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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委统战部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 发布时间:2019-08-10 19:19
  • 来源: 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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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华瑶族自治县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等相关规定,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整体基本情况

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委统战部是县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行政单位,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编制1人。下辖一个股级事业单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股,事业编制2人。现实有在职人员7人,退休人员1人。

(二)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预算收入。2018年年初预算数115.96358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经费拨款115.355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607785万元。

2、预算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115.963585万元,基本支出:112.35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279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6.0766万元;项目支出:3.607785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578.21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8年决算支出115.96358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78.21元,支出共计116.02140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12.3558万元,是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招待费、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6.279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6.0766万元。

2、项目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3.607785万元(含上年结转0.607785万元, 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专项和运行维护专项。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607785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0.057821万元。

(四)部门整体目标实现情况

2018年以来,江华瑶族自治县统一战线在省、市委统战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优势资源,广泛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建设,积极主动作为,为脱贫摘帽、全面建成小康江华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出台了我县《关于建立健全县委常委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的意见》,建立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联席会议制度》,将统战干部、党外干部、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培训纳入干训计划。申报市级“同心美丽乡村”4个,里时光民族概念书吧被评为市级“同心项目”,大石桥乡井头湾村被评为市级“同心乡村”创新统战“753”工作模式,助力园区转型升级,2018年新引进项目20个,增加就业岗位3000个。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放泛海助学资金53.5万元,资助贫困大学生107名。组织动员贵德集团、九恒集团等23家爱心企业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开展“我想有个家”扶贫捐赠活动,共募集资金125.9万元,用于建档立卡户建房补贴。成功申办2022年湖南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运动会。

二、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基本支出112.3558万元,是指为保障部机关、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股等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为112.355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05.5468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169万元,住房保障保障支出6.64万元。

我部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以及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细化编制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严格预算执行。按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严格资金划拨程序,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

我部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完善公务接待经费核算制度等措施,控制接待费增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后,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比较稳定。“三公”经费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

(二)项目支出

    2018年项目总支出3.607785万元,皆属于统战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主要是用于新社会阶层人士培训等方面。

三、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

1、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建立健全新的财务管理制度,针对“三公”经费制订专门的审批和控制制度,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

2、经费开支节约增效。一是加强经费合法合规性审核,严格按制度政策办事,不随意开口子,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无政策依据的经费不予支出。二是注重经费支出的必要性和有效性审核,没有必要的事项和成效不大事项尽量不开支,切实提高了资金效益,减少了铺张浪费。三是派车实行申报审批,由用车人填报派车审批单,(分管)带队领导签字,由办公室主任签字,再派车。公务用车加油、维修实行定点制、审批制。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务接待,严格履行接待程序,根据来宾单位公函、填报公务接待审批单,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接待。接待过程中严格按标准、范围开支,否则不予报销。2018年我局“三公经费”实际总支出数比预算数减少。

3、规章制度有效执行。经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新增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及时入账,按时编制上报年度资产报表。着重财务管理办法和报账审批流程,做到同类报账事项审批流程统一,附件一致,原始凭证规范。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继续开展同心创建工作,不断巩固统战工作社会基础

依托“四同创建”活动,结合我县乡村振兴战略、生态文明创建,不断加大“同心美丽乡村”建设力度。2018年,申报市级“同心美丽乡村”4个,里时光民族概念书吧被评为市级“同心项目”,大石桥乡井头湾村被评为市级“同心乡村”县财政安排5万元“同心工程”创建工作经费

(二)推动经济发展服务更加有为

1、注重两个健康,支持非公经济发展

深入开展“访民企、办实事、强信心”活动,对非公企业进行大走访大调研。出台了江华瑶族自治县《工业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三十条规定》《鼓励和扶持企业挂牌上市奖励优惠暂行办法》《关于深入开展就业服务助推全县产业新发展的通知》《关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方案》等激励政策,聘请9名党外民主监督员,对我县经济发展环境进行民主监督,组织召开“新春企业家座谈会”、“力促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举办“非公经济代表人士人理想信念教育培训班”,力促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2、创新统战“753”工作模式,助力园区转型升级

县委统战部把园区作为工作的主阵地,不断创新统战工作思路,积极延伸统战工作触角,有效凝聚共识力量,服务园区持续健康发展,探索形成了7有,5加,3打造”工作模式。大力开展“引老乡、回故乡、建家乡”活动,引回了鼎维塑业、华源纸品、泉想湖科技、瑶珍粮油等一大批江华籍企业家回乡投资兴业。2018年新引进项目20个,增加就业岗位3000个。

目前,园区规划面积38平方公里,已开发面积11平方公里,共引进项目180多个,吸纳投资220多亿元,在全省139个省级以上园区综合评价中排名第11位。全县上下为企业实行“母亲式”服务,受到省委、省政府充分认可,20186月全省优化发展环境现场会在我县召开,开创了江华历史。

    3、摸清排查底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方兴未艾

组织召开“全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代表座谈会”,收集建议和意见20余条,供县委、政府参考决策。对全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再次进行了调查摸底,对数据库进行了更新。我部在江华双龙置业有限公司建立高标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活动中心”,在湖南海联(江华)产业园、贵德集团建立“实践创新基地”。

(三)党外干部的选拔任用更加科学

县委始终把党外干部和党外人士工作作为民主政治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贯彻执行把一部分优秀人才留在党外的政策规定,对要求入党的党外干部,严格执行报批程序。目前,县人大、县政府班子配备1名党外副职,县政协班子配备2名党外副职;县法院、县检察院各安排1名党外副职;1名党外人士任县国有林场场长;县直部门共安排32名党外人士担任副科以上实职领导职务,2名党外人士任政府工作部门正职,县人大代表、常委,县政协委员、常委的党外代表人士均超过了上级规定比例。2018年交流党外科级干部4 人。

(四)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稳步推进

“亲情服务、加强联络”为重点,扎实做好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近年来,共接待来我县探亲、旅游、考察的台湾同胞15批、140人次,引进了台商赖建宏投资兴建江华晟瑞电子项目。该企业在我县以每年30%的增长速度迅猛发展,从最初租赁厂房到现在买地自建厂房,增加了3条自动生产线,今年4月,新厂房无尘车间启用,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五)民族宗教事务更加和顺

1、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县财政单列资金700万元,设立“深度贫困教育助学专项资金”,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61日,县工商联在大锡乡盘古村开展以关爱留守儿童为主题的“暖阳工程”活动,发放慰问金2万余元,帮助30名孩子解决生活困难。8月,县委统战部发放泛海助学资金53.5万元,资助贫困大学生107名。10月,组织动员贵德集团、九恒集团等23家爱心企业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开展“我想有个家”扶贫捐赠活动,共募集资金125.9万元,用于建档立卡户建房补贴。近年来,通过开展各种公益帮扶活动,吸引大批企业、爱心人士参与其中,累计捐款捐物400万元。

今年,我县成功申办2022年湖南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运动会。10月,湖南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我县代表团竞赛类项目获3枚金牌,2枚银牌,4枚铜牌;表演项目获金奖 2个,银奖 1 个,铜奖 1个,甲组团体总分第三名;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涛圩镇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湘江乡桐冲口村被评为第四届湖南省最美少数民族特色村镇

(六)助推脱贫摘帽更加有力

1、规模企业进园区,增加就业岗位

一年来,我部积极联系协调相关单位,充分发挥园区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在县城、乡镇集市举办“引老乡、回故乡、建家乡大型招聘会”“精准扶贫专项招聘会”,明意湖、同丰米业等企业设立“扶贫帮困”岗位,优先录用贫困劳动力。2018年解决贫困人口园区就业3千人,年人均工资2万元以上2019年元月15-219日,联合县内43家规划企业开展“春风行动促进返乡就业、助推产业发展”大型招聘会,为返乡过年农民工提供就业岗位5000多个。

2、小微企业进乡村,为贫困群众增收

我们通过调研发现,县内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融资难、招工难、用工贵”的问题;农村留守劳动力又无业可就缺少收入来源,难以脱贫针对这一现象,我们一方面广泛宣传县委、政府《四个三产业扶贫的实施意见》、《“小微企业进村开设扶贫车间”扶贫方案》、《关于加快江华县制香产业发展的意见》等优惠政策,鼓励引导企业大胆创新,进村开设“扶贫车间”,带动贫困户家门口就业增收;另一方面大力开展“引老乡、回故乡、建家乡”活动,借助湖南海联(江华)产业园、县工商联、商务局、人社局等单位力量,主动对接与基层商会、异地商会、江华藉在外打工能人、企业老总,鼓励引导他们回乡创业、进村办厂。同时,根据小微企业类型,分别采取不同的生产模式:园区的规模企业,采取“复杂工序在园区,简单生产在村里”模式小型来料加工企业,采取“车间在村里,生产在家里”模式无需建立工厂的企业,采取“培训在公司,生产在家里”模式

201712月,县财政拿出300多万元支持开通“江华至义乌”物流专线,一大批打工能人、在外办厂企业家回江华投资办厂。江华鼎维塑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忠林,更是将公司总部迁至沱江镇茫海洲村。今年又相继在涔天河镇鹧鸪坝村、会和社区成立“扶贫车间”,招聘时,优先招收建档立卡贫困户,月工资2000-4000元。随着“扶贫车间”的创办,该企业生产车间扩大了三倍,员工增加到176,其中建档立卡贫困群众54;产能翻了两番,产品远销韩国、美国、加拿大,年产值达到2000多万元。在他的带动下,江华在义乌办厂的60多家企业,有20多家回乡办厂,另有40多家正在筹备。目前,全县进村办厂的小微企业共407家,年产值近10亿元,吸纳带动10860余名留守劳动力,其中贫困人口占30%左右,人均年增收1.8万元以上。

五、评价结果

2018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18年度评价得分为 98.9  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目标设定得好得5分。

2、预算配置控制较好得10分。其中: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7人/编制8人*100%=87.5%,得3分;“三公”经费预算数没变动,变动率等于0,得4分。重点支出安排,得3分。

3 、预算执行比较到位得24.9分。结转结余率扣0.1分,政府采购执行率,扣 0 分。

4、预算管理制度比较健全,资金使用合规,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强化。预决算信息公开按规定内容在规定时限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基础信息完善。得15分。

5、资产管理制度比较健全,资产保存完整、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使用合规。10分。

6、职责履行得15分:2018年我单位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7、履职效益得19分。

1)我单位,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得9分;社会效益得5分:我单位的各方面工作都得到社会大众的肯定和好评。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5分: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成绩优异。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财务管理存在一些不足。一些要求政府统一采购的印刷品,有时因事情太紧急或数额较小来不及统一采购就自行到政府指定的地点自行采购了。

2、管理制度待完善。虽然制定了《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委统战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等,但与现行《行政单位会计准则》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科学编制预算。一是进一步加强全部的预算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以及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细化编制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二是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按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严格资金划拨程序,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

2、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建立健全新的财务管理制度,针对“三公”经费制订专门的审批和控制制度,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

3、加强工作经费管理。按照工作计划任务合理安排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1-1: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江华瑶族自治县委统战部

                          2019年7月31日


1-1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备注

得分

指标名称

指标解释说明

投入(15分)

目标设定(5分)

职责明确(1分)

部门的职责设定是否符合“三定”方案中所赋予的职责和年度承担的重点工作,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工作的目的性与计划性。

符合(1分);
不符合(0分)。

1

活动合规性(1分)

部门的活动是否在职责范围之内并符合部门中长期规划,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活动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评价要点:1.部门活动的设定在部门所确定的职责范围之内;2.部门活动符合省委、省政府的发展规划及本部门的年度工作安排与发展规划。

全部符合(1分);
其中一项不符合(0分)。

1

活动合理性(1分)

部门所设立的活动是否明确合理、活动的关键性指标设置是否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活动目标设定的合理性。
评价要点:1.活动目标的设定是可量化的,可通过清晰、可衡量的关键指标值予以体现;
2.在活动目标设定时,将关键指标明细分解为具体的达成目标与工作任务。

全部符合(1分);
其中一项不符合(0分)。

1

目标覆盖率(1分)

部门年度申报绩效目标项目资金额与部门项目预算资金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落实财政部门绩效目标申报要求的资金覆盖情况。
覆盖率=实际申报绩效目标项目资金总额/部门项目预算资金总额×100%

达到目标值得1分,未达到目标值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覆盖率/目标值×1,超过目标值不加分。

1

目标管理创新(1分)

部门编报整体绩效目标和申报项目绩效目标的数量超过规定的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创新工作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创新=部门绩效目标编报数量-按财政部门要求的绩效目标填报数量

每超过1项得0.1分,满分1分。

1

预算配置(10分)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3分)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由编制部门和人劳部门批复同意的临聘人员除外。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人员编制数。

目标值≤100%;达到目标值得3分,每超出1人扣0.1分,扣完为止。

3

“三公经费”变动率(4分)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目标值≤0;达到目标值得4分,未达到目标值的采用比率扣分法:扣分值=“三公经费”变动率×4×10,变动率达10%以上的扣4分。

4


重点支出安排率(3分)

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具体由被评价部门提出后经对口部门预算管理处审核确定。
项目总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目标值≥70%;以3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重点支出安排率/70%×100%×3,超出目标值不加分。

3

过程(50分)

预算执行(25分)

预算完成率(2分)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较,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的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

目标值≥100%;
达到目标值的得2分;
100%>结果≥90%,得2分;
90%>结果≥80%,得1分;
结果<80%得0分。

2

预算调整率(2分)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目标值为≤10%;达到目标值得2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2

支付进度率(6分)

部门年度支付数与年度预算(调整)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和均衡程度。
半年支付进度=部门上半年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上半年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全年支付进度=部门全年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全年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半年进度:结果≥50%,得2分;50%>结果≥40%,得1分;结果<40%,得0分。
全年进度:结果≥100%,得4分;100%>结果≥95%,得3分;95%>结果≥90%,得2分;90%>结果≥85%,得2分;结果<85%,得0分。

6

结转结余率(3分)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较,反映和评价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目标值为0;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2.9

结转结余变动率(3分)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

目标值为≤0%;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的采用比率扣分法:扣分值=结转结余变动率×3×10,变动率达10%以上的扣3分。

3

公用经费控制率(3分)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反映和评价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3

“三公经费”控制率(3分)

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3

政府采购执行率(3分)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与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的比较,反映和评价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100%。
政府采购项目中非预算内安排的项目除外。

目标值为100%;以3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政府采购执行率×3。

3

预算管理(15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2.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3.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全部符合(2分);
符合其中两项(1分)
符合其中一项及以下(0分)。

2

资金使用合规性
(6分)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部门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
3.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
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5.不存在截留情况;6.不存在挤占情况;
7.不存在挪用情况;8.不存在虚列支出情况。

全部符合(6分);
符合其中七项(5分);
符合其中六项(3分);
符合其中五项(2分);
符合其中四项及以下(0分)。

6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3分)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评价要点:
1.公开预决算信息;
2.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
3.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全部符合(3分);
符合其中两项(2分)
符合其中一项及以下(0分)。

3

基础信息完善性(4分)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评价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评价要点:1.基本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
3.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
4.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

符合全部四项(4分);
符合其中三项(2分);
符合其中两项(1分);符合其中一项及以下(0分)。

4

资产管理(10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4分)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
2.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3.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全部符合(4分);
符合其中两项(2分);
符合其中一项(1分);        都不符合(0分)。

4

资产管理完全性
(3分)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资产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1.资产保存完整;
2.资产账务管理是否合规,帐实相符;
3.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符合全部三项(3分);
符合其中两项(2分);
符合其中一项(1分);
符合零项(0分)。

3

固定资产利用率
(3分)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目标值为80%;以3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固定资产利用率/80%×100%×3,超出目标值不加分。

3

产出(15分)

职责履行(15分)

项目实际完成率(4分)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的项目数与计划完成的项目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履职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项目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项目数/计划完成项目数)×100%。

目标值为100%;
达到目标值得4分;
100%>结果≥95%,得3分;
95%>结果≥90%,得2分;
90%>结果≥85%,得1分;
结果<85%得0分。

4

项目质量达标率(4分)

部门已完成项目中质量达标项目个数占已完成项目个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项目质量达标率=(已完成项目中质量达标项目个数/已完成项目个数)×100%。
项目质量达标是指项目决算验收合格。

目标值100%;以4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项目质量达标率×4,≤95%的扣4分。

4

重点工作办结率(4分)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目标值100%;以4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重点工作办结率×4,≤90%的扣4分。

4

部门绩效自评项目占比率(3分)

部门自评项目在所有项目中所占的份额,反映和评价部门对项目自评的重视程度。
占比率=(自评项目资金量/项目支出资金量)×100%。
部门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范围:本年度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

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占比率/目标值×3,超过目标值不加分。

3

效果(20分)

履职效益(20分)

经济效益(5分)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建议部门(单位)根据2013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汇总提炼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

该单位为事业单位,因该单位工作内容与工作性质,经济效益考核不适用

4

社会效益(5分)

该单位为事业单位,因该单位工作内容与工作性质,主要是社会效益考核

5

生态效益(5分)

该单位为事业单位,因该单位工作内容与工作性质,生态效益考核不适用

5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通过问卷调查了解社会公众对部门履职效果、解决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厉行节约等方面的满意程度,反映和评价部门支出所带来的社会效益。

按照满意度调查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给予该项指标打分:优秀(5分);良好(3分);合格(1分);不合格(0分)。

5

合计

100分

注:该指标体系评分表参照财政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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