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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县扶贫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
  • 发布时间:2019-09-06 21:04
  • 来源: 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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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扶贫开发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扶贫开发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扶贫开发办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全县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贫困村扶贫开发规划,研究拟定扶贫开发工作方案、措施,组织指导贫困乡(镇)、村扶贫开发工作。当好县委、县政府参谋。(二)、按照国家关于扶贫资金、物资管理办法,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和物资,加强扶贫资金、物资使用情况监督检查。(三)、负责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规划、设计、论证和立项上报,并组织、监督实施。(四)、负责信贷扶贫资金项目的立项、审核、推荐和申报,并组织、监督实施。(五)、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参与指导农村建设扶贫工作。(六)、负责“雨露计划”、技能培训和科技培训工作。(七)、负责金融扶贫、小额信贷、重点产业、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工作。(八)、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

县扶贫办属行政机构,县政府直属单位,是县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行政单位。1998年,按上级要求,成立了建整扶贫办公室,与扶贫办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设置3股1中心,即综合股、开发指导股、政策法规信息管理股,金融服务中心。2018年实有在职人员23名:其中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7名,事业人员6名人员,退休2人。2016年公车改革后,现有车辆编制0台,公务用车0台。

(二)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江华县扶贫办。

第二部分  扶贫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扶贫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总收入727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154.4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23.64万元。比上年增加47.74%。主要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资金及生产发展资金的增加。

总支出7278.1万元,比上年增加47.74%。增加原因主要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资金及生产发展资金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总收入727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51.8万元,增长47.74 %。本年收入决算各项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7118.46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7.8%。

(二)其他收入159.64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2.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总支出727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51.8万元,增长47.74 %。本年支出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基本支出296.03万元,占比4.06%;项目支出6858.43万元,占比94.23%;其他支出123.64万元,占比1.71%。本年支出按功能分类各项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09%。

(二)农林水支出7140.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1%。

(三)住房保障支出13.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189%。

(四)其他支出123.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7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均为7278.1万元,比上年增加47.74%。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加原因主要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资金及生产发展资金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7118.46万元,比上年增加47.74%。增加原因主要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资金及生产发展资金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总支出7278.1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本年支出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基本支出296.03万元,占比4.06%;项目支出6858.43万元,占比94.23%;其他支出123.64万元,占比1.71%。本年支出按功能分类各项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09%。

2、农林水支出7104.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1%。

3、住房保障支出13.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189%。

4、其他支出123.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7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7118.46万元,支出决算数7118.46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6858.43万元,年初预算安排6858.43万元,完成预算100%。

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952.68万元,年初预算安排952.68万元,完成预算100%。

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1455.1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455.1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779.45万元,年初预算安排779.45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 社会发展(项)支出决算36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360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项)支出决算2345.1万元,年初预算安排2345.1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966.1万元。年初预算安排966.1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13.76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3.7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296.0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14%。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291.03万元,占基本支出296.03万元的98.3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开支总额11.1万元,年初预算数11.1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公务接待费支出5.26万元,与年初预算5.26万元持平,与上年5.26万元持平。三公经费支出没超预算,主要是我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并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4万元,与年初预算5.84万元持平,与上年5.84万元持平;2018年没有购置新车,并对车辆维修、加油、保险严格管理。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0万元持平,与上年决算数0万元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1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4万元,占比52.6%;公务接待费5.26万元,占比47.4%,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5.26万元。主要为地、市、单位业务工作交流发生的就餐支出,与公务接待支出相关的公务接待54批次,563人次。

2、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84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本单位本年度公车保有量为0台。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0万元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本部门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四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2、2018年,我办狠抓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行政效能明显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2018年是我县脱贫攻坚关键一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筹安排,我县拟定于2018年脱贫摘帽,围绕这一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推进了三个方面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到2018年底,全县综合贫困发生率降至0.97%,错退率为0、漏评率为0、群众满意度为97.26%。“三率一度”达到贫困县退出要求,顺利通过了省脱贫摘帽实地检查,省级脱贫攻坚年度绩效考核取得了好成绩。2018年荣获省级“2017年省脱贫攻坚年度考核优秀单位”,市级 “2017 年度县区、行业部门脱贫攻坚工作考核优秀单位”,县级“绩效评估优秀单位”,“脱贫攻坚优秀单位”,信访工作三等奖,基层党建工作三等奖。

十、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 万元,比2017年减少68.54万元,减少93.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

2、一般性支出情况。2018年度会议费合计3.8万元,主要用于召开精准扶贫工作会议等。

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4万元,服务支出4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并于2018年5月底全部上交县财政。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301平方米,产权属县政府办所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等文件精神,我办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全县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贫困村扶贫开发规划,研究拟定扶贫开发工作方案、措施,组织指导贫困村扶贫开发工作。当好县委、县政府参谋。

(二)按照国家关于扶贫资金、物资管理办法,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和物资,加强扶贫资金、物资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三)负责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规划、设计、论证和立项上报,并组织、监督实施。

(四)负责信贷扶贫资金项目的立项、审核、推荐和申报,并组织、监督实施。

(五)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参与指导农村建设扶贫工作。

(六)负责“雨露计划”、技能培训和科技培训工作。

(七)负责金融扶贫、小额信贷、重点产业、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工作。

(八)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县编委核定,我办设3个股室和1个中心,即综合股、开发指导股、政策法规信息股,金融产业服务中心。

(三)人员编制情况

2018年末我办编制人员32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9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3名: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6名、事业编制人员7名人员,退休2人。2016年公车改革后,现有车辆编制0台,公务用车0台。

二、部门整体收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

经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县级部门预算批复,我办2018年年初收入预算256.0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56.03万元。

年初支出总预算256.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0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67.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38万元(同口径情况下含精准扶贫工作经费30万元)(不含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和年初结转结余资金123.64万元)。项目支出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万元)。 

(二)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2018年度决算总收入7278.10万元。2018年度决算总支出715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03万元,占总支出的4.14%;项目支出6858.43万元,占总支出的95.86%。2018年年末结转和结余123.6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年末结转结余123.64万元。 

(三)2018年支出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是保障我办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18年基本支出296.03万元,较上年减少32.68万元,减少9.94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291.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31%,较上年增长14.05%,日常公用经费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9%,较上年下降93.20%。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我办为完成全县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扶贫贷款奖补贴息、扶贫村基础设施建设,扶贫产业发展建设和扶贫社会发展建设项目。2018年项目支出6858.43万元,比上年增加2384.59万元,上升53.30%,主要增加了扶贫贷款奖补贴息等方面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11.10万元,比年初预算11.12万元的下降0.18%,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4万元,比年初预算5.85万元下降0.17%,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84万元,比年初预算5.85万元下降0.17%,与上年持平,2018年没有购置和处置车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末车辆保有量0台。 

公务接待费支出5.26万元,比年初预算5.27万元下降0.19%,与上年持平。

(五)资金支出管理情况

为加强单位资金使用效率,我办制定了《江华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预算管理制度》、《江华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报销管理制度》、《江华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收入支出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审批程序,推行公务卡结算,严格差旅费和接待费支出标准、范围和程序的审核,加强经费合法合规性审核和预算控制,严格按制度政策办事,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支出手续齐全,程序到位。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8年,我办狠抓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行政效能明显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2018年是我县脱贫攻坚关键一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筹安排,我县拟定于2018年脱贫摘帽,围绕这一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推进了三个方面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到2018年底,全县综合贫困发生率降至0.97%,错退率为0、漏评率为0、群众满意度为97.26%。“三率一度”达到贫困县退出要求,顺利通过了省脱贫摘帽实地检查,省级脱贫攻坚年度绩效考核取得了好成绩。

2018年荣获省级“2017年省脱贫攻坚年度考核优秀单位”,市级 “2017 年度县区、行业部门脱贫攻坚工作考核优秀单位”,县级“绩效评估优秀单位”,“脱贫攻坚优秀单位”,信访工作三等奖,基层党建工作三等奖。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和部署。牵头组织脱贫攻坚战役12个战斗组制订了年度工作方案、2018年度脱贫攻坚绩效评估工作方案、提高脱贫质量促进稳定脱贫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2018年共办理省、市、县领导批示和交办件45件。同时,大力落实县委安排的移民、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任务。特别是在重点项目建设方面,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县委安排的任务,2018年度脱贫攻坚战役重点项目由我办牵头负责的有9个,总投资32.293亿元,其中:2018年计划投资11.06亿元,现已完成12.777亿元,超额完成了年度投资计划。目前,9个项目已竣工2个,6个项目在建。

2、精心谋划部署。全年共开展集中培训52期次,受训1.2万人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编印和发放脱贫攻坚政策手册和到户政策告知书20万份。建立脱贫摘帽六级责任清单。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全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1亿元,建立2018-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开展脱贫攻坚自主申报核查验收,对全县304个有贫困人口的行政村按照“达标巩固、整改提升、黄牌警告、重点管理”分类进行管理,对排名靠后且问题较多的行业部门、乡镇进行约谈。实行脱贫攻坚电话公示制和工作承诺制。开通12345扶贫举报电话,全年受理和办结涉贫信访举报事项125件。112个贫困村和贫困人口1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均安排一名村级扶贫监督员。启动新一轮驻村帮扶,安排130个单位345名机关干部进驻112个贫困村开展驻村帮扶,非贫困村由乡镇派驻扶贫工作队帮扶。动员全县8996名机关单位干部职工、中小学教师、医务人员参与结对帮扶,实现2.8万贫困户全部由国家公职人员结对帮扶,每人帮扶不超过5户,实行结对帮扶固定走访日制度。

3、扎实推进重点工作。产业和就业扶贫方面,不断深化“规模企业进园区,小微企业进乡村,农业产业建基地,旅游产业谋全域”产业扶贫模式,大力推进“四个三”产业扶贫工程,全年新增小微企业60家,全县现已有407家小微企业进驻乡镇和村,设立“扶贫车间”吸纳10860个留守劳动力(其中贫困劳动力3160个)家门口就业。同时,积极输出贫困劳动力到县外经济发达地区务工。全年引导和安排21225个贫困劳动力在县内外务工。向859户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信贷0.3亿元;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方面,今年开工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12个,采取进县城、集镇集中建房安置方式,安置贫困人口5718人。目前,12个新建集中安置点房屋已完成主体,均于2018年12月底分房到户。实施贫困户危房改造1786户,全面解决贫困户住房不安全问题;生态补偿方面,新建油茶、速丰林、高山茶叶等经济林基地3250亩,安排320个贫困人口担任生态护林员,年护林工资1万元/人;教育扶贫方面,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全年共向各学段贫困学生发放教育资助2708.88万元,惠及3.8万人次;健康扶贫方面,建立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机制,精准落实“三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特惠政策,全年救治贫困人口3万余人次,报销和减免医疗费用4767余万元,贫困人口县域内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6.9%;兜底保障方面,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400元/年,全年向0.9万个低保贫困人口发放低保金2358万元,发放临时救助225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全年新修维修贫困村村组干道176公里,实施“五小水利”工程79处,新建通讯基站49个,新建和改造贫困村综合服务平台85个。

4、大力夯实精准基础。坚持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全县全年新纳入符合条件的“五类人员669人,清退识别不准“四类对象” 2903人,贫困人口识别精准度不断提升。压实脱贫退出责任,坚持按标准和程序组织贫困退出,全年减少贫困人口2.75万人,退出贫困村43个,高质量完成年度减贫任务。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扶贫领域问题“全覆盖”“地毯式”核查、贫困村出列和贫困人口退出差距排查、脱贫攻坚自主申报核查验收等专项行动,围绕“三个落实”、资金管理、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组织大批干部进村入户全面排查、全面整改,集中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全面提升了全县脱贫攻坚水平和质量。

四、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见附件)的评价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18年度评价得分为97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目标设定情况较好得5分。

2、预算配置控制较好得10分。其中: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23人/编制32人*100%=71.88%,得3分;“三公”经费预算数没变动,变动率等于0,得4分;无重点支出安排,得3分。

3、预算执行比较到位得22分。其中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123.64万元/支出预算数256.03万元)*100%=48.29%,扣3分,“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1.10/“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1.12)*100%=99.82%,得3分。

4、预算管理较理想,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强化。得15分。

5、资产管理制度健全,部门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帐实相符。得10分。

6、职责履行得15分。2018年我单位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7、履职效益得20分。

(1)会效益得10分:我单位的各方面工作都得到社会大众的肯定和好评。

(2)行政效能得5分:我单位不断改善行政管理、严格经费及资产管理,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提高了行政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5分:在满意度调查考核中成绩优异。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前述对我办整体支出情况的分析,反映出目前在整体支出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预算完成率有待提高 

虽然2018年我办着力加快预算执行,盘活存量资金,年末结余较上年没有减少,有改进的空间。 

(二)预算控制率有待降低 

年中追加经费多,导致预算控制率较低。主要是调资及上级专项资金等不可预见经费的追加,无法纳入预算。

六、改进措施和建议

1、应严格落实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确保经费使用进度,以便准确反映当年各项支出。

2、开展预算执行分析,及时掌握预算执行进度,适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和督促。对确有必要的预算调整严格按程序审核报批,资金来源以盘活存量资金,内部统筹使用资金为主,加快消化结转结余资金。

江华县扶贫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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