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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发布时间:2026-03-16 10:44
  • 来源: 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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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始终把推进法治建设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重要手段,通过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制度机制,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推动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向法治化、制度化、标准化方向迈进,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水平的提升。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规范各项工作公开管理。规范各项公开工作,建立涵盖内容、程序、平台和管理的全流程制度体系,推进预算公开常态化、制度化,政府预决算、专项资金、政府债务、全县预算单位及二级机构的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政府采购预决算等全面公开。

(二)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提升财政管理现代化水平。一是严格执行“无预算不支出”原则,持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优化流程,提升效率。2025年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43.21亿元,同比下降1.1%。其中:民生民本支出33.0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57%,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全年共处理支付业务15.25万笔,支付金额65.22亿元,数字化改革成效显著。二是优化内部审核机制,对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常规支出,由支付中心直接审核支付;对特定目标类支出,实行资金管理股室前置审核、支付中心衔接办理的联动模式,全面提升资金拨付的精准度和时效性。三是积极应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依托系统功能强化预算约束和执行监控。科学设置“三公”经费、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等动态监控规则,明确禁止支付情形。通过系统自动拦截、实时预警和疑点核查,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显著提升财政资金监管的自动化与精细化水平,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合规。四是深化与税务、银行的业务协同,实现预算单位社保费申报、核定及缴纳全流程线上办理。五是对全县预算单位账户进行整理排查,撤销冗余账户、严控新户开设,从源头堵住“小金库”和资金截留漏洞。通过“拉网式”摸底,对全县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查,2025年撤销政策执行到期、开户依据文件废止实效的财政扶贫专户。制定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及使用管理。建立银行账户线上备案管理机制,实现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线上流转、全程留痕,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

(三)全面落实和规范政府采购制度。全面落实和规范政府采购制度。根据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我局进一步压实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对全面实施采购意向公开、及时确定采购结果、强化合同管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付合同款项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列为政府采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将政府采购工作列入廉政建设内容并纳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范围,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严禁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1-12月执行政府采购预算38188.89万元,完成采购金额36075.61万元,节约采购资金2113.28万元,资金节约率5.53%。

(四)规范财政投资评审。全力完成江华园区提质扩容及城乡一体化建设服务项目、县城排水管网建设项目、2025年国省道大修工程(江华G207线大修)、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庆系列项目等一大批民生重点项目的预算评审;集中力量完成经责审计整改、衔接资金、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等历史遗留项目的结算评审;落实财政预算评审改革相关政策;参与《江华瑶族自治县关于贯彻执行〈永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拟订工作。2025年,评审中心完成评审并出具结论报告的预结算项目共311个:预算项目179个,结算项目132个,项目送审金额160056万元,审定金额为141720万元,审减金额18336万元,平均审减率为11.46%。

(五)推进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一是选取了民政局、教育局等13个关乎民生事业方面的项目(2个部门整体)支出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重点评价,评价金额5.47亿元,评价范围涵盖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等,有效提升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质量;二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推行绩效目标全覆盖。在布置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时,同步布置了预算绩效目标填报工作,2025年2月,全县91个县直单位及16个乡镇政府、21个县直医院及卫生院、 72个学校(含乡镇学校)申报了绩效目标;三是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确保目标高质量完成。10月初,对全县预算单位2025年1-9月的整体支出及县本级专项支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程度进行“双监控”,并对2025年江华县城乡供水设施建设项目等4个重点项目开展重点监控,及时掌握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进程和资金支出进度等。

(六)规范财会监督管理。一是以“校园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医保基金管理和养老服务领域5个领域为重点,财政系统持续深入开展了突出问题整治。通过数据筛查、资料核查、入户调查等方式,共查出问题172个,移送上报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26条,清退问题金额35.36万元。二是根据省厅统一部署,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以银行账户清理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夯实、乡镇财政规范整治为重点,组织县乡两级财政部门及所有县级预算单位开展“强基固本”自查自纠,并对乡镇开展多轮核查。全面彻底清理银行账户602个,撤销应撤未撤银行账户3个,督促问题整改150个,上缴结余资金528.5万元,追回资金25.29万元,修订完善管理办法1项。三是以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县森林公安局、大石桥乡政府四个单位为重点,组织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共发现96个问题,涉及金额224.06万元,推动被检查单位完善管理制度6项,提出管理建议20多条,规范会计业务100多笔,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有效地提升了管理效能。

(七)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合同审核。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对2023年-2025年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八)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承担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统筹协调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本单位制定的存量政策措施开展定期评估、动态清理,并对2025年新出台政策措施进行严格公平竞争性审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九)加强普法教育,提升队伍法治素养。一是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知识,通过局机关电子显示屏发布宪法宣传标语,弘扬宪法精神,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结合乡村振兴、“五五工作法”主题活动,局机关党员干部深入联系小区祥龙城市花园和乡村振兴联系村,帮扶人走村串户,向小区居民、村组干部及联系帮扶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财政惠民惠农政策。三是结合财政改革与发展和财政部门的工作特点、工作性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并适时组织开展了相关学习培训。四是积极参加市县法制办和省市财政部门组织的普法学习和举办的培训班,组织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参加了全国普法考试,局机关参考率、合格率达100%;要求新晋的同志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2025年共有5名同志取得行政执法资格。

二、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县财政局虽然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财会监督广度和深度不够。受监督队伍力量不足的影响,监督领域还存在短板和薄弱环节,对乡镇、村级基层财务以及部分重点项目资金的延伸及检查频次不足,隐蔽性违规问题排查不够深入。财会监督服务于“大预算”的目标不断显现。财会监督检查的成果,与预算安排、预算执行融合不紧密,“大监督”体系的闭环管理未得到充分实现。

(二)对法治政府和法治财政建设取得的经验总结还不够。在形成规范化、制度化成果方面还有差距;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法制机构人员力量仍较为薄弱、法律专业人才较为短缺,法制审核人员的专业化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高位统筹部署,压实法治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科室牵头,具体工作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财政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科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带头尊法学法,强化示范引领。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核心法律法规纳入“第一议题”学习计划。严格执行党规党纪规定,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时刻以规则法律、德行准绳为标尺,自我警醒、自我约束、自我克制,带头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三)狠抓工作落实,破解法治难题。带头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所有财政重大事项均经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推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执法监督中的作用,带头维护司法权威,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

(四)强化保障支撑,夯实法治基础。保障法治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制度修订、普法宣传、执法培训等工作。推动完善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配备专职法治工作人员,确保法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带头落实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同步述法,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2026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论述,积极践行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稳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一)深化法治学习教育。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引领学、法治专题讲座辅导学、线上平台自主学等多种形式,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紧密围绕财政改革发展中心任务,加强对宪法、民法典及财政领域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着力提升全局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水平,为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基础。

(二)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财政国资法治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提升法治能力。优化法律顾问管理,充分发挥其智库作用。加强执法人员专业化培训,丰富培训形式,注重案例教学和实战演练,打造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财政法治工作队伍。

(三)健全协同监督与风险防控机制。强化政府合同履约监管、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探索建立与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等部门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机制,增强监管合力。推动完善股份合作公司监管制度体系,强化集体“三资”监管;持续优化区属国企“大监督”体系,提升风险防控的前瞻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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