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0002-0702-2020-137
江发改价函[2020]5号
关于对双龙幸福城项目车位租金等费用备案的批复
江华双龙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双龙幸福城项目车位租金等费用备案的申请》收悉,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19]217号)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双龙幸福城停车场系社会资金全额投资建设的住宅小区停车场,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因素,按照补偿合理成本、依法缴纳税费,获取合理利润的原则自主确定,并保持收费标准相对稳定。
特此批复。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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