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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江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19-09-06 22:44
  • 来源: 江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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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湖南江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湖南江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湖南江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湖南江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江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江华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行政级别为副处级,代表县委、县政府行使有关职权,对开发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主要职责包括:(一)根据国家、省、市和县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工作规程并组织实施。(二)依据江华县城总体规划,编制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三)负责开发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及配套的建设与管护。负责开发区工程建设和建筑市场的管理,审核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和指导建设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督检测、安全生产工作。(四)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注册、登记开发区的投资项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五)负责开发区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工作,承办开发区内土地的征用、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土地收购储备、地政地籍、项目投融资管理以及环境保护审核的具体工作。(六)负责开发区的财政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监督以及税收征管的有关工作。(七)负责实施开发区征地拆迁、人口转移、劳动力安置、社会治安等综合事务管理。(八)负责对外经济协作和开发区企业宏观指导、协调管理及各项服务工作。(九)指导、协调并监督各级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的工作。(十)行使县委、县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湖南江华经济开发区是2006年5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发改委核准的省级开发区。目前园区规划面积38平方公里,已开发面积15平方公里,分为生态科技工业园、循环经济产业园、瑶族文化旅游产业园、上市企业孵化园、商贸物流配套园五个功能区。

单位现有在职人员47人,事业编制47人,无离退休人员。单位内设4各职能机构,包括办公室(含财务科)、招商合作局、产业事务局、工程建设局。

第二部分  湖南江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湖南江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收入79388.93万元,比上年增长198.5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总支出79323万元,比上年增长199.0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79323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无其他收入来源。本年收入决算各项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79388.93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79323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支出。本年支出按功能分类各项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7%。

(二)教育支出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8%。

(三)科学技术支出378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7%。

(四)城乡与社区支出661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4%。

    (五)节能环保支出7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9%。

(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79388.93万元,比上年增长198.5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717.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605.33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5.93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总支出79323万元,比上年增长199.0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717.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605.33万元。

本年收入决算各项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79388.93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0%。

(二)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

(三)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

(四)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余65.93万元,本年收入28717.67万元,比上年增加41%,本年支出28717.67万元,比上年增加40%,年末结余65.9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3.6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2.00%;科学技术支出3784.3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3.4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42.3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2%;节能环保支出7689.2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6.71%;城乡社区支出15579.7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4.12%;教育支持7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住房保障支出27.2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09%。本年支出按功能分类各项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7%。

(二)教育支出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8%。

(三)科学技术支出378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7%。

(四)城乡与社区支出661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4%。

    (五)节能环保支出7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9%。

(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支出决算数2871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415.91万元;项目支出决算数28301.76万元。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项目支出年中追加预算,用于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7%。

(二)教育支出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8%。

(三)科学技术支出378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7%。

(四)城乡与社区支出661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4%。

    (五)节能环保支出7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9%。

(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4%。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5.91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4%。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415.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0%,日常公用经费无支出。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7.76万元,与年初预算7.76万元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54万元,与年初预算0.54万元持平,与上年数相同;

3.公务接待费支出7.22万元,与上年数相同。经开区处于发展壮大阶段,业务量逐年增加,而我单位始终保持勤俭节约的工作作风,积极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而且还始终身体力行,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一项重要的指导方针和工作原则,使2018年“三公”经费与2017年相比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支出全部为运行维护方面支出,年末车辆保有量1台。

3.公务接待支出相关的公务接待95批次,900人次。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605.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60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0605.33万元。项目包括:城市建设支出50605.33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及县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我单位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认真开展绩效自评,按财政要求及时报送了《江华经开区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等表格及佐证资料,并在江华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 0 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 辆,价值11.98万元,无其他资产。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8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我单位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努力克服困难,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加力增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努力完成特色产业县项目建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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