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0014-0201-2018-008
江国土资建复字﹝2018﹞2号B类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答复
李贻文等四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河路口镇苦瓜坪实施土地整改项目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目前国土资源部门承担的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是指运用财政专项资金,对农村宜农未利用土地、废弃地等进行开垦,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的行为。你们根据河路口镇苦瓜坪区域的实际情况,提出在该区域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建议很好,符合当前上级关于土地开发整理的相关政策。但在苦瓜坪区域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除当地群众有意愿外,该区域还得符合《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的条件,如需符合我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河路口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规划、不在林业部门划定的公益林区域内、不在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保护区域内、坡度在25度以下等条件。
经查询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并实地踏勘调查,河路口苦瓜坪区域该区域主要地类有水田、旱地、果园、荒草地、林地、坑塘水面等,地势较为平坦,大多土地耕作层达到50公分以上,有一定灌溉水源。目前已选定在该区域拔干头村实施约800亩纳入2018年度土地开发项目,该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评审等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争取上半年完成项目工程招投标进行开工建设。对于苦瓜坪其他区域,我局将进一步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对该区域内符合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相关条件、适宜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土地争取列入明后两年计划,报市、县审核批准立项后按计划实施;对该区域内不符合条件实施土地开发整理的土地,建议村支两委做好群众工作,引进有实力的客商进行合理开发利用,也可引导村民充分利用好惠农、扶贫政策因地制宜自主种植经济作物。
感谢你们对县国土资源局工作的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江华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1日
分管领导:盘向友
承 办 人:黄小华 韦 涛
抄 送:县人大办公室2份、县政府办公室2份
联系单位及电话:县国土资源局 2322870