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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县2019年度扶贫办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 发布时间:2020-05-11 16:36
  • 来源: 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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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等相关规定,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我单位部门整 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扶贫办设4个股室和1个中心,即综合股、开发指导股、贫困监测股、政策协调股,金融产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精准扶贫工作方针、政策以及省、市决策部署;编制实施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2、指导协调扶贫开发工作重大问题和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与管理,组织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考核。3、配合有关部门抓好中央和省、市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4、负责县级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审核和财政扶贫项目库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抓好金融扶贫工作。5、组织实施扶贫对象精准纳入、脱贫精准退出等贫困监测。6、指导协调社会扶贫工作,组织开展扶贫交流与合作。7、指导驻村帮扶工作队开展驻村帮扶和定点扶贫工作。8、协调处置涉贫信访和與情工作。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截止2019年12月底,实有在职人员23名:其中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4名,事业人员9名,退休人员4名。核定车辆编制0台,实有公务用车0台。

二、部门整体收支结余情况

扶贫办2019年收到财政资金 513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8.34万元,项目支出4804.91万元;2019年全年实际支出5133.25万元;结余财政资金0万元。基本支出结余0万元,项目支出结余0万元。

三、预算执行与管理情况

2019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19年度评价得分为95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目标设定得好得95分。

2、预算配置控制较好得5分。其中: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23人/编制14人*100%=164%,得0分;“三公”经费预算数没有变动,变动率等于0,得5分。无重点支出安排。

3 、预算执行得20分。“三公经费”的控制计算得 5 分、政府采购执行率得5分、没有违规使用资金,故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得5分。无结转结余资金,得5分。

4、预算管理制度比较健全,资金使用合规,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强化,得8分。公用经费控制好,得8分。预决算信息公开按规定内容在规定时限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基础信息完善,得5分。“三公经费”的控制计算得7分,政府采购执行率,无超过采购计划,得6分。没有违规使用资金,故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得6分。预算管理得40分。

5、职责履行得8分:2019年我单位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6、履职效益得22分。

(1)我单位,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得5分;社会效益得5分:我单位的各方面工作都得到社会大众的肯定和好评。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12分: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成绩优异。

四、绩效情况

(一)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分析。1.建立健全巩固提升工作机制。召开县委全会,作出了《关于坚决贯彻落实“四个不摘”,巩固提升脱贫摘帽成果的决议》,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工作考核、调度督查、资金投入等巩固提升工作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防止脱贫摘帽后思想松懈、工作滑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印发《关于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脱贫攻坚工作责任的通知》。脱贫攻坚战役指挥部增设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战斗组,指挥部战斗组由12个增加到13个,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强。根据摘帽后脱贫攻坚工作的形势和要求,调整细化了全县各级各部门脱贫攻坚工作职责,出台了严厉的问责追责实施办法。二是完善考核机制。制订适合江华实际的《巩固提升脱贫成果考核办法》。改进了考核方式,采取乡镇、村自查自评与县级复核的方式对部门、乡镇、村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进行考核评价。复核结果等次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实行奖优罚劣。认定为“一般”“差”的村,要求限期整改。三是强化工作调度。坚持脱贫攻坚“三集中”(集中领导、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工作模式,继续把脱贫攻坚作为全县压倒一切的工作来抓。县委常委会14次、县政府常务会议10次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2次研究具体工作。召开7次全县性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四是落实资金投入。编制《2019年脱贫攻坚项目库》,入库项目1095个,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6891.58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729个,安排资金16698;交通项目181个,安排资金3989万元;水利项目167个,安排资金3587万元;教育项目2个,安排资金698万元;其他项目16个,安排资金1653万元。2.持续深入推进产业和就业扶贫。坚持把推进产业和就业作为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摘帽成果的重要手段来抓。一是深化“规模企业进园区,小微企业进乡村、农业产业建基地、旅游产业谋全域”产业扶贫模式。目前全县规模企业达108家,吸纳3560个贫困人口就业。小微企业达到466家(其中省里认定就业扶贫车间230家),吸纳1.3万个留守劳动力在家门口务工,其中贫困人口3724人;新增流转土地18万亩,新增农业产业基地33个,安排6750个“老弱病残”贫困对象和留守贫困劳动力务工;新增省级三A级景点景区5处,新办农家乐、民宿酒店102家,带动3857个贫困人口增收,二是全面落实产业就业扶贫政策。今年以来,共向贫困户发放产业扶贫补贴9560人次1434万元。发放交通补贴7021人次273.62万元。选聘424个贫困人口担任生态护林员,年护林工资1万元/人。发放扶贫小额信贷598万元。开展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0.5万人次。开展“两后生”技能培训121人次。选送274个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参加省职业院校培训。对发展产业的贫困人口均落实产业扶贫指导员。三是大力开展消费扶贫。大力发动定点扶贫单位以及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民营企业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贫困村、贫困户农特产品1600余万元。3.全面落实“两不愁三保障”政策。在落细落实各项保障政策确保贫困人口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基础上,结合乡村振兴战略,适度实施巩固提升工程,不断提高保障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4.加大定点扶贫力度。安排130个中央和省市县单位347名干部进驻112个贫困村开展驻村帮扶;各乡镇派出768人进驻192个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开展驻村帮扶,每个驻村扶贫工作队安排工作队员3人以上,实现驻村帮扶“全覆盖”。5.大力开展社会扶贫。一是广泛开展“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活动。二是大力推进“万企帮扶万村”精准帮扶行动。三是积极开展“三下乡”活动。6.全面开展问题清零行动。一是认真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问题整改行动。对今年以来中央巡视、国家和省考核评估、省委巡视、市州交叉实地考核验收、省常态化联点督查交办的88个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整改情况全部录入“三落实”系统办结,并多次开展“回头看”。开展“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改。目前,贫困户方面排查出来的具体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档外农户的问题正在整改。二是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聚焦“五个一批”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等重点领域、重点工作进行集中治理。共发现受理问题线索1331条,立案101件,处理369人,党纪政务处分52人,收缴资金394.93万元,退还群众资金212.64万元。三是妥善处置涉贫信访舆情。坚持开门接访,抓早抓小,积极妥善处置化解涉贫信访舆情。今年以来我县市级以上交办的涉贫信访件10件(省级交办7件、市级3件)、网络舆情4件。14件涉贫信访件现已全部办理完毕。目前全县无重大涉贫信访及负面舆情。四是着力化解和防范扶贫领域风险。今年重点化解和防范了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对户贷企用扶贫小额信贷制定“一企一策”风险防控方案。对项目效益未达预期、存在逾期风险的14711万元户贷企用扶贫小额信贷采取商业贷款置换、县级临时周转金等方式及时予以了偿还,有效化解了逾期风险。对户贷户用扶贫小额信贷落实诚信宣传教育、贷款使用监督、还贷监测预警等贷前、贷中、贷后风险防控措施。五是扎实开展“两个风险”重点对象监测摸底。对边缘户和脱贫监测户进行全面监测摸底。对1006户1730人边缘户逐一落实帮扶措施,安排帮扶责任人;对520户1606人脱贫监测户根据存在的返贫风险点逐一落实巩固提升帮扶措施。并为以上两类对象购买了脱贫返贫商业保险。7.加大宣传总结力度。一方面,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全年在新华社、湖南日报、湖南扶贫政务网等媒体上稿脱贫攻坚宣传报道680篇。对我县脱贫攻坚脱贫攻坚重大活动、工作举措、工作亮点、先进典型等进行全方面报道。另一方面,积极挖掘和宣传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向省市扶贫部门推介了一批无私奉献、实绩突出的扶贫工作者。

(二)社会经济效益分析。2019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贫困县摘帽“四个不摘”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一手抓脱贫攻坚,一手抓巩固提升,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年预计减少贫困人口2779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0.38%。顺利通过了国务院扶贫办贫困县摘帽第三方评估。

(三)行政效能分析扶贫办严格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成效明显,主要体现在:一是保障了职工工资,津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离退休费用等现象;二是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降低一般运行经费,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资金使用无虚列支出及随意使用现象,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三是2019年荣获“县绩效评估优秀等次单位”、“脱贫攻坚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基层党建先进单位”

五、存在的问题

年中追加经费多,导致预算控制率较低。主要是调资及上级专项资金等不可预见经费的追加,无法纳入预算。部门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绩效管理不只是财政支出方面,而是要从年初预算制定工作抓起,要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预算要结合本部门的事业发展计划、职责和任务测算,要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切合单位实际。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强化绩效管理考核,将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要加强重点工作督查,对重点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督查及建立健全绩效问责机制,充分体现财政资金使用主体责任制,才能确保各项绩效考核指标保质保量完成。

六、后续的工作计划

1、应严格落实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确保经费使用进度,以便准确反映当年各项支出。

2、开展预算执行分析,及时掌握预算执行进度,适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和督促。对确有必要的预算调整严格按程序审核报批,资金来源以盘活存量资金,内部统筹使用资金为主,加快消化结转结余资金。 

3、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增强依法采购意识,提高依法采购水平,同时加强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采购实施按规定、按计划执行。

4、对历年资产进行清理、处置,调整账务,夯实资产资金管理基础,更好地使用资产、资金,发挥最大效能。

附件:扶贫办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江华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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