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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意见
  • 发布时间:2019-05-18 09:15
  • 来源: 大圩镇
  • 发布机构:大圩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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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及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2019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以推进1123456”工程、打好“七大战役”目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抓好“风险防范、扫黑除恶、普法宣传、科技创新、队伍建设”五个重点,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确保人民安居乐业,为全面建成小康大圩创造良好安全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实现全年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力争步入全县安全生产先进镇行列;信访创建全市“三无”乡镇,全镇信访工作继续保持全县先进镇行列

(二)民调测评工作进入全市前30名,全3名

(三)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年力争不发生有影响的恶性案件、重大群体事件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不发生上县到市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等严重事件,无“两抢一盗”案件,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提高。

(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运行机制,全面启动镇村“雪亮”工程建设,编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网,夯实基层基础,提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法制化、社会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全面推进社会治理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社区(村)网格化建设,全面实施农村风格化服务管理。

三、工作措施

(一)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1.坚决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一是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国家利益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网上网下两条战线,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在有效维护总体国家安全中坚决捍卫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二是严防苗头隐患起势成势。深入研判,有效管控可能影响国家政治安全的风险隐患,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族极端活动,坚决抵御“街头政治”“颜色革命”。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管理,加强对重点组织、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的管控。三是筑牢国家政治安全钢铁长城。加强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治安全教育,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健全反间防谍机制制度,加强人民防线建设,筑牢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钢铁长城。

2.坚决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一是加强源头防范。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社会矛盾产生演变的规律特点,防止因决策不当、作风不实、工作不力引发矛盾风险。加强涉民生重大政策措施、涉环保重大工程项目等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推行法律顾问制度,重大事项决定前充分听取意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提升涉众型经济案件的处置效果,切实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二是健全常态化排查预警和多元化解机制。依托各级综治中心,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建立社会矛盾排查预警体系,及时排查、预警、化解、处置各类矛盾风险。深入开展“信访法治建设年”专项行动,积极推进“互联网+信访”,大力推进网上信访,严格执行基层信访责任制,做好初信初访问题的就地化解,抓好疑难案件的化解。三是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发挥精神卫生机制的职能作用,设立社区(村)心理咨询室,筑牢减少矛盾纠纷,预防违法犯罪“社会心理防线”。

3.坚决防范化解公共安全风险一是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托各级综治中心等基础平台和大数据等现代科技,加强“雪亮工程”建设与深度联运,完善情报信息分析研判、治安形势播报预警等机制。二是严惩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持对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的严打态势,深入推进禁毒工作,加强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坚决遏制涉毒违法犯罪的发展态势。对涉黑恶犯罪要出重拳下重手,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的压倒性态势。三是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和个人极端事件。加强道路交通、水、电、气、寄递流等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强化救治救助,落实监护奖励,有效遏制肇事肇祸事件发生。加强校园管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服务工作,确保师生健康安全。

4.坚决防范化解网络安全风险一是推动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强网络安全保障,把网上治理和网下治理、法治手段与技术手段、专门力量与社会力量结合起来,提高网络社会安全管理水平。二是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打破以传统办法对付网络犯罪的思维定式,创新防范打击手段,实现行政监管与刑事打击无缝对接。加大对有关信息、平台的清理整治力度,最大限度挤压其生存空间。三是增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建立完善网络安全责任制,做到人人使用网络、人人对网络安全尽责。

(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1.进一步形成社会治理合力。一是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在党委领导下,坚持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打造权责统一、风险共担、成果共享的命运共同体,增强社会治理的整体性、协调性。二是更加注重协作联动。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注重区域协作,构建起互信、互动、互担的整体防控链条,最大限度消除风险滋生蔓延的空间。注重部门配合,健全综治机制,打好应对突出社会矛盾的“组合拳”。三是大力推进社会共治。创新群众工作方式,完善“两代表一委员”接待室、“五老人员”调解室、法律工作咨询服务站等做法,建好平台,搭好舞台,组织引导社会成员参与矛盾调解、社区矫正、青少年教育管理等工作。积极引导每个家庭发挥好养老育幼、照顾病残、关爱亲友、守望邻里、扶贫济困等作用,以千家万户和睦幸福促进社会安定祥和。

2.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机制。一是大力推进综治中心一体化建设。依托“智慧江华”、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建成“综治中心+网格化+雪亮工程”的一体化综合平台。全面贯彻《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进一步统筹整合资源力量,加快推进全镇综治中心一体化建设、实体化运作、实战化运行,确保2018年镇、村二级综治中心全面完成标准化建设。二是加快建设“雪亮工程”。加快重要部位、复杂场所和农村薄弱地区公共安全视频资源整合接入,实现视频监控要体化。三是深入推进网格化。对照《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在城乡社区(村)全面推行网格化,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提升社会综合治理的精细化水平。四是全面实行实名制。在金融账户、生产经营主体、旅馆业、危险品流通、寄递物流、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推行实名制。五是继续深化“十大平安”系列创建活动。以系列平安创建为推手,调动各方面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基层、行业、系统平安建设向纵深发展。

3.进一步提高法治保障水平。一是完善重点领域法治建设。深入分析当前突出的社会矛盾,认真总结社会治理中成功做法和务实举措,在重点领域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加强建章立制,规范执法,构建完善的社会治理执法体系。二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全民普法力度,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树牢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要深入推进城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基层依法治理,让 人们在丰富多彩的法治实践中接受熏陶。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法治的践行者和倡导者

(三)加强统筹协调保障机制建设

1.加强党的领导。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强化综治考核评价结果运用,把综治工作实绩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与业绩评定、职务挂勾、奖励惩处等挂勾。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创造公正司法环境上。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各村所在重大事项必须向镇党委报告。

2.加强队伍建设。把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与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健全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全覆盖,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制度认真落实关于在全省开展以“八大领域”为重点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倒查、以奖代补等到工作机制,完善征地拆迁、省际边界矛盾、山林水土、劳资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非正常死亡等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处平台建设。各村必须组织村支两委和有威望的社会人士5-7人设立调解委员会,每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对本村内的矛盾纠纷进行调处,每调结一起矛盾纠纷都必须形成文字由村支书和驻村干部签名上报镇综治办。对调处不了需要到镇调处的必须将调处情况形成文字后村支书和驻村干部签名由管区主任上报镇综治办,未经村级调处或无调处意见的不得上交。加强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和“民转刑”案件防范和治理的制度建设和完善。

3.扎实推进依法信访。完善初信初访包案化解工作机制,各村各位要切实担当起化解本村内、本行业信访问题的主体责任,依法依政策处理信访事项。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综合评议的工作机制,形成做好信访工作的强大合力。主动化解积案,加大党政领导对重点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的协调化解力度,采取各种措施限期稳控化解。强化依法处访力度,要对赴省进京非访违法行为依法处理,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

4、加强经费保障。

1)镇财政按10万元的标准将维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用于严打、追逃、综合治理、治保和调解主任培训经费和工资发放及奖励经费的使用。

2)建立处突应急经费保障机制,处突应急行动经费事后由镇财政解决。

3)建立农村青少年教育培训服务管理续费支持机制,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积极开展青少年教育培训服务管理工作。

4)建立情报信息工作经费机制,确保情报信息正常开展。

、奖惩办法

(一)2019年全镇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工作年终分两大类进行考核。镇直单位分一类考核,评选2个先进单位,每个单位奖励1000元; 30个村(社区)分一类考核,评选3个先进单位,分别取前三名,奖金分别为1500元、1200元、1000元。全镇评选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先进个人6名,各奖励200元。

(二)对村内矛盾纠纷调处、信访工作成效突出或全年无越级上访或非访的村每村奖励1000元

(三)民调工作奖惩按镇综治民调考核办法执行。

(四)按照县处置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定的办法,进行如下奖惩:

1、凡出现10人以上到镇聚众信访的对责任村责任追究1000元,扣年度绩效考核分5分;

2、凡出现到县以上非法上访(以县通报为准)的,按每人责任进行责任追究到县1000元,扣年度绩效考核5分;到市1500元,扣年度绩效考核10分、进省2000元,扣年度绩效考核15分、赴京2500元,扣年度绩效考核20分(特防期加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村(社区)责任追究500元(每出现一次追究一次,并扣年度绩效考核1分,以此类推),对村(社区)主要干部分别视其责任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年终不评优不评先。

1、因每月一次(月底)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到位,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本村内本部门的矛盾纠纷出现后,不首先进行调处,或进行了调处但没有文字形式的调处材料,而是将矛盾上交、或直接叫当事人到上一级反映的。

3、对本村内本部门的矛盾纠纷调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上级追究责任的。

4、本村内出现聚众赌博或地下六合彩被公安机关抓获、查处的。

5、发生火灾(含森林火灾)、生产安全、交通、食物中毒事故等严重安全问题受到县(含县)以上通报批评的;

6、本村内发生突发事件、重大矛盾纠纷后瞒报、迟报或漏报的,村(社区)干部没有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或通过多种形式联络不上主要负责人的(特殊情况除外)。

7、本村内出现邪教人员活动,防范制止不力的。

8、村(社区)干部参与赌博、嫖娼、吸毒等受到治安处罚的。

(六)如因工作不力在省、市、县综治维稳、信访工作年终考核评估中出现问题导致扣减全镇年终考核评估分值的村(社区),除在年终考评中予以扣分外,实行经济责任追究500元。

(七)全镇社会稳定工作统一由镇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考核办法,并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考核。

 

 

                                 2019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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