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检察履职赋能法治政府建设,为打造民族地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标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全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立足检察职能,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法治政府建设大局,从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强化监督、协同治理等多维度发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一)聚焦中心大局,精准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发展大局
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县委“125”战略部署,实现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一是筑牢平安法治根基。全年受理刑事案件614件862人,其中批准逮捕170件241人,提起公诉370件495人,同比下降20.29%。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办结恶势力犯罪团伙案2件16人;严惩严重暴力犯罪30人、多发性侵财犯罪74人,开展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打击治理,批捕34人、起诉58人,涉案金额700余万元。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准逮捕40件59人、不起诉26件33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1.8%。围绕校园周边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领域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份,均获采纳整改,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办理涉企案件14件,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0万余元,1件案件获评全市典型案例。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督促公安机关清理2021年以来涉企“挂案”185件;建立涉企羁押必要性动态审查机制,整治超标的“查扣冻”等问题。常态化走访企业28次,提供法律咨询46次,解决涉法涉诉问题7个,编发《企业常见法律风险提示手册》300余册,以精准法律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是护航乡村振兴法治实践。抽调4名骨干驻村,拨付32万余元支持教育事业、产业发展和民生保障。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国家第三方考核评估中,我院联系的两个村均被抽中,通过扎实的前期帮扶、细致充分的迎检准备,群众“满意、满分”达到100%。惩治涉农领域犯罪6件15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13件,督促恢复林地200余亩,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及治理修复费用300余万元,清理河道30余公里。建立“河(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联合巡河巡林8次,解决突出问题12个。开展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发放司法救助金32万余元,院领导带头带案下乡接访32余次,签订息访息诉协议14份,筑牢乡村法治防线。四是深化跨区域协同治理。立足三省区交界区位特点,与粤桂两省区6个基层检察院建立协作共建机制,办理案件12件,形成省际边界社会治理合力。派出人员常驻县扫黑除恶办,抽调干警参与“群腐”专项整治和反腐败专案办理,移送违纪线索20余条,8名公职人员被立案调查,助推专项整治取得成效。圆满完成70周年县庆、瑶族盘王节安保等任务,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小区物业服务管理集中整治,助力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践行司法为民,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民生基础
始终坚守“人民检察为人民”初心,以检察温度传递法治温情。一是打造“瑶检新枫”品牌。依托“信、访、网、电”一体化接访平台,全年接待群众来访115人次,检察长下沉一线接访52人次,现场解决问题21个。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闭环办理上级交办信访件5件。组织公开听证13次,邀请第三方参与评议,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相关工作获省检察院推介。二是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化“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2件,提起公诉53件。对6名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制发督促监护令15份,建立“检察+社会”精准帮教体系。15名检察官受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覆盖师生7000余人次。三是守护民生民利底线。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4件,督促追回拖欠劳动报酬70万余元。联合多部门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加强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9件,均获法院裁判支持,1件获评省级优案优案。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反电诈、禁毒等热点开展普法活动30场次,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三)强化法律监督,彰显法治政府建设检察担当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守护法治生命线。一是做优刑事检察。加强刑事诉讼全链条监督,监督立案5件、督促撤案6件,纠正漏捕漏诉24人,提出刑事抗诉1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64份。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全部提起公诉,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开展刑事执行专项检察9次,制发纠正违法及检察建议39份,牵头会签两项衔接制度,经验做法获省检察院推介。二是精准民事检察。秉持“穿透式”监督理念,办理民事监督案件50件,其中生效裁判监督7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22件、执行活动监督2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提请市院抗诉1件。联合多部门建立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联动机制,成功办理相关案件并移送违纪线索,民事检察工作经验在全市检察长会议、全县政法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三是做实行政检察。办理行政检察案件37件,聚焦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化非诉执行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4份。成功办理刘某冒用他人身份婚姻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案件,破解行刑衔接堵点,2件案件获评全省优案,推动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四是拓展公益诉讼检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52件、民事公益诉讼11件。针对汽修行业危险废物处置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强化督导与服务,成功推动90家汽修企业完成危险废物管理备案。依法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2件,督促涉案人员缴纳生态修复金4万余元。建立“检察+医保+法院”协作机制,追回流失医保基金24万余元。推动县人民医院完善无障碍设施,联合人大代表推动古茶树专项立法,开展瑶医药规范发展专项监督,推动249名民间瑶医纳入规范管理,获评省级优案。
(四)深化检务公开,规范法治政府建设权力运行
主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监督体系,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重点工作,配合开展调研,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案件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2次。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向县政协通报工作情况,邀请政协委员参与涉企案件办理、普法宣传等活动8次,吸纳合理化建议提升履职质效。深化社会监督,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程序性信息1285条、重要案件信息37条;通过检察服务大厅“一站式”窗口提供便民服务,接待当事人亲属、律师咨询132人次,免费刻录电子卷宗光盘109张,以公开促公信。
二、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的前瞻性和精准度有待提升。对县委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的预判性不足,检察履职与法治政府建设各领域的融合深度不够,在一些新兴领域的法律监督介入不及时。二是法律监督质效仍需强化。监督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部分监督事项存在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的问题,典型案例培育意识不足,以案例引领法治政府建设的作用发挥不充分。三是队伍专业化能力适配性不足。面对法治政府建设新形势新要求,检察队伍在数字检察、公益诉讼等新兴领域的专业能力存在短板,复合型人才短缺,难以完全满足高质量法律监督需求。四是协同治理机制不够完善。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部门的跨部门协作、数据共享长效机制建设滞后,数字检察应用深度不足,在推动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合力上存在堵点。
(二)原因分析
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对检察工作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定位和作用认识不够深刻,未能完全从法治政府建设全局统筹谋划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创造性不足。二是工作机制不够健全。针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不完善,监督流程不够优化,对监督效果的跟踪问效机制不健全,影响监督质效提升。三是人才培养体系滞后。缺乏针对性的复合型人才培养规划,教育培训内容与法治政府建设实践需求结合不够紧密,“传帮带”机制效能未充分发挥,队伍专业素养提升缓慢。四是统筹协调力度不足。在推动跨部门协作中,主动对接、积极统筹的力度不够,缺乏常态化的沟通协调平台,导致部分协作机制流于形式,难以形成工作合力。
三、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院检察长牢固树立“抓法治就是抓发展、抓法治就是抓稳定”的理念,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检察长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全年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相关工作10余次。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和重大敏感案件30余次,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
(二)带头依法履职,引领规范司法办案。检察长带头落实司法责任制,亲自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2件,带头接待群众来访52人次,带头开展法治宣传活动8场次,以“头雁效应”引领全院干警依法履职。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全年规范填报相关事项33条,确保“逢问必录”。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20余件,梳理风险点发布预警提示,推动办案质效提升,全年未出现不合格、瑕疵案件。
(三)深化队伍建设,夯实法治保障基础。检察长牵头抓总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全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构建“三学联动”学习体系。实施“青蓝相继”工程,构建“训、赛、研、践”素能提升体系,组织各类政治业务培训10余次,参训干警320人次。深入开展“强作风纪律锻政法铁军”专项整治,建立常态化监督模式,开展检务督察12次,发布通报12期,推动干警转作风、提效能,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四)主动接受监督,提升法治履职质效。检察长带头落实接受监督各项要求,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刑事执行检察等重点工作,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牵头搭建检民互动平台,深化检务公开,推动检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亲自部署整改工作,以六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为契机,抓队伍强业务促发展,巡察评定结果为“好”等次。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起步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政治引领,锚定法治建设方向。持续深化政治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将讲政治要求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党的政治建设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确保检察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同频共振。主动融入县委“125”战略部署,精准找准检察服务切入点和着力点,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聚焦主责主业,筑牢法治为民根基。一方面提升法律监督效能,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加强刑事诉讼全链条监督,深化扫黑除恶、反电诈、禁毒等常态化工作;做强民事检察,深化“穿透式”监督,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做实行政检察,聚焦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行刑双向衔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深化“检察+”协作机制,重点攻坚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推进瑶医药规范发展、古茶树保护等特色工作,树立“案例为王”理念引领法治实践。另一方面深化为民履职,强化食药、社保、医疗等民生领域司法保护;擦亮“瑶检新枫”控申品牌,落实检察长接访、公开听证等制度;持续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促进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深化“司法救助+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开展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工作,维护弱势群体权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法治保障支撑。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深化“青蓝相继”工程,重点加强数字检察、公益诉讼等新兴领域培训,加快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搭建法律监督模型,完善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提升监督智能化水平。健全案件质效管控体系,强化案件质量评查,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四)深化协同治理,凝聚法治建设合力。深化与粤桂毗邻县区检察院跨区域协作,拓展生态保护、纠纷化解等领域合作空间。健全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机制,完善数据共享、线索移送等长效制度,推动形成执法司法合力。主动接受人大、民主和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检察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持续提升检察工作规范化水平。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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