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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发布时间:2019-03-29 17:25
  • 来源: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作者: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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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工作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

1、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5、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汇总表

7、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2019年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表

9、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汇总表

10、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1、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2、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3、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14、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5、2019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16、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7、2019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社区矫正项目)

18、2019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以奖代补项目)

19、2019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七五普法项目)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工作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委、政府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检查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执行情况。

(3)组织实施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4)受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委托,制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工作。

(5)指导监督全县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和公证工作;负责管理县本级公证机构;管理社会法律服务工作。

(6)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7)管理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和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刑满释放和期满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

(9)规范、管理和监督全县法律服务市场;指导管理全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10)管理全县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和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

(11)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2)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服务、车辆等物资装备;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国有资产并负责保值、增值。

(13)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基本情况

江华瑶族自治县司法局属全额拨款正科级单位,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58人,事业编制6人;目前实有在职人员64人,其中:局机关25人,法律援助中心3人,基层所36人;实有退休人员24人,临时工13人。公车改革后,现有车辆编制1台,实有执法执勤车1台(车牌:湘MD558警)。

3、机构设置

局机关设六股室和一处所一中心,下设16个乡镇基层司法所。内设股室分别为:(一)办公室(计财审计股)、(二)法制宣传股、(三)律师公证管理股、(四)基层工作股、(五)社区轿正办公室(六)纪检(监查)政工室。所属事业单位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公证处和江华瑶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县司法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即我局本级预算。我单位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7、8表为空。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863.8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857.88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6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6万元,收入较2018年减少65.42万元,主要是减少了一般商品服务支出。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863.8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 726.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0.2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6.89万元,住房保障40.3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65.42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了3人,相关经费相应减少。

(三)收支平衡情况: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863.88万元,部门预算支出863.88万元,部门预算收支平衡。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857.8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司法)支出579.55万元,占67.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25万元,占8.18 %;卫生健康支出26.88万元,占3.13 %;住房保障支出40.32万元,占4.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712.5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45.3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矛盾纠纷调解补助方面的支出;社区矫正支出62.85万元,主要用于管理社区矫正对象方面的支出;普法经费支出52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的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59.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增加或持平)82.2万元,(上升)34%,主要是法制办合并司法局,一般商品服务支出的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5.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9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6.83万元,主要是公车报废4台,公车运行费用的减少。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二类会议,人数100人,内容为社区矫正安全会议人、律师行业会议;培训费预算2万元,拟开展二类培训,人数100人,内容为民调解员业务知识培训会;

     (四)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79.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21.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8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9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 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85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2.51 万元,项目支出184.2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司法局2019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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