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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族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3-10-20 17:06
  • 来源: 县民族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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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族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民族、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

2、编制实施全县民族、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事业的发展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推进领域内体制机制改革和事业融合发展。

3、管理全县民族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民族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统筹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照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依法管理民族事务,指导开展民族地区建政工作,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

4、拟订民族、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相关重大活动和设施建设,促进市场推广和对外合作,组织形象推广;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5、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参与组织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6、组织、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的公共服务,指导公共文旅产品的生产;指导社会文化事业和文化艺术普及工作,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7、指导、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科技创新发展和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8、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及其传承人的申报、评审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文化遗产展示活动。

9、统筹规划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组织实施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产业发展。

10、指导推动规范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发展,对其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11、负责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全县“扫黄打非”的具体执法工作,维护市场秩序。

12、拟订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全县文物安全责任落实,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和文物安全督察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全县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遗产和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文物的保护管理、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宣传、人才培训等工作;依法对全县不可移动文物、馆藏文物、民间收藏文物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博物馆、纪念馆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按规定开展文物对外交流与合作。

13、拟订全县国际旅游市场开发规划,组织全县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拟订全县开拓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协调和指导全县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依法对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实施许可监督管理,根据省、市星评委授权开展旅游饭店星级标准和星级评定复核工作,实施乡村旅游区(点)星级评定工作。负责监测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经济运行和本行业的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工作。

14、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机构、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协调组织、推动广播电视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全县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在权限范围内负责卫星电视安装和使用等相关工作。

15、培养全县民族、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人才,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16、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协调、组织、配合各行业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做好学校、机关、企业、部队、少数民族和残疾人的体育工作,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17、统筹协调全县体育事业和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参加和承办国家级和省、市级、县级体育竞赛;研究和平衡全县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

1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局机关设12个内设机构,内设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政工股)、财务股、民族事务股、艺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股、公共服务股、广播电视管理股、产业项目与全域旅游股、市场管理与执法监督股、宣传推广与交流合作股、群众体育股(竞训股)、文物管理股、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分局。所属事业单位为:县民族歌舞剧团、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民族研究所、县盘王殿管理所、县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本级、县民族歌舞剧团、县文化馆、县图书馆等二级预算单位以及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县民族研究所、县盘王殿管理所、县旅游产业发展中心、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总收入8325.4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3861.06万元增加4464.35万元,增长115.6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湖南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拨款2207万元,文庙修缮利用拨款1000万元,宝境何家大院修缮1197万元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完成8242.22万元,比上年增加4644.90万元,增长129.1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湖南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拨款2207万元,文庙修缮利用拨款1000万元,宝境何家大院修缮1197万元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完成83.20万元,比上年增长55.50万元,增长200.35%;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春晓社区篮球场建设资金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完成0万元,上年0万元;事业收入完成0万元,上年0万元;经营收入完成0万元,上年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完成0万元,上年0万元;其他收入完成0万元,上年0万元

2022年总支出8325.4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3861.06万元增加4464.35万元,增长115.6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湖南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拨款2207万元,文庙修缮利用拨款1000万元,宝境何家大院修缮1197万元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完成8242.22万元,比上年增加4644.90万元,增长129.1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湖南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拨款2207万元,文庙修缮利用拨款1000万元,宝境何家大院修缮1197万元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完成83.20万元,比上年增长55.50万元,增长200.35%;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春晓社区篮球场建设资金拨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8325.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3861.06万元增加4464.35万元,增长115.62%。本年收入决算各项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财政拨款收入8325.4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8325.4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3861.06万元增加4464.35万元,增长115.62%。本年支出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529.34万元,占比18.36%;项目支出6796.07万元,占比81.64%。本年支出按功能分类各项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6.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85%。

(二)科学技术支出0.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1%。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76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9.19%。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25%。

(五)卫生健康支出55.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66%。

(六)农林水支出76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1%。

(七)住房保障支出78.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94%。

(八)其他支出76.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9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总收入3625.02万元,比上年4344.25万元下降16.5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入3597.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7.7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3861.06,比上年4406.63万元下降12.3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32.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万元。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3832.2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26%,比上年4321.26万元下降11.32%。财政拨款支出下降的原因是减少了图书馆维修改造项目拨款400万元,文化宫提质改造专项拨款130万元,文化大市场建设专项资金200万元等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83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2.51万元,占比39.73%;项目支出2309.75万元,占比60.27%。按功能科目分类各项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7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65%。

2、科学技术支出4.2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11%。

3、文化体育传媒支出2727.9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1.18%。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1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27%。

5、卫生健康支出52.2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36%

6、农林水支出705.8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8.42%。

7、住房保障支出77.2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0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8325.4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831.91万元增长354.46%。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1520.8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024.94万元增长48.38%,项目支出决算数6721.3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806.97万元增长732.9%。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以及年初预算数不包括上级资金拨款。具体到项级科目的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支出决算986.2万元,年初安排预算202.9万元,上年年末结转41.3万元,年中追加742万元,湖南省第十届传统少数民族运动会筹备工作经费310万元,涉农整合资金-特色村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资金432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0.59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追加的主要是伤残人员保健金调标补差等。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658.53万元,年初预算安排480.4万元,增加178.13万元,完成预算137%,增加部分主要是年中追加的政策性调资、绩效考核奖励包括下属单位等人员经费。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 (款)图书馆(项)支出决算87.53万元,年初预算安排83.27万元,增加4.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5.11%,增加的主要是图书馆人员的政策调资、绩效奖励等人员经费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 (款)艺术表演团体(项)决算支出259.15万元,年初预算安排216.63万元,年中追加42.52万元,完成预算120%,增加的主要是政策性调资、绩效奖励等人员经费。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支出决算906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20万元,755%完成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决算支出102.83万元,年初预算安排85.84万元,上年末结转16.99万元,年中追加的文化馆人员的政策调资、绩效奖励等人员经费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决算支出22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77.23万元,年中追加142.77万元,完成预算的285%。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支出决算35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追加的是风华公司人员经费拨款。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项)决算支出906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20万元,年中增加的主要是第二批省级特色小镇奖补400万元,21年省级旅游项目资金50万,“三站一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78.2万,瑶文化研学教育一体化建设款30万,22年中央人才专项经费22万,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57万,省级旅游项目资金23万,文旅推广宣传制作经费50万。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决算支出1009.22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追加的上级专项李启汉故居修缮工程5.6万元,文庙修缮利用经费1000万,新晋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竖立文物保护表示碑经费3.62万。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决算支出79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增加的主要是湖南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专项工作经费310万,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体育馆设备采购款180万,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馆场建设项目款300万。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管(项)决算支出2.2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1万。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支出决算2.3万元,年初预算安排2.3万,完成预算的100%。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支出决算478万元,年初预算安排300.7万,增加的主要是21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72万。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决算支出114.4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14.5万元,完成预算的99.91%。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决算支出23.4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增加的主要是新增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记实23.4万元。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决算支出49.62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退休老同志死亡支出的死亡抚恤金49.62万元。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决算支出25.06万元,年初预算25.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决算支出27.48万元,年初预算27.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决算支出6.49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为年中追加的乡村振兴驻村工作经费支出6.49万元。

(2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决算支出8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为年中追加的22年涉农整合资金8万元.

(2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决算支出33.8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为年中追加的22年涉农整合资金33.8万元。

(2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决算支出719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为年中追加的22年涉农整合资金432万元,22年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7万。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决算支出78.63元,年初预算安排78.82万元,完成预算99.7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新增退休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0.19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0.87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8325.41万元的18.26%。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346.37万元,占基本支出1520.87万元的88.5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经费17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4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我局三公经费支出21.65万元,年初预算数23.55万元,预算执行率91.71%。上年决算数23.54万元相比减少1.94万元,下降8.25%。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48万元,年初预算数10.9万元,预算执行率96.14%,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决算数12.25万元相比减少1.77万元,下降14.6%。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85万元,年初预算数12.65万元,预算执行率85.77%。与上年决算数12.25万元相比减少1.4万元,下降11.43%。

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我局按照省财政厅过“紧日子”要求,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优化部门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持续严控“三公经费”,在接待工作量增加的情况下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22年没有购置新车,并对车辆维修、加油、保险严格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并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21.65万元,公务接待费10.85万元,占比50.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8万元,占比49.89%;2022年我局没有参加出国(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10.85万元,主要为乡镇村及上级主管部门业务工作交流发生的就餐支出,全年共接待312批次,1843人次。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48万元,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末实有执法车一台,公务用车一台。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决算收83.5万元,比上年27.7万元,增加201%,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83.2万元,比上年28.8万元下上升188.9%。无年初结转和结余。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未安排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74.73万元;无年初结转和结余。

具体到项级科目的情况: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决算支出74.73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主要原因为年中追加的春晓社区室内篮球场改造项目74.73万。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4.5 万元,比2021年199.4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4.99万元,下降12.53%。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培训费用支0.33万元,主要是事业人员培训费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1.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0万元。授予中小企事业合同金额591.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1.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辆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无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2年县民族文旅广电体育局决算公开表

2、2022年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族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3、民族文旅广体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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