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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华瑶族自治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3-01-31 11:33
  • 来源: 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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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华瑶族自治县税务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了国家税务总局江华瑶族自治县税务局(以下简称“江华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特向社会公布。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永州”频道“江华县”栏目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江华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阳华路113号,邮编:425500,联系电话及传真:0746-2323267,电子邮箱:jhxgjsw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江华县税务局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按照税务总局、省局和市局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深化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税费政策等方面的促进作用高质量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江华县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由办公室牵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公开时限,压紧压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二是抓实抓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会、推进会、培训会,提升各责任部门、责任人员的责任意识、责任感、专业能力,确保信息上报及时、准确,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2022年,我局对照《湖南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要点》,深入推进税收领域信息公开,加强税收政策重点解读,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范化水平,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闭环管理制度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办理及时。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上级局相关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制作、审核、发布工作流程,依照机要保密和信息审查审批手续进行信息公开,每发布一条信息均建立登记台账,留存备。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时效,及时调整公开内容、更新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切实抓好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完善本级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建设维护、内容发布、信息更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将税务网站栏目打造成公开、及时、权威的政府信息发布主阵地。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县局绩效考评,细化工作责任分工,严格考评监督,确保了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

行政强制

2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强化,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仍有不够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不够稳定,专职专岗人员配备不足;二是管理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责任人员对操作规程不够熟悉;三是个别责任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上报信息的主动性、及时性有待提升。下一步,着力从以下方面改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设立专人专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继续加大培训力度,在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及保密意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责任人员专业化水平,确保政府信息不遗漏、不逾期;三是加大考核力度,对主动公开类等信息按时提供的给予扣分处理,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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