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笃学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审计机关政治属性和经济监督主责主业,将法治理念贯穿审计立项、实施、审理、整改、成果运用全流程,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规范审计执法行为、提升依法审计能力,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贯彻落实到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实现法治建设与审计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落实。二是把党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审计工作的具体举措,在工作中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确保党的政策落地见效的同时,守住法治底线,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三是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政治导向、政治要求,只有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和干部法治学习中,才能不断增强审计干部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依法审计的思路举措和行动实践。
(二)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审计服务监督质效
以审计署“科学规范提升年”行动为抓手,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把法治要求融入审计业务各环节。全面提升审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夯实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2025年共开展审计项目15个,查出各类问题140个,违规违纪金额342万元,向被审计单位提出意见建议40条,形成审计要情7篇,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9条。完成财政及部门的预算执行审计,推动政府部门带头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提高财政资金绩效;通过医疗保险、学校校园餐等重点民生审计项目,提升了群众幸福指数。开展4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进一步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规范用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任务,在服务中心大局中进一步彰显审计担当作为。
(三)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审计权力全流程运行
一是坚持“三重一大”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凡是涉及局内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重大决定,均按要求,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集体决策,保证重大问题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二是明确审计取证、审理定责、整改落实等环节的标准和要求。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对审计进点、现场核查、意见征求等环节实现全程留痕;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所有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均经审理股室审核、审计业务会议集体审议,做到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健全审计质量三级复核机制,从审计组长、业务股室到审理股室层层把关,实现审计项目全链条质量管控。
(四)聚焦能力提升,建强基层审计法治队伍
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法治学习和普法宣传走深走实,常态化开展法治学习培训。组织全体审计人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同时将普法宣传融入审计项目实施全过程。并且加强审计人员法治培训和专业培养,参与大数据审计技术培训、“金审杯”技能竞赛、廉政教育等活动,全面提升审计人员的法治素养、法律知识和专业能力。做好传帮带工作,形成学法、知法、用法新常态,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自律的审计法治队伍。
二、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审计法治专业能力有待提升:对新修订的财经审计法律法规学习研究不够深入,面对大数据审计、穿透式审计等新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复杂审计问题的能力不足,在问题定性、法规适用的精准度上仍有提升空间。二是大数据审计法治应用水平不高:审计信息化建设滞后,缺乏专业的大数据审计人才,数据共享机制不够健全,未能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审计线索排查、风险防控,部分审计项目仍以传统现场审计为主,审计效率和精准度受制约。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5年,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扛起审计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锚定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建设与审计主责主业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以党建引领法治建设落地,以依法履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法治建设方向
牢牢把握审计机关政治机关核心定位,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深化理论武装,建立“班子领学、全员研学、专题讲学”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审计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干部教育培训核心内容,引导全体干部树牢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自觉,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依法全面履职,推动审计监督落实
带头践行依法审计理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实施条例划定审计权限、规范审计程序,聚焦财政预算执行、民生资金保障、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重点领域,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程督导审计项目实施,要求审计人员严格落实取证合法、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的要求,严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
(三)带头尊法学法,提升法治队伍建设
带头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历届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审计法、党内法规等,持续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狠抓执法队伍建设,扎实开展遵纪守法警示教育和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审计执法能力。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开展贯穿审计项目实施全过程普法,统筹执法普法共推进。建立审计法治文化阵地,用法治文化诠释法治理念,持续提升审计人员法治素养水平。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局机关内设法规审理科,提高法治队伍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以打造法治型、专业型、智慧型基层审计机关为目标,对标审计署“科学规范提升年”行动成效,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基层依法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在深化法治理论武装上再下实功。持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创新学习形式,增加案例式、研讨式、体验式教学比重,推动法治思想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提升运用法治思维领导审计工作的能力。
(二)在提升审计监督法治化水平上再见实效。严格规范执法程序:进一步细化审计各环节的法治要求和操作标准,强化对审计取证、定性处理、法规引用的全流程管控。深化研究型审计:要求将研究法律法规和政策作为审前准备的规定动作,提升审计项目的精准性和建设性。强化协同监督:主动加强与相关监督部门的沟通协商,推动建立更为顺畅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和成果运用联动机制,切实增强监督合力。
(三)在加强审计队伍法治能力建设上再求突破。实施精准化培训:围绕大数据审计、新经济领域法规、建设项目审计等薄弱环节,制定专项培训计划,采取“请进来、走出去”“以审代训”等方式,着力培养一批复合型骨干人才。推进智慧审计:加大大数据审计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力度,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全员数据思维和运用技术手段发现问题的能力。






公安机关备案号:431129020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