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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乡人民政府部门工作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 发布时间:2023-01-01 09:28
  • 来源: 大石桥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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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能职责

(1)、 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 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 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 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 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 加强本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 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 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 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2、基本情况

江华瑶族自治县大石桥乡人民政府属全额拨款正科级单位,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事业编制37人(参公管理);目前实有在职人员64人,退休供养人员18人,遗嘱补助人员3人。公车改革后,现有车辆编制1台,公务用车1台(车牌:湘M72013)。

3、机构设置

大石桥乡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由:人大、政府、财政所、党委、文教体广电事务中心、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工交安监药监建设环保事务中心、农业综合技术推广事务中心、水利站、公共卫生事务中心构成。

4、负责人信息

负责人:孙婳

5、办公信息

邮编:425500   电话:0746-2570299 

上下班时间:冬令时8:00-12:00,14:30-17:30;夏令时8:00-12:00,15:00-18:00

邮箱:dsq200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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