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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1-03-09 23:46
  • 来源: 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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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工作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五、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1、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5、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汇总表

7、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2021年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表

9、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汇总表

10、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1、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2、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3、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14、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5、2021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16、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7、2021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80-99岁高龄补贴项目)

18、2021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农村敬老院运转经费及管理人员经费项目)

19、2021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残疾人两项补贴据实结算项目)

20、2021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据实结算项目)

21、2021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特困人员供养据实结算项目)

22、2021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城市低保审核拨付项目)

23、2021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农村低保审核拨付项目)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全县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执法监察和党建工作,承担民政行政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接做好民政系统各项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2)贯彻执行上级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拟定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政策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牵头组织民政系统扫黑除恶工作。

(3)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县本级和县辖区的中央、省、市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工作,承办中央、省、市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因灾等救助相关办法。负责民政领域行业扶贫、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救济认定及发放、低收入核对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拟订全县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审核乡镇行政区划设立、撤销、调整、更名、行政区划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县地名管理工作。

(5)拟定落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管理福利彩票公益金,协调落实相关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

(6)推进婚俗改革,拟订婚姻登记管理办法,推进殡葬改革,拟订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管理政策,发放残疾人补贴,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未成年人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7)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救助供养机构非法集资工作。

(8)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9)拟订老区工作的法规、政策,组织指导老区建设、负责老区开发项目申报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10)拟订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协调市内跨区域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配合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11)承担各类民政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

(12)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设十一个股室和两个驻村工作队,内设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党建政工室、规财室、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区划地名股)、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室)、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儿童福利股)、养老服务股、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老区办、募委办)、救助站、婚姻登记办。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民政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即我局本级预算。我单位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则公开的附件7、8表为空;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则附件12表为空;因系统原因,政府购买服务数据录入到政府采购预算表中,所以附件13表为空。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162.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62.3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22.5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162.3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3111.84 万元,卫生健康20.2万元,住房保障30.3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522.55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三)收支平衡情况,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3162.35万元,部门预算支出3162.35万元,部门预算收支平衡。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162.3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1.84万元,占98.4 %;卫生健康支出20.2万元,占0.64 %;住房保障支出30.3万元,占0.9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536.37万元,是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招待费、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625.98万元, 是指单位为完成困难群众补助的发放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专项和民生资金发放专项。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5.81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等方面;专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91.8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专项工资福利支出18.3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民政管理事务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65.6万元,比上年预算持平,下降(上升)0%,主要是人员、职责未发生变化。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6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较2020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减少5万元,降低25%,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完善公务接待经费核算制度等措施,控制接待费增长。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比上年减少0.64万元,降低9.64%,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后,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比较稳定。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25万元,拟召开会议,人数16人,内容为全县民政工作年度总结;培训费预算1.25万元,拟开展培训,人数16人,主要是开展民政低保等业务培训。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855.5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00.5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35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为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16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6.37万元,项目支出2625.9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预算公开表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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