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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 发布时间:2019-08-10 18:58
  • 来源: 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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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中共江华县委政法委是县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综治办、维稳办、610办、民调办等股室。

2018年在编人员18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事业人员4人;实有在职人员22人,离退休人员15人公务用车1台(车牌:湘M50098)。

(二)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政法委、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全县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2.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必要时直接参与影响稳定的重大事件的处置3.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4.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5.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6.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7.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好政法各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组织查处政法系统干部、干警中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件8.指导乡镇综治办工作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部门整体收支描述

2018年年初预算收入380.9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0.9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938万元,项目支出133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2018年基本支出247.938万元,由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三部分构成。资金使用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28.01万元,比上年28.01万元持平。其中,公务接待支出23.31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6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较预算支出持平。

(二)项目支出

项目资金分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创建经费、全省无邪教县创建资金、维稳专项经费等,共133万元。项目资金遵循专款专用的管理原则。项目实施过程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严格按预算类别和额度使用,项目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政府采购和办理固定资产出入库登记手续,确保不出现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或挪用专项资金行为。2018年成功获得省“平安县”“全国法治先进县”等荣誉。

三、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

我委不断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合理管理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执行预算公开,严格执行《江华瑶族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江华瑶族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等财务报账制度,严格按程序执行政府采购;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制度,涉及较大资金支出时,必须经过委机关书记办公会商定同意方可使用,日常资金支出必须经财务领导审批同意。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综治工作取得新进步结合全县“十大平安创建”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了平安家庭、平安村(社区)、平安校园、平安单位、平安园区等创建活动,继续保持“省平安县”称号,成功创建省“平安园区”、省“平安企业”,荣获市综治工作先进县、市民调工作先进县,综治民调工作进入省先进县行列;推进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在人员配备、阵地建设、宣传教育、基础设施等方面有了显著改善;农村辅警建设工作圆满完成,全县建农村辅警站312个,录用辅警312人、义警971人,广大辅警充分发挥“人熟地熟”优势,认真履职,筑牢了农村治安第一道防线,受到了省市政法委的肯定和好评。

(二)积极创建“法治江华”。全面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突出以扫黑除恶为重点的普法宣传。创新阵地普法。在全省第一个建成了集法治公园、法治长廊、法治一条街等为一体的法治文化建设项目,在全县所有行政村建成了综治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站,在17个村建立了农村道德与法治基地。巧用媒体宣法以普法宣传教育为原型制作的微电影《瑶山招郎女》和以普及森林法为原型制作的微视频《守望森林》分别获得国家级赛事一等奖和三等奖。创建示范用法。积极开展法治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单位活动,35个村被评为“平安示范村”,20个单位被授予“平安单位”称号。全县浓厚的法治建设氛围,促进了法治江华建设,成功创建“全国法治先进县”。

)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水平取得新提升

深入开展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县乡两级领导共约访下访295批次885人次,其中90%以上得到及时妥善解决,省市巡视组交办的近400件信访案件基本办结,赴省进京上访大幅度下降。今年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225起,调结2203起,调结率为99% 。信访包案制度、乡镇政法例会制度、法院诉前调解制度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确保了春节、全国“两会”、青岛峰会、全省优化发展环境现场推进会等重要节点的社会稳定。特别是成功化解了数十年未调结的白芒营镇石碧塘村与富川县石家乡坪珠村及大圩镇草皇村漕船自然村与八步区开山镇上莫村的两起省际边界纠纷,解决了困扰两省区多年的遗留问题,促进了省际边界的平安稳定。

)提高政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积极举办政法系统业务培训、主题党课教育、法治创建等主题教育,深入推进政法干警纪律作风联合督察,持续开展“大练兵大比武大培训”活动,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履职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得到全面提升。2018年12月6日举办了全县政法干部培训班,县公检法司主要领导,各派出所、法庭、司法所、交警中队负责人及城区政法单位干警(除执班备勤外)共290人参加培训。全面提升了全县政法综治领导干部政法业务水平。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压实政法各部门的主体责任,督促政法各部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部门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努力用铁的纪律、良好作风,打造一支钢铁般的政法队伍。

五、评价结果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18年度评价得分为96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目标设定情况较好得5分。

2、预算配置控制较好得10分。其中: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18人/编制19人*100%=94%,得3分;“三公”经费预算数无变动,变动率等于0,得4分;无重点支出安排,得3分。

3、预算执行比较到位得25分。

4、预算管理较理想,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但管理制度仍不够健全,扣1分,基础信息仍需进一步完善,扣2分。得12分。

5、资产管理制度健全,部门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帐实相符,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扣1分。得9分。

6、职责履行得15分。2018年我单位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7、履职效益得20分。

1)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得10分:我单位的各方面工作都得到社会大众的肯定和好评。

2)行政效能得5分:我单位不断改善行政管理、严格经费及资产管理,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提高了行政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5分:在满意度调查考核中成绩优异。

六、存在主要问题

(一)加强财务知识学习。单位缺乏专业财务人员,对相关财务知识不熟悉。

(二)资产管理待完善。没有及时办理有关固定资产清理核对工作。

七、改进措施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加强对《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熟练掌握《江华瑶族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江华瑶族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财务报账制度,严格履行报账手续。

(二)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附件: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县委政法委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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