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政策干货 |
政策依据 |
责任股室 |
责任人 |
1 |
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环评审批效率,转变管理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环发)〔2020〕17号 |
管理股 |
罗普冬 |
2 |
指导企业开展污染物减排工作,降低污染物治理成本,改善生态环境系统。 |
《湖南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湘财资环〔2019〕1号) |
管理股 |
罗普冬 |
3 |
简化环境影响评价,提高审批效率,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可打包编制,采取报告表形式。 |
《关于建立绿色通道加快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前期工作的通知》(湘建村〔2019〕230号) |
管理股 |
罗普冬 |
4 |
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取消或停征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 |
监测站 |
冯双艳 |
5 |
停止征收城市放射性废物送贮费,并继续做好放射性废物(源)收贮工作。 |
《关于做好放射性废物(源)收贮工作的通知》(环办辐射函〔2017〕609号) |
固废站 |
潘海泉 |
6 |
规范排污权初始分配,促进富余指标流转顺畅,协助企业取得排污权证。 |
《关于加强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管理的通知》(湘环函〔2017〕121号) |
管理股 |
罗普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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