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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宣传部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发布时间:2020-07-03 17:22
  • 来源: 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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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工作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四、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表

1、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5、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汇总表

7、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2020年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表

9、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汇总表

10、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1、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2、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3、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14、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5、2020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16、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7、2020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专项经费)

18、2020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湖南日报》合作宣传经费)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职能职责

(一)拟制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二)统筹协调全县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三)统筹指导协调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负责为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供有关服务,组织实施理论宣讲活动等。

(四)负责规划组织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五)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县直各新闻单位工作,组织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承担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中心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贯彻落实全县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负责全县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组织协调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等。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扫黄打非”工作,负责全县新闻记者证的发放管理。

(七)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全县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数字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

(八)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全县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九)负责管理全县电影行政事务,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电影活动等。

(十)对全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统筹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承担县文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统筹指导全县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

(十二)统筹协调全县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对外宣传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拟制对外宣传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协调推动江华文化走出去工作。组织协调涉及港澳新闻宣传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涉台问题的宣传工作。

(十三)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全县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县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县直各部门、各乡镇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拟制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

(十四)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新闻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境外来访记者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

(十五)负责落实中央、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部署,拟制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六)受县委委托,会同县委组织部管理新闻、文化、出版、社会科学研究和互联网信息等方面县直宣传文化单位的领导干部。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十七)对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方面的工作实施政策指导。受县委委托,代管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系县新华书店。

(十八)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宣传部内设7个机构,内设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文化事业产业办公室、理论室、新闻宣传室、新闻出版与版权室、宣传教育室以及精神文明创建指导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宣传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即我部本级预算。我单位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7、8表为空。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0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75.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5.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减少)70.53万元,主要是减少了项目支出的专项商品服务支出。

(二)支出预算:2020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75.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03.2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7.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5.7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7.58万元,住房保障11.3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70.53万元,主要是减少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三)收支平衡情况,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275.96万元,部门预算支出275.96万元,部门预算收支平衡。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75.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24万元,占73.6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7.98万元,占13.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7万元,占5.7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7.58万元,占2.74%,住房保障支出11.38万元,占4.1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95.0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80.9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新闻奖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在省市党报党刊头条发布新闻等方面;精神文明建设中心组支出2 万元,主要用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费等方面;全县文明县城工作专项经费25万元,主要要用全国文明县城工作开展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办公费差旅费等方面;与永州日报社联合举办江华新闻专刊19万元,主要用于与永州日报合作工作方面;永州电视台《天气预报》栏目旅游宣传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与《天气预报》栏目合作方面;业务宣传费7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工作印刷费及办公费方面;新疆贫困地区党支部《中国报业》经费12.48万元,主要用于与新疆地区《中国报业》宣传及合作工作方面;预增人员经费5.94万元,主要用于预算本年度新增加人员经费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47.3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5万元,下降76%,主要是增加了与《湖南日报》合作宣传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本部门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9年持平,主要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4.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9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0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7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04万元,项目支出80.9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2020年宣传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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