能源开发利用项目的有关前期工作。 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协调社会发展政策,拟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就业、劳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新闻出版等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就业规划和促进就业、调节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的县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申报和下达全县社会事业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参与全县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新建、变更和撤销的审核工作。监测分析全县新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动态,提出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措施、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衔接平衡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申报并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和示范工程、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技术创新工程、工程研究中心和高技术产业化基地以及需报国家、省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企业技术中心项目;优化配置科技成果产业化资金、提出相关的县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安排全县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和投资计划;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和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 (四)政工室 负责委机关和委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教育培训、劳动和社会保障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