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县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工作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五、政府性预算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1、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5、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汇总表
7、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2019年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表
9、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汇总表
10、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1、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2、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3、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14、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5、2019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16、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7、2019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平安创建项目)
2019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民调项目)
2019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维稳项目)
2019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省无邪教县项目)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职能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政法委、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全县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必要时直接参与影响稳定的重大事件的处置。
(3)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4)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6)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
(7)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好政法各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组织查处政法系统干部、干警中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件。
(8)指导乡镇综治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2、基本情况
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委政法委是县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行政单位,现有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4人;现实有在职人员23人,离退休人员15人。公车改革后,现有车辆编制1台,公务用车1台(车牌:湘M50098)。(二)机构设置。委机关设七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政工室、政治安全室、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防邪教协调室、执法监督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县委政法委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我单位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非税收入预算收入和支出、政府购买服务,所以公开的附件7、8、14表为空。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38.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8.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 万元,较去年增加58.03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438.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79.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0.2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1.59万元,住房保障17.3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8.03万元,主要是增加工资福利支出。
3、收支平衡情况,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438.97万元,部门预算支出438.97万元,部门预算收支平衡。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438.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9.75万元,占86.5%;社会保障和就业30.23万元,占6.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1.59万元,占2.6%,住房保障17.39万元,占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305.9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3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移民扶贫经费2万元、综治迎检经费2万,民调工作经费17万,维稳专项经费30万,校园周边整治经费2万,610办警示宣传和转化经费5万,医疗纠纷调解经费5万,全国平安县建设先进县创建经费50万,全省无邪教县创建经费20万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1.1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76万元,主要是正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3万元,拟召开5次会议,人数459人,内容为推进民调工作、平安建设工作、综治视频网工作;调度平安建设考核工作;培训费预算2万元,拟开展1培训,人数459人,内容为政法干部培训会;不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4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4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9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19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3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97万元,项目支出133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