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借贷纠纷案件,在该院执行法官耐心地释法明理下,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案件顺利执结。
2015年8月,肖某因生意需要一笔资金周转,向好友廖某借款一万元并承诺于2015年11月底偿还,借款期满后肖某一直未履行偿还义务。2021年廖某将肖某诉至江华法院,经法院组织调解肖某同意于2021年7月15日前偿还廖某借款。但调解后肖某拒不履行义务,廖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与肖某联系,了解到肖某与廖某为多年好友,双方居住在同一街道,今后还要长期来往,劝说双方当事人不要为身外之物影响彼此友情,加剧双方的间隙。在执行法官的劝说下,双方态度都软和下来,执行法官进一步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说明如果拒绝履行义务,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甚至可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并发布限制消费令。听后,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肖某当场一次性支付完毕,双方签字解开心结,此案顺利执行完毕,亦保留了难能可贵的多年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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