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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县2022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发布时间:2023-03-06 15:16
  • 来源: 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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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华瑶族自治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在江华瑶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长  颜德彪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提出2022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疫情汛情旱情叠加的严峻形势,县财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五联系五到户”为总抓手,砥砺奋进、攻坚克难,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工作,全县预算实现了收支平衡,总体运行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2022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财税部门顶住经济下行压力,全力以赴抓收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大关,完成11.55亿元,完成预算107.64%,同比增长16.26%,增幅排位全市第一。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66亿元,占75.01%,非税收入完成2.89亿元,占24.99%,非税占比继续下降,地方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

2.支出预算:2022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42亿元,为预算的99.33%。其中科技、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城乡社区、交通运输、灾害防治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分别增长23.99%、41.57%、7.69%、4.57%、24.7%、69.11%、91.24%,具体数据如下:

转移支付情况:2022年上级补助收入完成31.37亿元,较上年增加2.58亿元,增长8.9%。一是返还性收入0.61亿元,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其他税收返还。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8.8亿元,较上年增加2.86亿元,主要是2022年新增了退税减税降费特殊转移支付和补充县区财力一次性转移支付1.43亿元,另均衡性转移支付、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 农林水和交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三是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96亿元,较上年减少0.28亿元。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县级预备费使用情况:2022年县级预备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6.22洪灾应急救灾、小型消防站建设、铝渣铝灰应急安全处置、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人工增雨火箭弹购置等支出。

2.结转资金情况:2022年结转资金2.1亿元,主要是上级下达的需继续结转使用的专项资金和部分县级项目资金。

收支平衡情况:2022年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9.37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5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1.37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26亿元(新增一般债券1.89亿元,借新还旧再融资债券3.37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19亿元。完成支出总计49.3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4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3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66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82亿元(《预算法》规定: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转下年2.1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2年完成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0.54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3.47亿元(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3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79亿元,上年结转0.3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94亿元。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10.54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0.18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支出5.94亿元、上级专项支出0.77亿元、专项债务付息0.77亿元等),上解支出50万元,结转下年0.35亿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2年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48亿元,支出3.88亿元,当年收支结余0.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8亿元,分险种来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2亿元,支出1.13亿元,当年收支结余0.59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72亿元,支出2.71亿元,当年收支结余0.01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70万元,支出402万元,当年收支结余68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2年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收入7万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上年结转7万元。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万元。

上述“四本”预算的收支数据,由于决算尚未完成,与省财政结算后会有一些变化,届时我们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省财政厅转贷我县地方政府债券11.2亿元,其中:新增债券7.83亿元(一般债券1.89亿元、专项债券5.94亿元)、借新还旧再融资债券3.37亿元。

2022年,省核定我县政府债务限额为60.08亿元(含2022年新增债务限额7.8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4.5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5.51亿元。截止2022年底,我县债务余额为60.08亿元,在省核定的债务限额以内。

二、2022年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和财政工作举措

(一)聚力财政收入,确保全年财政稳健运行

一是加强收入征管。面对外部极其复杂的经济形势,严格落实国家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系列措施,持续加强重点税源和重点行业监控,实施成品油和房地产业专项行动,深挖增收潜力,全年完成税收收入8.66亿元,同比增长16.77%;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围绕“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积极抢抓政策机遇,主动对接省市,全年争取上级补助收入31.37亿元,较上年增加2.58亿元,增长8.9%。争取新增债券资金7.83亿元,较上年增加0.16亿元,增长2.09%,其中专项债券资金5.94亿元,一般债券资金1.89亿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定期清理,超期收回的长效机制,共收回达到条件的结转结余存量资金1.34亿元,统筹用于保障“三保”及其他重点支出,增强了财政保障能力;四是进一步深化非税领域“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非税收入收缴迈向电子缴款书时代,促进非税收缴提质增效,节约社会资源和成本,提高非税收入征管水平。

(二)牢树宗旨意识,保障民生实事见效落地

严格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不动摇,不折不扣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兜牢“三保”底线,增进民生福祉。一是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取得新成效。投入教育支出7.6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09%。统筹中央、省级和县级资金,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均衡发展,支持乡村小学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保障了芙蓉幼儿园全面正常开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安排3.45亿元用于职业中专整体迁建,大力推动职业教育发展。保障学校安保经费639万元,发放乡村教师人才津贴0.12亿元、乡镇补贴等0.22亿元,进一步提高了教师待遇;二是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取得新成就。投入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76亿元,较上年增长41.57%。支持和完善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对县体育馆进行修缮和提质改造,对湖南省第十届少数民族运动会第一阶段赛事给予了资金保障;三是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07%,较上年增长7.69%。保障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优抚对象、困难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基本生活需求,2022年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600元/月、384元/月,城镇和农村特困基本生活补助分别达到9360元/年、6000元/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标准提高到75元/月,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提高10元,达到128元/月,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切实让困难群众感受到政策带来的温暖;四是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新提升。投入卫生健康支出5.5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98%,较上年增长4.57%。及时建立疫情防控资金保障机制,开通防疫资金绿色通道,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战,投入资金0.34亿元,全面保障疫情防控所需各项经费。发放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113万元,保障了乡村医生切身利益。严格落实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孕产妇产前筛查、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等免费政策,及时下达拨付资金312万元。大力支持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事业发展,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0.38亿元,提升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效能;五是推进乡村振兴事业取得新突破。投入农林水支出7.9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7%。2022年投入涉农整合资金1.65亿元、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0.21亿元支持全县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加强衔接资金绩效管理,通过建立健全项目调度、支出通报、公告公示、绩效评估等机制,获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省级奖励200万元。加强制度建设,出台《江华瑶族自治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项目引导资金筹集管理和考核办法》,会同县乡村振兴局制订《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指南》县、乡、村三级模板,进一步规范项目入库、项目调整、项目实施、资金拨付、后续管护等程序。加强项目申报管理,成功申报2022年美丽乡村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示范园区项目,争取项目资金0.33亿元。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安排村级环境卫生专项资金0.14亿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0.39亿元,全面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六是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支出有保障。及时统筹各级资金,投入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57亿元,有效地保障了“6.22”洪灾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需求,切实解决受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千方百计保障受灾群众吃、住、用、就医、就学等基本生活,切实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三)优化惠企服务,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我县按政策减免2.37亿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让企业轻装上阵,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良性运转;二是积极兑现惠企政策。全年共兑现惠企资金1.6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等企业发展支出,支持和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三是落实直达资金常态化机制。全面落实直达资金“一竿子插到底”的目标,加快直达资金分配与下达,全年共收到直达资金12.91亿元,分配下达直达资金12.68亿元,支出进度达98.22%,及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惠企利民的社会效益;四是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产业政策导向,加快落实国家稳住经济大盘,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进一步简化担保流程、创新担保方式,充分发挥担保公司主业功能,做到能贷即贷,2022年累计为企业融资担保新增额2.31亿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问题,助力企业发展壮大。

(四)深化制度改革,推进财政管理可持续发展

一是继续强化预算约束理念。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原则,严把预算支出关口,增强预算约束性,坚持量入为出,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二是深入实施财源建设。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深入实施财源建设工程,有力推动了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县2022年7月作为全省六个县市区之一,在全省财源建设工作会上作典型发言。8月作为唯一县区代表在全省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大会上作交流发言,荣获全省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先进县表彰;三是采购工作有序有效。全年申报政府采购预算3.29亿元,执行采购金额3.18亿元,节约资金0.11亿元,节资率3.3%。提高专门中小企业采购比例和价格扣除优惠比例,直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0个,金额859万元,面向小微企业提高价格扣除比例的采购项目43个,金额0.54亿元,在湖南省电子卖场上向中小微企业采购1.39亿元;四是严格财政性投资项目评审。全年投资评审审核项目163个,送审金额6.58亿元,审减0.66亿元,核减率10.03%,为财政节约了大量资金;五是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实现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监控有机结合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坚持把钱用到刀刃上,突出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要求全县所有预算部门按照预算管理绩效自评的相关要求,对本单位整体支出情况或项目实施情况,依据评价指标自行组织分析评价,形成绩效自评报告,增强了支出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选取了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11个关乎民生事业方面的项目支出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重点评价,评价金额2.6亿元,范围涵盖政府性债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财政衔接资金等,扩大了绩效评价的覆盖面,有效提升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六是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根据省财政厅要求部署,实行专人负责制,针对一体化各项考核指标仔细研究,各股室部门积极配合,统筹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获得湖南省2022年度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一等奖,强有力推进财政预算管理规范化进程,为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夯实基础;七是债务风险防范有力。到期债务全面化解,全年共化解到期债务4.97亿元,其中偿还债务0.85亿元,缓释债务4.11亿元,累计偿还隐性债务占累计化债任务54.09%,超序时进度14个百分点,债务风险整体可控;八是积极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按“用、售、租、融”的资产处置要求和“成熟一批、处置一批”的原则,累计注入平台公司资产预估值25.15亿元,包括土地、行政事业单位门面、房屋等资产,河道清浚采砂等特许经营权。闲置资产处置取得新突破,市场化处置闲置资产首次成交,取得收入0.2亿元。

三、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全县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立足“一个抓手”、突出“两条主线”要求,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

1.财政收入。2023年预计完成财政收入总计46.32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59亿元,较2022年完成数增长9%,上级补助收入29.9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0.61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7.7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54亿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0.9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82亿元,上年结转2.1亿元。

2.财政支出。2023年预计完成支出总计46.3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63亿元,上解支出0.69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9亿元;(2)公共安全支出1.34亿元;(3)教育支出9.09亿元;(4)科学技术支出0.76亿元;(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98亿元;(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9亿元;(7)卫生健康支出5.56亿元;(8)节能环保支出0.68亿元;(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91亿元;(10)农林水事务支出8.38亿元;(11)交通运输支出2.57亿元;(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11亿元;(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14亿元;(14)金融支出100万元;(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43亿元;(16)住房保障支出1.45亿元;(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37亿元;(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42亿元;(19)预备费0.46亿元;(20)债务付息支出0.89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23年预计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5.31亿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4.43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28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8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250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500万元),上年结余0.3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53亿元。支出总计5.31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4.4亿元(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专项及工作经费等支出),调出资金0.91亿元。收支两抵,当年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2023年我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二项,失业保险基金从2023年起由省级统筹管理,县级不再单独编制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023年预计完成4.49亿元,基金支出3.84亿元,当年结余0.6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17亿元。分项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1亿元,支出1.06亿元,当年结余0.65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77亿元,支出2.77亿元,当年结余2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3年预计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54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7万元,五矿股份分红533万元。支出总计540万元,上级指定用途专项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33万元。

四、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积极挖潜培源,夯实财政基础。一是培育壮大骨干税源企业。出台2023年度骨干税源企业培育实施方案,重点围绕“一主一特”延链补链强链,以园区企业为主体,努力增加年纳税额200万元以上企业数量,全力扶实体经济,壮大总体税源;二是坚持“以财税看贡献、量贡献予支持”的发展理念。将“税收贡献”植入财源建设全过程,激活财源建设“动力源”,把园区作为财源建设主战场,紧紧扭住产业建设这一主线,围绕打造中国“马达之城”的目标,采取“四个一”工作措施推进产业集群发展;三是深挖税源增收点。支持税收改革创新,充分利用综合治税平台,做到应收尽收,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做到应减尽减、应退尽退,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推动企业创新和产业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涵养税源,增强税收增长后劲;四是加强财政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关注收入进度,挖掘总部经济税收增量,提升税收收入比重,促进财政收入稳中提质。强化财政运行分析监测,合理把握收入节奏,提高财力保障水平。

(二)提高思想意识,强化风险防控。一是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节约,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把兜牢“三保”底线、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来抓;二是守住政府债务“红线”“底线”不放松。大力开好政府举债“前门”,完善政府债务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着力防范到期债务风险,有序化解债务存量,严格控制债务增量,坚决杜绝违规举债和新增隐性债务,积极争取债券资金,管好用好债券资金,确保债券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三是做大做强平台公司。增强平台公司造血能力,注重项目运营,着力拓展经营性项目,提升平台信用等级,加快融资步伐,逐步提高平台公司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四是树立底线思维。着力防范财政运行风险。继续好做预算编制事前审核工作,健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执行监控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坚持“三保”在预算安排和执行中的优先地位,坚决兜牢“三保”底线,确保县级财政的规范化良性运行。

(三)优化支出结构,提高保障能力。一是从严从紧安排支出。坚持“三保”支出尽力而为,其他支出量力而行的原则,严格控制非必要非刚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中央、省市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支出,强化财政政策和资金向重点领域聚焦;二是继续强化预算约束机制。严格按“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要求,原则上当年不新增项目支出,确需新增项目支出要充分考虑财政可承受能力,不随意扩大政策范围和提高补助标准,不增加财政负担,确需安排的项目分年度和批次纳入以后年度预算,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把支出关口,对“三公”经费实行限额管理,严格落实“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只减不增原则。

(四)深化体制改革,提升管理效能。一是预算管理向纵深推进。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对支出项目逐一审核,根据项目评审、绩效评价,结合可用财力实际,合理安排预算。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项目库储备,提前做好项目论证、完善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进一步加大“四本”预算统管、统编、统批、统用力度;二是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应用体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开展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全面绩效自评,强化部门支出责任,实施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体系,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督促改进,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深化监控和评价结果运用,以最小化的财政投入实现最优化的社会资源配置;三是建立有效的节约机制。将政府过“紧日子”作为财政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艰苦奋斗,开源节流,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财政支出管理,调整支出结构,用政府的紧日子来保障百姓的好日子;四是继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严格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要求,不断完善预算管理流程,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实现资金从预算安排到执行全过程运行,全面规范预算管理数据结构,推动预算管理模式和业务数据的统一,加快现代财税体制改革进程。

各位代表,今年是落实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新时代开启新征程,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踔厉奋发、奋勇前行,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江华贡献财政力量!

附件:2023年江华县重要绩效目标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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