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悬民族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民族、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
2、编制实施全县民族、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事业的发展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推进领域内体制机制改革和事业融合发展。
3、管理全县民族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民族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统筹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照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依法管理民族事务,指导开展民族地区建政工作,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
4、拟订民族、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相关重大活动和设施建设,促进市场推广和对外合作,组织形象推广;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5、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参与组织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6、组织、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的公共服务,指导公共文旅产品的生产;指导社会文化事业和文化艺术普及工作,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7、指导、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科技创新发展和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8、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及其传承人的申报、评审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文化遗产展示活动。
9、统筹规划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组织实施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产业发展。
10、指导推动规范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发展,对其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11、负责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全县“扫黄打非”的具体执法工作,维护市场秩序。
12、拟订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全县文物安全责任落实,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和文物安全督察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全县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遗产和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文物的保护管理、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宣传、人才培训等工作;依法对全县不可移动文物、馆藏文物、民间收藏文物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博物馆、纪念馆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按规定开展文物对外交流与合作。
13、拟订全县国际旅游市场开发规划,组织全县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拟订全县开拓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协调和指导全县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依法对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实施许可监督管理,根据省、市星评委授权开展旅游饭店星级标准和星级评定复核工作,实施乡村旅游区(点)星级评定工作。负责监测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经济运行和本行业的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工作。
14、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机构、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协调组织、推动广播电视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全县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在权限范围内负责卫星电视安装和使用等相关工作。
15、培养全县民族、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人才,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16、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协调、组织、配合各行业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做好学校、机关、企业、部队、少数民族和残疾人的体育工作,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17、统筹协调全县体育事业和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参加和承办国家级和省、市级、县级体育竞赛;研究和平衡全县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
1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局机关设12个内设机构,内设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政工股)、财务股、民族事务股、艺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股、公共服务股、广播电视管理股、产业项目与全域旅游股、市场管理与执法监督股、宣传推广与交流合作股、群众体育股(竞训股)、文物管理股、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分局。所属事业单位为:县民族歌舞剧团、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县文物管理所、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电影公司、县民族研究所、县盘王殿管理所、县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县风华旅游公司。
(二)决算单位构成
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本级、县民族歌舞剧团、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县文化馆、县图书馆等二级预算单位以及宗教事务所、县民族研究所、县盘王殿管理所、县旅游产业发展中心、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县文物管理所。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总收入4388.7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4636.49减少247.7万元,下降5.34%。下降的原因主要是调整了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了文物保护专项拨款。
2019年度总支出4388.7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47.7万元,下降5.34%。下降的原因主要是调整了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了文物保护专项拨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4192.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4183.42增加9.53万元,增长0.22%。本年收入决算各项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财政拨款收入4122.95万元,占总收入的98.33%,其他收入70万元,占总收入的1.7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4090.36万元中,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06万元,下降2.22%。本年支出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862.95万元,占比45.54%;项目支出2227.41万元,占比54.46%。本年支出按功能分类各项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71%。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38.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16%。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44%。
(四)卫生健康支出52.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28%。
(五)农林水支出335.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1%。
(六)住房保障支出75.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84%。
(七)其他支出96.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3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总收入4122.95万元,比上年下降1.4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入3925.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97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4020.36万元,比上年下降2.2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33.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6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98.4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3833.7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5.35%,比上年下降8.34%。财政拨款支出减少的原因是减少了文物保护专项拨款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83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2.95万元,占比48.59%;项目支出1970.77万元,占比51.41%。按功能科目分类各项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7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833.72万元的3.96%。
2、文化体育传媒支出3078.0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0.29%。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8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67%。
4、卫生健康支出52.3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1.36%
5、农林水支出335.6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76%。
6、住房保障支出75.1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9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3833.7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718.47万元增长123.09%。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1862.9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990.95万元增长88%,项目支出决算数1970.7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727.52万元增长170.89%。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以及年初预算数不包括上级资金拨款。具体到项级科目的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支出决算147.55万元,年初安排预算9万元,年中追加138.74万元,盘王节经费120万元,省级民族工作补助经费5.74万元,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13万元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宗教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3万元,年初预算20万元,其中14万元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拨到县委统战部,财政收回3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事务(款)其他港澳台事务(项)支出决算1.25万元,年初预算4.56万元,其中3万元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拨到县委统战部。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837.8万元,年初预算安排373.83万元,完成预算224.11%,增加部分主要是年中追加的政策性调资、县直单位综治奖、绩效考核奖励等人员经费。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97.45万元,年初预算款安排资30万元。为年中追设备购置费。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图书馆(项)支出决算86.36万元,年初预算安排482.36万元,减少的主要是图书馆改造经费因项目未实施,财政未拨款。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类)决算支出119.44万元,年初预算102.93万元,增加的主要是年中追加的政策性调资等人员经费。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艺术表演团体(项)决算支出212.87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73.19万元,完成预算122.91%,增加的主要是政策性性调资、县直单位综治奖、绩效考核奖励等人员经费。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决算支出98.46万元,年初预算安排224.59万元,主要是文化宫的提质改造130万元因未完成审计结算,财政未拨款,并比年初预算减少210万元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决算支出57万元,主要是年中追加的上级送戏下乡资金57万元。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决算支出75.51万元,年初预算8万元,主要是年中追加的第八批及第十批省保申报经费68万元。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类)决算支出1.9万元,年初预算3.5万元,减少的主要是门协和体协经费未拨付。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类)决算支出19.87万元,增加的主要是参加全国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奖金2万元,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奖金14.75万元。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决算支出354.04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增加的主要是上年的结转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195.84万元,年中追加的瑶都水街、天一大酒店扶持、税费返还资金158.2万元。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决算支出155.93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增加是主要是上级文化建设资金115.93万元,图书馆改造资金40万元。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决算支出122.6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34.0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率调减到16%。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决算支出18.2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二名退休老同志死亡。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决算支出22.76万元,年初预算22.76万元,100%完成预算。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决算支出29.54万元,年初预算27.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5.69%。
(2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决算支出26.33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为年中追加的驻村扶贫管理工作经费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决算支出309.32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为年中追加的上级扶贫资金(水口镇如意社区特色村镇建设)资金100万元,旅游扶贫项目资金209.32万元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决算支出75.13元,年初预算安排75.92万元,完成预算98.96%,主要原因是一个调到其他单位,新增1人退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62.95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833.72万元的48.59%。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531.27万元,占基本支出1862.95万元的82.2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经费331.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8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我局三公经费支出33.69万元,年初预算数30.54万元,预算执行率110.31%。与上年决算数基本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15万元,年初预算数19.65万元,预算执行率97.46%,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决算数基本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54万元,年初预算数13.59万元,预算执行率106.99%。与上年决算数基本持平。
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基本持平的原因主要是我局按照省财政厅过“紧日子”要求,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优化部门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持续严控“三公经费”,在接待工作量增加的情况下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19年没有购置新车,并对车辆维修、加油、保险严格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并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33.69万元,公务接待费14.54万元,占比43.1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15万元,占比56.84%;2019年我局没有参加出国(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14.54万元,主要为乡镇村及上级主管部门业务工作交流发生的就餐支出,全年共接待323批次,1955人次。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15万元,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末实有执法车一台,公务用车一台。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决算收入197万元,比上年63.5万元增长210.24%,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186.64万元,比上年63.5万元增长193.92%。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未安排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90万元,其中资助影院建设32万元,其他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58万元;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07万元。
具体到项级科目的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款)资助城市影院(项)决算支出32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为年中追加的上级安排的资助城市影院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项)决算支出58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为年中追加的上级安排的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
(3)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决算支出96.64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为年中追加体彩公益金分成收入等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法》及《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19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单位对2019年度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并将绩效评价报告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局2019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的支持了我局中心工作。2019年我局狠抓重点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行政效能明显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2019年荣获全县绩效考核良好单位,“2019年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先进单位”,“2019年综治维稳工作先进单位”,“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先进单位”,“2019年乡村振兴工作进行单位”,“2019年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先进单位”,“2019年移民安置及灌区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并在国家民委在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召开全国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经验交流会议,作了典型发言。
(二)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19年度评价得分为96分。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1.68 万元,比2018 年增加289.38万元,增长684.11%。主要原因是:2018年把部门机关运行支出计入了项目费用。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度会议费1.1万元,用于召开高考民族成份审核培训会等。
2019年度没有培训费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63万元。授予中小企事业合同金额119.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9.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辆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无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族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等相关规定,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我单位部门整 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民族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下设有办公室(政工股)、财务股、民族事务股、艺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股、公共服务股、广播电视管理股、产业项目与全域旅游推进股、市场管理与执法监督股、宣传推广与交流合作股、群众体育股(竞训股)、文物管理股、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等十二个内设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目的是维护本地区民族文化旅游建政工作,全面促进民族文化旅游事业发展。
(二)人员情况
2019年末我局共有人员编制12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119人(参公管理20人)其中旅游发展服务中心8人,图书馆8人,文化馆11人,全民健身服务中心7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13人,民族歌舞剧团33人,文物管理所7人,民族研究所3人,宗教事务所3人,盘王殿管理所4人,风华公司2人,电影放映发行公司20人,实有在职人员124人,其中:局机关20人,旅游产业发展中心9人,全民健身中心5人,文物管理所5人,文化馆11人,图书馆7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13人,民族歌舞剧团28人,民研所3人,宗教所2人,盘王殿管理所3人,风华公司2人,电影放映发行公司16人;实有退休人员88人(局机关26人,文化馆8人,图书馆7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4人,民族歌舞剧团7人,风华公司3人,电影放映发行公司33),临时工2人。公车改革后,现有车辆编制3台,实有执法执勤车1台(车牌:湘M5WH59),事业单位车辆1台(车牌:湘M5TY69)。
二、部门整体收支结余情况
民族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19年收到财政资金419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2.95万元,项目支出2330万元;2019年全年实际支出4090.36万元;结余财政资金102.59万元。上年结余财政资金195.84万元,总计结余财政资金298.43万元,基本支出结余0万元,项目支出结余298.43万元(体彩专项资金-环中国自行车赛项目结余10.36万元,占项目资金总结余的3.46%;上级农村文化建设资金结余223.07万元,占项目资金总结余的74.74%,中央“三区人才”项目结余22万元,占项目资金总结余的7.4%,《盘王大歌》项目结余23万元,占项目资金总结余的7.7%,省级少数民族补助经费瑶族织锦、瑶族衍纸基地建设项目结余20万元,占项目资金总结余的6.7%,原因是:部分项目已经实施,但未及时报账,开成支出。
三、预算执行与管理情况
2019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19年度评价得分为96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预算配置控制较好得10分。其中: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124人/编制128人*100%=96.87%,得5分;“三公”经费预算数未变动,变动率等于0,得5分。
2、预算执行得18分。预算完成率97.75%,扣2分,得分3分。预算控制率100%,得5分,未建楼堂管所得10分。
3、预算管理得39分,公用经费控制率得8分,“三公经费”控制率得7分,政府采购执行率得6分,管理制度制度比较健全,基础信息完善,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强化得7分,未违规使用资金,故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得6分;预决算信息公开按规定内容在规定时限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得5分
4、职责履行得8分:2019年我单位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5、履职效益得21分。
(1)我单位,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得10分;社会效益得、分:我单位的各方面工作都得到社会大众的肯定和好评。
(2)行政效能得6分:我单位不断改善行政管理、严格经费及资产管理,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提高了行政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5分:在满意度调查考核中成绩优异,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成绩良好。
四、绩效情况
2019年,我局狠抓重点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行政效能明显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2019年荣获全县绩效考核良好单位,“2019年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先进单位”,“2019年综治维稳工作先进单位”,“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先进单位”,“2019年乡村振兴工作进行单位”,“2019年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先进单位”,“2019年移民安置及灌区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并在国家民委在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召开全国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经验交流会议,作了典型发言。
1、民族工作上更高台阶
一是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着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取得了较好成效。县规划展览馆荣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性基地。码市镇被省民宗委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做好来江华少数民族管理服务工作。二是做好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资格审核工作。共审核考生总人数为 2625 人,其中认定聚居区汉族 374人,聚居区少数民族2248人,散居少数民族3人,维护了考生的合法权益。
2、民族文化繁荣发展
一是积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加强与省、市对接,做好日常工作与相关考核工作,完成了永州市创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组织人员到各乡镇每个村检查创区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乡贤文化建设和村级阅读活动。确定了创区中期督查检查的3条精品线路和线路上的特色亮点项目,制订好迎接国家中期督查工作方案,在2019年1-9月份永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日常考评和季度考核中排名第三位,做好了2019年度《湖南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绩效评价工作。二是推动民族文化繁荣与发展。举办节庆文化活动,开展对外交流活动。推动民族传统文化进校园。向上级争取民族文化传承专项资金扶持沱江镇一小、思源中学、水口瑶小、大圩中学组建了瑶歌瑶舞艺术团和草龙灯龙艺术团,指导学校举办的校园瑶文化艺术节,让瑶族歌舞艺术代代相传。大力推广民族传统舞龙文化,开展了龙狮传统文化进机关、进校园活动,帮助机关和学校组建舞龙队。大圩舞龙队荣获中国-东盟(富川)国际龙狮争霸赛“竞技龙”银奖,《龙腾瑶都》表演项目在参加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获得二等奖。指导大路铺神岗村建设为瑶族民俗古龙文化传承展示基地。三是文化惠民和文化志愿服务有序开展。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免费送戏下乡130场,送电影5862场、送书3700册。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2019年以来做好文化志愿者招募、登记工作,组织文化馆、民族歌舞剧团、图书馆深入开展“新春送祝福送春联”“我们的中国梦•湖湘文化进万家”“关爱留守儿童”“我是雷锋家乡人•湖湘文化送春风”等文化志愿服务活动100余场。三是开展多姿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文化馆开展了元宵节猜灯谜活动,笑满三湘到那里去,“欢乐潇湘”全县广场舞大赛海选,创作民俗舞蹈《喜嫁》参加全省欢乐潇湘比赛。四是民族歌舞剧团完成全年演出任务。开展了建团60周年团庆活动。参加了永州市春节联欢晚会录制演出演等多场演出活动,完成了“文化扶贫”“演艺惠民·送戏下乡”“文卫科技三下乡”等80场演出活动。五是图书馆工作有突破。大力开展全民阅读活动,主要开展了“三湘读书月”活动,“书香江华” 系列读书活动。开展以“开启幼儿的阅读人生” 为主题的读书活动10余场。开展阅读进社区、进村组、进学校、进军营系列活动20余场,全年赠送图书3700余册,发放阅读推广宣传资料15000余份。二是做好地方文献古籍的收集、整理、保护工作。开展对地方文献古籍收集、整理、保护工作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全年收集家谱1套,地方文献150余册。在节假日开展电子阅览室开放工作,全年接待读者9000余人次,用中心配备的流动投影设备下乡播放科普宣传影片12场。六是行政审批和市场监管规范有序。做好政务服务事项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将我局53项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目录与国家、湖南省目录进行了对比,在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系统平台完成了我局52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全要素填报,其中新增2项行政权力事项。设立娱乐场所审批、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高危体育项目游泳馆审批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核发、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审批等事项纳入永州市100项“一件事一次办”并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实施。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向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上报上报行政许可信息33条、信用承诺21条,建立全县导游重点人群库。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全年共办结案件40件(其中网吧类24件、旅游市场2件、其余类14件)。 开展了网吧专项整治。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186人次,检查网吧982家次,对有违法行为的网吧进行立案调查,给予行政处罚24家,扣押电脑主机2台。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共开展专项行动5次,出动行政执法检查人员132人次,检查印刷复制企业(含打字复印店)344家次、出版物市场摊点82个次,收缴非法图书600余册,收缴非法音像制品400余件,取缔无证经营书报刊摊点3个。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做好2019年高考保考工作,开展了一次禁止校园周边商店向学生出租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的专项整治,组织执法队员对县城范围内中小学校周边的电子游戏室、出版物、网吧、KTV等娱乐场所开展整治,检查中发现四小旁沐足KTV属无证经营,给予了取缔。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开展了两次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治理行动。对虚假宣传、“不合理低价游”等行为作为重点打击,重点检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旅行社分社和营业网点设立备案的违规行为。七是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丰硕。推动文物保护工作迈山新台阶。 3江华文庙、江华故居、西佛桥被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宝镜何家大院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到目前全县共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5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2处。与县住建局将河路口牛路村成功申报中国传统村落。国保单位湘桂古道一期保护工程已完成90%以上。积极配合市县重大项目建设,做好白芒营灌区经过湘桂古道项目前期的调查勘探、跟踪服务工作。参加了由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举办的传统村落保护与文化扶贫双创人才培训和湖南省文物局举办的文物执法培训。 加强非遗保护利用传承与发展利用。今年县人民政府新公布了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及县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江政发[2019]4号)文件),其中新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33个,项目县级代表性传承人119名。另向市里申报4名市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壮大传承保护队伍建设。加强非遗免费培训,文化馆与江华瑶族织锦公司开展了瑶族织锦免费培训班,培训人员100余人。开展了2019年“瑶族长鼓舞”免费培训班,培训人员3400人次。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分别在水口中心校、沱江镇一小、二小、思源学校、县民族艺术学校、河路口小学、大圩镇小学开展了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共享时代美好生活”为主题的非遗文化进校园活动。
3、旅游发展成效显著
1-11月全县年接待游客约578.24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32.26亿元。2019年盘王节期间,我县与全国30家旅行社等旅游企业签约,全力推介江华旅游资源,全县旅游发展成效显著。水口镇瑶都水街景区获评国家3A级旅游景区。强化政府主导。制定了《创建全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和《2019年打胜旅游升温战役工作实施方案》。从规划编制、项目建设、项目招商、节庆推广、品牌创建等方面,明确了多个旅游及相关产业发展项目的建设要求。专门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顾问,县长为指挥长,分管县级领导为副指挥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全域旅游示范区和旅游升温战役指挥部,统筹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和旅游升温战役工作。三是开展《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暨重点项目概念性详细规划》以及《竹园寨片区乡村振兴与乡村旅游开发概念性规划》、《大圩片区乡村旅游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作,绘制全域旅游发展蓝图。推进项目建设。推动神州瑶族文化博览园、瑶都水街、古瑶部落生态花海、江华游乐园等重点项目建设;开展井头湾游客中心、宝镜、井头湾古民居提质改造、桐冲口3A级景区提质改造以及大湘西地区文生态旅游精品线路旅游交通标志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县旅游基础设施。同时,推动沱江水寨、桐冲口千年瑶寨瑶族风情街、仙姑温泉旅游度假村以及仙姑坛索道观光项目招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搭建营销平台。按“活动搭台,旅游唱戏”要求,创作并推送《瑶山情歌》登上湖南卫视“元宵喜乐会”和中央15台民歌栏目。举办了火烧龙狮闹元宵、赶鸟节、茶旅文化节、笑满三湘走进江华、水口水街爱情长跑活动、2019“薪火传承·中国健康跑”(江华站)活动、2019环中国国际公路自行车赛(江华站)活动、第三届瑶医瑶药节、竹园寨荷花节,2019瑶族盘王节等节庆活动。打造文旅品牌。2019年5月我县入选“2019中国最美县域榜单”;省文旅厅对我县拟申报创建的大香草源4A级景区进行现场考察,顺利通过湖南省旅游景区质量景观等级评定。在“锦绣潇湘·万千气象”文旅产业发展论坛暨“夏季避暑旅游目的地”会上,我县获得湖南省“夏季避暑旅游目的地”这块对我县旅游推介有重要意义的金字招牌,也为我县申报“全国夏季避暑旅游目的地”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在湖南经视、湖南天气网等知名媒体网络进行了旅游推介。水口水街正在申报3A级景区,水口镇正在积极申报“湖南省文旅特色小镇”。
4、广电工作有序开展
全年广播电视工作紧紧围绕中心,把握大局,坚持导向,强化管理,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做好了开展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县广播电视行业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了停止播出影视剧项目非法集资类广告工作清理工作,要求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按通知要求,停播有关广告全面自查。全力做好了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高峰论坛期间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网络安全重要保障期广播电视播出工作,确保了重保期间没有出现任何播出安全问题。贯彻落实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广泛组织开展“我和我的祖国”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要求县广播电视台从2019年5月1日起到2019年12月31日,每天早上7点在主频率、主频道整点播放国歌。五是规范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工作。联合公安、市监等部门,在全县多次开展清理整顿工作,查处非法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商家4家,没收接收天线16套,卫星接收机14台,对全县8家家电经营和家电维修门店进行了检查。
5、民族体育工作特色彰显
一是群众体育活动有声有色。全年共举办县级以上的大型群众体育活动13次。 二是积极申报体育项目。已向省体育局成功申报一个多功能运动场项目,建设在萌渚社区,成功申报省级财政专项彩票公益金36万。正在向省体育局申报新建县域全民健身中心项目。三是做好全省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共监测了3-6岁、20-39岁、40-59岁、60-69岁等年龄段550余人,其中合格率达90%。四是体育彩票销售势头较好。截止11月中旬,江华县体彩销量达909.33万元。
6、其他工作
按照县精准扶贫领导小组的要求,完成了脱贫攻坚战役各个阶段的工作。局机关完成了本轮机构改革任务,设立15个内设机构,局机关共定行政编8个,局领导设1正3局副、保留1名总工程师。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立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开展文化旅游体育市场专项整治确保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市场的健康运行,开展全县娱乐场所毒黄赌专项整治行动,在网吧、KTV 等娱乐服务场所设置禁止毒黄赌标语标牌、张贴新型毒品禁毒标识80余张,对县内娱乐服务场所开展了两次摸底排查工作,出动执法车4台次,执法人员13人次。
对全县文化体育场馆、文化娱乐场所、旅游企业、文物保护单位等领域加大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确保全局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五、存在的问题
通过前述对我局整体支出情况的分析,反映出目前在整体支出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预算编制具体项目的细化程度和精准度不够高,合理性有待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六、后续的工作计划
(一)严格制度执行。要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支出开支、审批、报销等各项制度和程序,强化开支的计划性,最大限度的提高各项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财务人员应加强学习财务知识,多进行调查研究,钻研学习,因时制宜,更好地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编制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细化程度、精准度和合理性,从而提高资金使用的使用效率,减少年中追加。
(三)单位要加强绩效目标设立、细化和量化工作的力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安机关备案号:431129020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