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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口镇人民政府部门工作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 发布时间:2023-01-01 10:22
  • 来源: 水口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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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能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护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信息

水口镇机关行政事业总编制数140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46名,事业编制94名。水口镇设“六办三中心”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

地址:水口镇盘王路1号

负责人:党委书记:  蒋健林

党委副书记、镇长:赵山涛

邮编:425501

电话:0746-2772220

办公时间:8:00-12:00   15:00-18:00(夏季)

8:00-12:00   14:30-17:30(冬季)

电子邮箱:sk277222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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