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0014-0201-2018-011
江国土资建复字〔2018〕3号B类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答复
朱慧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乡村旅游,建设美丽江华》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落实县委、县政府“旅游升温”战役总体安排部署,推进我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国家旅游扶贫示范县”创建工作,促进全县旅游发展。近几年来,我局提前谋划,多措并举,主动服务旅游产业,优先保障旅游用地。一是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约。任何项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才能审批土地。为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旅游业项目用地的制约,我局充分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完善等机会,把我县神州瑶族文化博览园、香草源、井头湾、天堂瑶寨、涔天河旅游航运码头等重点项目落实到了规划图上,可以根据项目的建设计划随时报批土地;把尚未规划选址的竹瓦漂流、“瑶家古风”精品路线旅游、潇湘源-姑婆山风景名胜区、国家旅游扶贫项目等41个旅游设施用地项目列入到规划的重点项目表,为今后项目单独调规提供了依据。突破了旅游项目受规划制约不能批地的瓶颈,为旅游项目提供了强有力的规划保障。二是用足用活政策,保障旅游用地需求。我局充分把握,用足用活各种用地政策,对项目用地实行差别化管理,必须报批的才上报,可以不批就不报,以减轻用地报批压力,降低用地成本。近几年来共审批了瑶族博览园、沱江古城改造、秦岩旅游开发等11个旅游项目用地58.5730公顷;为湘江旅游公路、县级乡镇旅游配套公路等按设施农用地政策进行备案,不上报审批,节约了近千万的用地报批费用,降低了用地成本,减少了政府投资。三是提前服务,指导旅游项目规划。当前,我县的旅游发展呈上升趋势,招商引进的旅游项目较多。我局充分利用部门技术、政策优势,在项目协议审查、项目选址、规划设计等阶段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提出用地建议函。协调天堂瑶族、井头湾漂流等项目规避占用基本农田的用地“高压线”;优化项目布局,可以租赁的不征收,可以设施农用地备案的不上报审批,缩减用地规模,从而保障项目合法用地、节约用地,降低用地成本。
旅游用地的保障是依据具体项目的规划来核定建设用地的规模数量,从而予以保障。具体项目的实施应在我县旅游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确定,不能搞一哄而上,千遍一律。目前,我县的旅游规划、村庄规划滞后,缺乏规划的统领和指导作用,出现项目随意、多点开花、内容相近等问题,给我县旅游用地的保障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和挑战。我局将建议县政府进一步强化旅游规划的作用,加大旅游规划的编制力度,突出核心景区规划,平衡发展乡村旅游,制定切合我县实际的旅游发展规划计划。我局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28号)文件的要求,继续采取以上三个方面的措施,进一步做好做优旅游用地要素保障工作,为我县的旅游业的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江华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9日
分管领导:杨 平
承 办 人:洪春萍
抄送:县政协办公室2份、县政府办公室2份
联系单位及电话:县国土资源局 2322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