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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3-03-15 23:59
  • 来源: 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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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工作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2、政府采购预算公开表

23、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和执行地方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县对乡镇人民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2、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全县各项财政收支,负责财政资金调度和拨款;负责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拟订和监督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审核汇编财务收支计划和决算;负责指导全县乡镇财政管理工作。

3、编制年度县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预算执行;编制县直单位综合财政预算计划和部门预算;编制县本级财政总决算;代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县本级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算。

4、管理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提出地方税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和对全县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强化财税调节收入分配职能,完善县与乡镇、政府与企业间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5、改革完善预算编制管理。充分发挥各部门在预算编制中的作用,完善支出标准,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透明度。按照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要求,完善县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逐步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6、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费(基金)、罚没收入、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收益、水利建设资金、防洪保安资金、矿产资源补偿费等非税收入管理政策的落实与协调;负责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收费项目,参与制订、调整收费标准;管理收费票据;承担彩票监管工作。

7、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合理界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标准,重点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管理和监督全县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城市住房支出和土地出让支出;拟订社会保险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投资、劳动工资、物价、经贸、科教、住房、土地、医疗、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改革。

8、管理国有资产;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转让和处置以及产权纠纷调处与行政仲裁。

9、管理财政经济发展支出;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查;执行《企业财务通则》;负责财政支农、农业财务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

10、管理财政行政政法和教科文支出;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组织和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贸易外汇;制订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办法;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11、负责财政有偿资金、财政归口的政府性基金的管理;负责财政周转金、预算外间歇融通资金和原财政信托贷款的回收。

12、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执行国债发行计划;拟订和执行政府外债管理的规章制度;承担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贷款的对外业务。

13、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拟定和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督执行政府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

14、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税管理的政策、建议。

15、制订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16、制订全县工资统发制度,建立个人工资档案,填报工资发放有关数据,负责工资资金的及时拨付。

17、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对全县财政系统、财政财务收支实施全面监督管理;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18、承办上级财政部门和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机构14个:办公室、政工股、税政法规股(综合计划股)、预算股(预算绩效管理股)、国库股、资产管理股、行政政法股、科教文股、经济建设股、农业农村股、社会保障股、企业外经股、财政监督股(会计管理股)、金融债务股。下辖财政事务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投资评审中心、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中心、政府采购管理事务中心、会计函授站、财政信息中心共7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华县财政局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江华县财政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即我局本级预算。我单位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5、16、17、18、19表均为空。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530.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30.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资金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39.67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基础绩效奖金年初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530.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240.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3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39.67万元,主要是将基础绩效奖金列入年初预算,增加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三)收支平衡情况,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2530.99万元,部门预算支出2530.99万元,部门预算收支平衡。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530.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40.24万元,占88.5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96万元,占5.06 %;卫生健康支出69.42万元,占2.74 %;住房保障支出93.37万元,占3.6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287.9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243.0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3万元,主要为绩效奖;财政管理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855.5万元,主要用于组织财政收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乡镇财政管理、财政法规宣传、政府采购监督、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财政投资评审等方面;按项目管理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5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伤残保障金以及遗属补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财政事务中心等7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17.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2万元,上升0.87%,主要是人员变动,在职人员增加引起公用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财政事务中心等7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1.4万元,主要是是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县财政工作会、预算工作会、决算工作会、财源建设工作会等会议,人数400人次,主要包含传达全县财政工作、预算、决算相关工作布置、小型座谈会等内容;培训费预算18万元,拟开展新进人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内控管理培训等财务专题业务培训,人数800人次,主要内容为会计人员理论学习和财政各项具体工作的实践操作培训;无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44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19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7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53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7.95万元,项目支出1243.0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2023年江华县财政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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