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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路铺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 发布时间:2021-03-05 12:33
  • 来源: 大路铺镇
  • 作者:朱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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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能职责

(一)乡党委履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预定,研究提出本区域经济发展中重大问题的意见、建议和预定;

2、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障村民委员会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3、领导本区域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5、加强和改善对人大、政府的领导和协调,支持他们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武装部等组织的领导,及时研究讨论群团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他们根据各自特点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作用。

6、承办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乡政府履行地方组织法规定的各项职权,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级党委、人民代表大会的预定。

2、搞好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科教文卫、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民政、安全、村乡规划建设、扶贫开发、劳动保障和社会稳定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3、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国有资产、集体财产和各种经济组织及公民的合法权益;

4、促进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突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创造良好环境,大力发展地区经济,努力提高本地区经济实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

5、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群众教育,搞好本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司法行政工作;依法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

6、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大路铺镇人民政府机关行政事业总编制数93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42名,机关后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49名。大路铺镇人民政府下设八个办组办公室:党政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城建国土办公室、政法维稳办公室、文明创建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镇纪委。下设三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

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大路铺镇锦州大道3号

邮编:425503

电话:0746—2521291

电子邮箱:dlpzzf@163.com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冬季)

          8:00—12:00,15:00—18:00(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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